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协议管辖原则又称约定管辖原则,是指根据当事人共同选择管辖法院的约定确定管辖权利,即当事人同意选择处理其纠纷的法院享有。目前各国普遍承认当事人选择协议管辖法院协议的效力,但对当事人的选择有不同程度的限制,比如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违反本国关于排他性管辖和level 管辖的规定。
1、国际民事诉讼 管辖原则是1。属地性管辖 principle又称为territory管辖principle或region 管辖 principle,是指使用与地域有关的一些符号来确定法院对国际民事案件的权利管辖。属地原则管辖是主权国家在国际民事案件中享有的领土优势的体现管辖。2.属人原则管辖是指根据当事人的国籍确定管辖的权利。比如有的国家规定只要一方有自己的国籍,自己的法院就有管辖的权利。
3.协议管辖原则又称约定管辖原则,是指根据当事人共同选择管辖法院的约定确定管辖权利,即当事人同意选择处理其纠纷的法院享有。目前各国普遍承认当事人选择协议管辖法院协议的效力,但对当事人的选择有不同程度的限制。比如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违反本国关于排他性管辖和level 管辖的规定。4.排他性原则管辖是指一个国家声称其法院在某些国际民事案件中具有排他性或排他的管辖权利,但不承认其他国家法院在这些案件中的管辖权利。
2、发生债务纠纷如何选择 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合同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和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等级管辖、排他性管辖”的规定可见,协议管辖中约定的地点也仅限于双方住所地或合同签订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
3、诉讼离婚时怎么选择 管辖法院法律解析: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结婚地(通常指婚姻登记处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4、诉讼离婚怎样选择 管辖法院离婚诉讼时管辖法院应当选择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管辖;
5、行政诉讼 管辖权如何选择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行政案件由行政机关原作出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审理管辖。复议后也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审理的行政案件。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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