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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承包合同的劳务纠纷如何处理

协商不成,雇人催债务。

没有承包合同的劳务纠纷如何处理

2,村里没签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办

承包合同不能办贷款,不过可以以土地上的附着物作抵押办贷款
你好。可督促村里尽快签,也可将情况向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反映。

村里没签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办

3,我没有和甲方签定承包合同在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应该怎么办

从法律角度来说,这属于甲方的安全事故.你可以向当地安监局报告,他们会依法处理的.
你实际施工就能说明问题。
没有签订承包合同的话,是雇佣关系,属于工伤,按照工伤途径索赔,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我没有和甲方签定承包合同在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应该怎么办

4,承包合同没签字产生纠纷怎么办

你好:没有签字是无效的,认可的话,应该进行补签,否则产生纠纷就没有依据了。
建议补签,没有签字的合同没有生效。
我不知到你单位是总承包还是投资方。你所说的施工队长也就是“包工头”的意思,他本人没有法定的施工单位,那么,他的施工队里面的所有人均均可算是你单位的人员。按照规定,这些人均需要与你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关于保险问题,一、以你单位名义购买建筑工地一切险(不计人名) 二、按照法律规定,你单位还要给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记名)。

5,没签订承包合同还拖欠工资的怎么处理

通常情况下应该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发放工资。约定日期没有发放的就属于未及时发放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包工头没有建筑资质 劳动局是无法受理的,你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了。

6,承包工程 当时没有签订合同 现在工程款不好结算 怎么办

你得有证据证明你做了该工程,如果对于款项款及标准双方无法统一的话,可以由评估部门进行具体的评估认定。
承包工程 当时没有签订合同 ,可以收集证人证言等证据,及时到工程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人民诉讼解决,对工程款有争议的可以按照实际工作量同评估出工程造价数额。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到人民法院诉讼的步骤: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各一份;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3、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请个熟手,闹到法院去,要求按实结算。
找跟你一起工作的哥们,他们可以证明你做了该工程,去评估部门评估你该拿多少钱

7,没签承包合同没欠条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属于承包关系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属于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支付拖欠的工资和押金,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未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双倍工资赔付和赔偿事宜如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虽然未与该老板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工作期限超过3个月法律就已经视为事实劳动关系,因此这个关系不是很大,只要你向劳动部门或司法部门提出申诉,,这些职能机关都会受理并秉公裁决的!最要紧的是你必须要有证明能指证你在该老板公司工作的相关证据如:之前每个月的工资条,出勤记录等!只要有足够具备这些方面的证据,就能证明你和该老板的事实劳动关系! 当然上面的只能证明你和他的事实劳务关系,要想讨回该老板所拖欠你的工资的话,还得有相关证据证明老板确实是拖欠你的薪水才行,如该老板之前是采取银行支付的形式给工资的话,则好办,若是采取现金支付的话,就较麻烦些,这就要看老板有没有给你出具欠条,或者以前你收到每月的工资有没有给收据或是签名之类的证据,只要具备这些相关证据,则楼主就能顺利要回被拖欠的工资了! 若没有这些证据就比较难处理,不过不要急,楼主在起诉前,可先来个以退为进法,就跟老板说,“工资迟点就迟点,这也是老板有困难,我能理解,咱俩乡里乡亲的好说话,先求他少给点,实在不行就给我打个欠条吧!” 呵呵,只要欠条到手,立马起诉他,不但让他乖乖的付清所拖欠的工资,还得依法给滞纳金!至于在哪里申诉较适宜,我不能妄下断论,这还是咨询下律师或相关职能部门的妥当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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