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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协议怎么解除

若在合伙协议中对于合伙的解除有规定的,就要按照约定来进行,假如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其他三人可以解除协议,退出合伙,但由此给另外一个无过错的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负有赔偿义务。

合伙协议怎么解除

2,如何解除合伙协议求解答

你好!回答如下:依照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合伙人退伙,书面合伙协议有约定的按照书面合伙协议处理;书面合伙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及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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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怎么区别

终止合同的定义:(1)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即劳动关系终止解除合同的定义:(1)即正式员工在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2)用人单位在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30天后劳动关系即可解除。(3)劳动者负法律刑事责任用人单位也可解除劳动关系。综合上述:可区别于终止即指不以劳动关系当事人意志为转移,而解除是以劳动关系当事人意志为转移,并会发生客观法律事件等原因。

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怎么区别

4,终止合伙经营协议应注意哪些方面

终止协议的情况:1,双方协商终止2,遇不可抗力合同无法继续履行3,有一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终止合同应该尽量靠向以上3个方面,不然不能善了。
其实,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主体明确、标的清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对等,遇到利益分配的时候描述要准确、规范和可操作,对双方的违约可能要有约定。1、合伙协议的重点是双方的出资情况、比例及约定出资到位的时间;2、在执行协议中的分工约定;3、在账目中的检查认可的方式;4、利益分配的条件和方法;5、出资额的变化和变更(转让)的约定处理;6、违约责任的处理

5,怎么解除合伙协议

目前我国调整合伙纠纷的法律包括《民法通则》和《合伙企业法》。一般来说退伙有两种方法: 1.按照合伙协议中关于百退伙的约定,当退伙的条件成就时可以要求对方退伙。具体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就是1年以后双方才可度以退伙。所以建议您等3个月,满1年后可以向对方提出退伙。 2.您可以诉讼到法院要求对方退伙,您的诉求是合理的话(即对方由于身体原因,无法达到合伙的专目的),则可以退出合伙。 3.关于要求对方退出后的赔偿问题,建议您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诉讼到法院。如果诉讼到法院的话,首先会按照合伙协议中关于赔偿的约定进行,如果没有类似的约定,那么就需要您举证实际由对方造成的损失是多少。 综上,您的情况最好是能协商解决,诉讼到法院的话时间成本和属诉讼成本较高,请谨慎抉择。

6,如何解除合伙协议

个人合伙 第三十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第三十三条 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三十四条 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1、个人合伙协议可以自行约定出现某情形的时候拥有解除的权利。则合同约定情形出现,协议双方可以依照合同予以解除。  2、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条件具备,可以要求解除。  3、合伙各方就解除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解除该合伙协议。  《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个人合伙协议终止如何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第四十九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这问题 问的好白痴,既然是协议 自然按协议来。不过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应。所以以后还是要签 合同
你好!我的朋友也碰到象你一样的情况,就临海自立离心机厂,2004年7月,十年协议合伙期满,全体合伙人都签名字解体,但是法人,会计合伙帐目不拿出来审计.清算,听说2003年会计报表盈利几百万呢,厂房关闭7年,我们几个借朋友的十几万也不能到位,朋友求法院........???听说强制清算法下来了,宁波等地都在执行,不知朋友贵地法院,如有消息,请告知.邮箱.xiangzhihenwan@126.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扩展资料: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约定或者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在清偿债务时,对于未到清偿期或在诉讼中的债务,应将其清偿所必需的数额从合伙财产中划出并予以保留,待到期或诉讼了结后作清偿处理;对于债的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的利益而设的,清算人据其情况不予保留而运行于期前清偿的,也并无不可;但对于诉讼中的债务,由于其存在与否、数额多少尚未确定,因而只能依具体情况保留一部分财产,以备将来清偿之用;合伙财产在清偿债务及划出保留必要的数额后,其剩余财产应返还各合伙人的出资。这里的返还出资,仅指以财产出资而言。对于劳务出资,自不存在返还问题;对于返还出资的方式,依以下原则确定:以实物出资,原物存在的,应返还原物;以金钱出资或者以实物出资、但原物已不存在的,应以金钱折价返还之。若合伙财产不足以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则应按照各合伙人出资的比例予以返还。
一、个人合伙解散1、合伙企业解散,就是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合伙企业解散后,必须经过清算程序,了结合伙事务。2、解散事由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个人合伙清算、个人合伙如何清算、合伙清算纠纷1、合伙企业清算的程序(普通清算、特别清算)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2、清算程序的发生,自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开始(1)全体合伙人组织清算;(2)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合伙人组织清算;(3)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第三人组织清算;(4)合伙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组织清算。3、清算人的确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4、清算事务(由清算人执行)(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3)清缴所欠税款;(4)清理债权、债务;(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5、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即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在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再行按照约定比例或者法定比例分配给合伙人。6、解散后原合伙人的责任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的,该责任消灭。7、清算报告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三、合伙解散协议书、合伙企业解散协议1、合伙解散协议书2、合伙企业解散协议四、合伙企业清算报告样本、个人合伙清算起诉状1、合伙企业清算报告范本(注:企业名称)清算组成员:___,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已通知债权人,并于 年月 日(注:清算组成立60日内)在《 》上刊登公告。清算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本企业债权债务等事项逐项进行处理,于 年 月 日清算结束(注:清算结束日期为公告之日起45日后日期)。现将清算结果报告如下,该清算结果得到全体合伙人确认。一、至企业清算开始之日(清算基准日)止,企业的资产总额为元,负债总额为 元,净资产总额为 元。(注:净资产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二、本企业已经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及履行其它法定义务。三、本企业债权债务已经全部处理完毕,至企业清算结束之日止,企业的负债为零。四、企业剩余资产 元人民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按合伙协议规定分配给合伙人。五、清算人严格履行了清算职责,保证清算过程及结果的真实、合法,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六、全体合伙人保证企业的债务已经清偿完毕,所报清算报告真实、有效,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七、合伙人同意清算结束后注销本企业。清算组成员签名:合伙人确认签名:(注:合伙企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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