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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不给辞职怎么办

在进行劳动合同签定后,在正常情况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得到领导批复后可以进行辞职,如果公司进行恶意的不批准,可到劳动局进行申诉。
如果你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就要按劳动合同来办事, 你有证据的话当然找劳动部门协商解决更好, 不过,现在很多公司都是这样的,都是以没人的借口不让人辞职,难不成人家会给你打工一辈子吗? 那些老板就是心黑,

公司不给辞职怎么办

2,公司不给办离职怎么办

没什么好办法。现在公司都这么黑。或许可以找领导谈话的时候,把谈话录下来。然后拿到劳动仲裁去处理。
沉默
建议去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这还不好办 打114问一下有关这类的部门 114现在真的全能了 什么都能包办
有相关的规定,但做起来难啊,想好了,再去作啊!!!
试用期可以直接办辞职,要是不给你,可以用劳动局来压,实在不行直接去劳动局告去

公司不给办离职怎么办

3,公司不让我辞职怎么办

新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说明个人提出辞职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你不想做了,就可以提前30天(试用期3天)打个书面报告向公司通报你要辞职,然后等30天后就可以离职了,批准只是公司内部的办理离职的手续而已,并不是法定流程,批捕批准都无所谓。公司没有权利不让你走,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免费的)起诉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期未满公司可以这么做
如果真的不想干了,就直接走人
一般的工作,企业是没有权利要求不允许辞职的,但是你必须在一个月前提交辞职报告以让公司有个工作接交准备,如果到期公司没有批准你就可以自动离职了

公司不让我辞职怎么办

4,辞职公司不允许怎么办

公司不能允许辞职,这是违法的。你提前提出了离职申请,但公司不予批准,这种时候,你可以按照你提出的离职时间去找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现在申请仲裁和起诉也方便很多了,别担心。公司是不能扣发你的工资的,你大可放心。当然,不排除有的公司会故意拖拉,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也有可能和稀泥,这种时候,你应该借助于新闻媒体的力量,让媒体对此事予以关注。这种时候,出于媒体的压力,劳动仲裁机构和用工单位都会收敛一些的。 补充: 如果你们签定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你可以辞职公司不能一任何理由不接受你的此致报告.如果没到期的话你要强行走的话,你要承担违约金. 补充: 你把公司审批的辞职书拿着,如果到时不让你走的话,你就可以到劳动站去投诉他们了 提问者 的感言: 谢谢~~我现在已经辞职了,嘿嘿~~~ 2009-06-01

5,公司不让辞职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所以用人单位不让辞职是违法的。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提供的辞职表可以自己写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该用人单位。具体的辞职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方式)分以下三种情况:1、正常辞职的情况。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1)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2、即时辞职,即所谓的快辞。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2)的情况(例如拖欠劳动者工资和未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3、劳动者违法辞职的情况。没有提前30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例如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二、劳动者可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的方式给用人单位送达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引用资料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6,单位不给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你的主要目的是什么?要是只想离职的话,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这样接触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但是你得有证据证明你是提交了辞职书,你递交辞职报告的时候让接收人员写个签收单(或者你直接写好,只要他签字就好了)。 如果公司不发给你工资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你要求要加班工资的话,那么你得确定公司的考勤记录上是记录了你加班时间的,或者能证明你的工资是包含了加班费的,这样你才能成功。
如果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1、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2、办理工作交接。离职员工除工作交接外,应立即停止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一切业务。将该员工经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员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于防止员工仓促离职,出现工作脱节,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3、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员工在公司期间,由公司配发的或者由员工本人掌管的属于公司的财物,企业应指定专人接收。并将员工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如客户名单、各种图表图纸、财务账本、工作计划、技术资料等。另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公司应清查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欠有公司债务,如借款、赔偿款、罚款等。4、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5、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6、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7、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8、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在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一、关于辞职 公司收到了你的辞职信,就应当给你一个回执。而实际上,公司为了规避法律责任,是不会给你回执的。你可以换个方式递交辞职,即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的形式递交,并且一定要在邮寄的时候注明是某人向公司递交的辞职信。这样你一个月之后就可以走了。 二、关于拖欠工资和加班费问题 拖欠工资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并要求支付赔偿金。 加班费的仲裁时效只有一年,如果你有证据的话,当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三、关于经济补偿 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公司拖欠工资或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按你辞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把你的辞职报告复印一下,自己留底。去找你的公司人事负责的或老板,把你辞职日期、拖欠工资等相关情况,向他当面阐明,最主要的:你身上要藏有录音笔,这样一旦到劳动仲裁,你就有铁证了!
如果不涉及到保险,那就跟你办不办离职没关系。如果涉及保险也不怕,你先去新单位入职,到时候新单位会要求你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和就失业证,这两个应该都在你原单位,你可以给社保打个电话,查一下你保险在原单位给你上到哪个月。比如他就给你上到6月份,7月不给你上了,那你的离职月就应该是6月,否则他就违法了。查完之后,你可以直接去所属劳动局咨询或直接仲裁。(不用着急的,这是不会影响你新入职的,只是新单位先不能给你上保险,什么时候东西拿来,再给你上,有的单位是可以帮你补上的) 。。。。像你原来那个单位,就得仲裁他,欠的。。希望对你能有帮助!!祝好运!!

7,公司不让员工辞职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看完以上内容,你只需要采取点补救措施即可,如果书面限期用人单位通知你交接工作,且用人单位必须书面通知你向某人交接,如果没有有效的书面通知(即盖章的书面通知),视为无需交接。你到时走人,就不是你的错了。同时把上面的3的内容也可以写在书面通知上。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1、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2、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这不但合法合规,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单位批准可以立马走人,他找不着你的叉,一般单位在这些问题上都会出错的。 3、所以你的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都是合法的辞职理由。列举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现提出辞职。并请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5、当然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需要批准,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 6、通知书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7、注意:辞职通知必须确保送达,也就是说要单位签收或挂号信送达,确保发生劳动争议时留有证据。 8、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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