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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用工死亡怎样赔偿

算工伤即便算工伤赔偿主体两(a.b)看看能否通其途径解决赔偿责
可以主张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的单位承担连带工伤死亡赔偿责任。

劳务用工死亡怎样赔偿

2,签订了劳务合同死亡了如何赔偿

法律分析:建立劳务关系后,劳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死亡的,由用工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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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务关系非因工死亡怎么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计算赔偿。
按照人损计算赔偿,大概是当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的20倍!北京标准是100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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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务关系工亡怎么算赔偿标准

一、 劳务关系 工亡怎么算 赔偿标准 ? 劳务关系中没有 工伤 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 人身损害赔偿 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在程序上,这类案件案由为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 劳动仲裁程序 。致死赔偿的项目主要有: 1、 丧葬费 : 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 工资 ×6个月; 2、 死亡赔偿金 : 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3、被 抚养 人生活费 被 扶养 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 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工伤保险条例 》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 工伤保险 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 抚恤金 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 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 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二、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的法律特征 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它的法律特征表现为: 1、主体是不确定的。其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2、劳务关系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是多样化的。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 劳务合同 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3、劳务关系主体地位具有平等性,其性质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是活劳动,是一种劳务行为。 4、原则上劳务的提供者自主管理,自由支配劳动力,劳务的需求者一般仅享有劳动成果,不对劳务提供者进行管理与控制。但根据提供劳务内容的不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劳务的需求者对劳务的提供者也有一定的管理职能。 在此需要提出我们经常提到的一个概念——劳务合同,对劳务合同的定义,立法没有做出规定。实践中,人们通常将提供活劳动服务的过程称之为劳务。与劳务有关的合同很多,除了雇佣之外,尚有承揽、出版、运送、委托、行纪、居间、寄存、仓储等。笔者认为:劳务合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务合同是指一切与提供活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协议。它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该合同标的是劳务。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雇佣合同,即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在确定或不确定期间内,一方向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 严格的来说,在劳务关系当中不存在着工伤的这种说法,雇佣员工在已经去世的情况下,其家属只能按照普通的侵权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向雇佣者索赔。如果是劳务关系的话肯定无法进行 工伤认定 的,而关于意外伤害事故致使的赔偿问题,赔偿项目都一样,最终的赔偿标准就千差万别了。

5,劳务关系的劳动者工亡赔偿问题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来算。1、丧葬补助:上年度职工平均的工资(6个月)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的本人工资,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孤儿在以上的基础上加10%,之和最高不得高于本人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60月上年度职工平均的工资4、建议找律师帮你算。
??????????怎么回事,说说看看
都可以的啊。就是按人伤赔的话,就要分责任了,单位没责任就不用赔了。

6,合同工正常死亡的赔偿

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至60个月的本人工资(各地规定不同)。此外由其生前抚养且无劳动能力的近亲属每月可享有相当于工亡职工30-40%的抚恤金。基于你未给出所在地区及其工资数额,具体金额在此无法确定,请对照标准自行计算。
及时报工伤。时间延误对赔偿的结果和过程会造成一定影响。按法律无论派遣公司还是厂里都应对其赔偿。
属于非正常死亡,需要确定死因。在没有确定死因及责任的情况下,保安公司给20万已经不少了
这样的事情首先要做的报警,找出事情的原委后再谈赔偿,保安公司这样一下子就拿出20万已经没说的了。
具体问题要看具体情况,当面咨询律师为好

7,雇用劳务关系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你好!你是劳务关系的话,只能提出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是不一样的。萧山律师。具体有多少要看死亡的地方在哪儿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1、要看死者是哪个省份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要高一点;2、要看死者是农村人还是城市人,这个差别很大,城市人赔偿基本是农村的二倍。3、要看死者有地被抚养人、被赡养人。4、死者的年龄,60岁后赔偿与60岁前有较大差别。在江苏,一般情况下60岁以下的,农村人估计要赔偿到30万左右,城市人一般在60万左右。
这种问题是比较复杂的,最好是找一个专业的律师来咨询,否则很容易混淆
首先雇佣和工伤的赔偿是不一样的标准也不是一样的雇佣是按照人身伤害 会涉及到户口 工资 子女情况的 就目前我们处理的 武汉一般在40万左右工伤是按照工伤死亡的标准 目前武汉的标准一般在50万左右如有疑问可在百度中输入 詹定东律师 查询

8,合同工得病死亡后的工资补偿

.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发病,四十八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亡,可以享受死亡补偿。有需要抚养人员的,可以要求抚养费。如果不属于工亡,单位只是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进行适当补偿如下,  企业职工及合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应一次性发给直系亲属10个月全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和1000元的丧葬费;对生前靠职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目前无固定生活来源的直系亲属,还应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具体标准各地市不一,每月300左右,另外,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20%;遗属为孤寡一人的,提高10%;兼有上述两种情况的,提高30%。你父亲缴社保的个人帐户由法定继承人领取。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包括祖父、父亲、丈夫,祖母、母亲、妻子,子、女,弟、妹,孙子、孙女。按照有关规定,职工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发给救济费和丧葬费,
要看单位给你父亲办社会养老保险没,再根据各省规定的标准确定(每个省都有规定)

9,劳务派遣公司员工伤亡赔偿如何计算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待遇中的本人工资,指本人受伤前十二月的平均工资,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均工资计算。工伤问题可免费咨询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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