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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土地承包合同 书的法律效力为: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 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方和发包方都受承包合同的约束。根据《 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五条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 集体经济组织 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 农村土地承包 或者变更、 解除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2,土地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土地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标准如下:《土地租赁合同》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签订的专项合同。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土地租赁合同(范文)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租赁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共亩。土地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三、租赁价款及付款办法:每亩每年元,共计元,每年交付一次。四、租赁用途:由乙方自主使用。五、甲方的权利义务:1、拥有土地所有权,但不涉及乙方区域内规划等工作。在合同期内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甲方及周边土地的关系,以维护乙方对该地的正常使用。3、除收取租赁费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项。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租赁期内,拥有租赁土地的使用权。2、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3、合同期间如遇到国家政策变动或国家征用,乙方必须服从,合同解除。七、特别约定1、如乙方办理该土地征用出让手续,本合同所称租赁费即作为甲方应得的土地出让金及各种补偿费,无论合同履行时间长短,办理土地出让征用时,乙方不再给付甲方出让金及其它费用。2、如乙方因需要,欲征用该土地,除土地款以外的应上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3、在租赁期内,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归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按国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租期届满,承租方有权优先签订续租(按当时合理价格)合同。5、租期届满,如乙方不再租赁,合同终止,对于乙方投资的地上附属物按以下方法处理:乙方投资修建的所有地上附属物,在合同终止时双方协商其价值,并由甲方在一月内支付价款给乙方;协商不成,由相关单位评估其价值,甲方予以接收,并在一月内一次性支付价款给乙方,评估费双方均担。八、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除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该按相关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见证机关各执一份。出租方:代表人:(章)承租方:代表人:(章)见证机关:(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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