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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什么的情况下有从国家社会获得物质

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什么的情况下有从国家社会获得物质

2,公民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获得物质帮助权

问:我国公民在什么情况下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公民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获得物质帮助权? A 年老 B 疾病 C 丧失劳动力 D 退休 所以 选ABC

公民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获得物质帮助权

3,公民在什么时有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公民在什么时有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达到国家规定的救济标准的时候。你说的是公民,我是按你的问题来回答,但我们国家只有人民,没有公民。
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公民在什么时有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4,什么叫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享受的条件

你所说的是宪法规定的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楼上的这位朋友恰恰说错了。2002年全国律师考试第8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A.公民在年老时 B.公民在疾病时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5,公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国家的物质帮助

关于社会保障制度,《宪法》第四十五条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第一款)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第二款,讲的是特殊群体)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第三款,讲的也是特殊群体)
是对的。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6,物质保障权的解释

物质保障权作为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为宪法所确认始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现行宪法第四十五条对之进行了完整的规定。物质保障权源于公民生存权,作为公民的一项社会经济权利,属于宪法理论中积极的基本权利,其实现依赖于国家的积极行为,基于这一特征,产生了国家的积极义务。长期以来,我国公民物质保障权的实现,受到了国家的重视,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存在的问题也相当突出。笔者试从理论上分析和界定物质帮助权的性质和特征,从实践的角度分析其实施现状及障碍,进而提出我国公民物质帮助权的实现和保障途径。 公民物质保障权的基本涵义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对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部分所作出的原则性规定,作为基本权利的一种,公民物质保障权应有其独立、明确的内涵,这是公民行使该项基本权利的基础。 关于物质保障权的基本涵义,在我国宪法理论界还未形成共识。有学者认为,物质保障权,是公民因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而不能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有集体福利的一种权利。有学者认为,物质帮助权是公民享有的获得社会经济保障的权利。详言之,即公民在年老、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方面获得退休费、抚恤费、救济福利费、补助费、医疗费、生活费等物质帮助的权利。还有学者认为,物质保障权,是公民因特定原因不能通过其他正当途径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手段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受社会福利的一种权利。上述观点,虽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我国宪法物质帮助权的内涵,但均存在一定偏颇之处。其共同缺陷在于,混淆了物质保障权与社会保障权的范围。毫无疑问,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包含着国家向公民提供某种程度的物质帮助的内容,但是这种帮助责任,除社会救济是对被救济主体,以个体享有的形式所给予的完全帮助外,其余形式要么以权利主体先行履行一定义务为前提社会保险、优抚安置,且后者还具有褒扬、抚恤、优待的性质 ,要么不以单独个体作为帮助对象社会福利 ,并非物质帮助的典型形式。因而,这些观点仅考察了物质帮助权的现实性,排除了国家对公民在单纯遭遇生存障碍危机中的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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