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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通则是什么

指导民法的实体原则

2,什么是民法通则能帮忙解释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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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法通则能帮忙解释一下吗

3,如何理解民法通则142条

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就是国际公约优先适用。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4,中国的民法为什么叫民法通则

是民法领域通用的法则,调整范围比较广,但又不是所有的民法领域不能称之为民法典,所以就有了这个称呼。
《民法》是《民法通则》的简称,是大家的口头习惯用语,为了叫起来更为方便,就把《民法通则》这个词简单叫作《民法》,就如有的人管《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叫《交法》、《土地管理法》叫《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叫《土地承包法》等。
是2个概念,民法是一个法律部门,法律部门举例,宪法,刑法,诉讼法,我们的民法,其实是民商结合的一个民法体系。是一系列的法律,处理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总和,也就是说任何处理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律,其他组织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都可以叫民法除了民法通则,还有合同法,债权责任法,婚姻法等等,而民法通则只是一部法律,简单的理解民法的概念大于民法通则

5,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九条的理解

《民法通则》第129条 紧急避险  第一百二十九条【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 法(办)发〔1988〕6号)  156.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某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该条即民法通则对于地面施工侵权致人损害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施工人在施工时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已采取必要措施,如设置了隔离带、警示牌等,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即施工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做到了足够的防范、警示义务。需要注意的是,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将于2010年7月1日施行,届时该新法的91条将成为该种情形的新的法律依据。

6,民法通则106条最新司法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一、《民法通则》第106条 :  1、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没有过错的,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上述条文,是关于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  民事责任是公民、法人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一般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民事责任,如不返还不当得利的责 任、不履行无因管理中的相关义务的责任以及缔约上的过失责任等。本条第一款规定就是违约责任的一般规定和不履行其他义务的责任的一般规定,这些责任的承担 不以过错为要件。第二、三款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不同的是第二款是讲过错责任,第三款讲的是无过错责任。过错责任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要 件,并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无过错则无责任。无过错责任则不要求行为人有主观过错,依据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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