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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记是什么概念呀

回复:就是自己认为比较重要的事情或事物,用书写的形式记录下来保存。

笔记是什么概念呀

2,笔录是什么意思

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根据技术的发展,笔录已不再是单一的记录行为,还需要有《同步录音录像》的同步保障才能够证明笔录的可信性,解决【笔录】与【同步录音录像】不同步技术难题。在我国出现了【笔录五同步综合录制系统】。即:笔录打字、录音、录像、时间、现场示证五个过程同步录制在一个界面上。

笔录是什么意思

3,案子有34天了检查院通知家属做笔录是什么意思

呵呵,相信楼上两位都是懂一些法律的。取保候审的期限的确是十二个月。到期之后是必须要解除取保候审的。不过要先问楼主一个问题:在取保候审期间,派出所有没有通知你去做笔录之类的事情?如果有,派出所可能是还在继续调查。如果没有,那么也是说明派出所在按照有关规定在做一些事情。楼主可以不必担心。具体的原因不便详讲。楼主按照派出所的要求去就行了,如果有必要的话身份证带着吧,其实也是无所谓的。

案子有34天了检查院通知家属做笔录是什么意思

4,离婚纠纷开庭笔录有什么用

1.庭审笔录是当事人的观点和言辞最原始、最有效的记录。在开庭的整个过程中,书记员会把法官、各方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发言的主要内容记录下来,对开庭的整个过程进行真实还原。庭审笔录一旦形成,会成为反应庭审的最原始、最有效的记录,只要经过了当事人阅读后签字认可,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再反悔,而对庭审笔录中的发言承担后果和责任。2.庭审笔录是*判案的重要依据。从开庭到最后的判决短则几个月,长则一年的时间,法官在最后裁决时往往对之前开庭的情况印象已经模糊了。因此,法官判案的主要依据还是开庭时做出的庭审笔录所记录的情况。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中的陈述,都会被认定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除非能再举反证推翻庭审笔录中已陈述过的内容,同时,当事人对案件相关事实的陈述一旦签字确认,便不能反悔,要自己承担自己说过话的责任。3.庭审笔录要记载的事项非常重要。法庭笔录应记载事项非常全面和重要,一般会涉及以下十二个方面的内容:(1)法官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各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和对诉讼文书的送达和收受情况的核对;(2)法官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各项权利与义务的告知;(3)当事人对每一证据的名称、形式、内容描述及证明事项或对证据的质证意见;(4)当事人的陈述与辩解;(5)当事人提出的每一申请及法官对该申请的裁定及其理由;(6)证人、鉴定人的陈述及问答;(7)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之间的辩论意见,包括代理、辩护的意见;(8)当事人的最后陈述;(9)每次庭审起止时间,参与人员的具体信息。

5,宣判笔录是什么意思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宣判笔录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宣判笔录由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应记明情况。 参加宣判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应在宣判笔录上签名。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判笔录是记录*公开宣告对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判决结果的笔录。宣判笔录中应当记明的事项包括:1、判决或裁定的结果。2、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获裁定书的,应在笔录中记明。3、宣告一审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并记入笔录。4、询问当事人是否上诉及其意见。宣判笔录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应记明情况。审判人员、书记员也应在笔录上签名。如果是二审*委托一审*代为宣判的,应写明代为宣判人员及其姓名、单位和职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一、宣判笔录,也是法庭笔录之一;  二、法庭笔录,法官应当签名。  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 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 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 日内阅读。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 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 记明 情况附卷。

6,调查笔录和询问笔录有什么区别

调查笔录一般是向证人调查,询问笔录一般是向犯罪嫌疑人询问后的记录。调查笔录和询问笔录都属于言词证据的范畴,通常所说的调查笔录是指司法机关为查明案件事实情况,在初查阶段向公民或有关单位依法进行调查时,记载调查情况的客观文字记录材料。而询问笔录是指为查明案件事实,在立案以后依法询问证人或被害人(包括其亲属)、犯罪嫌疑人亲属时,依法制作的记载询问情况的文字记录材料。含义及作用:调查笔录是律师在办理诉讼或非诉讼案件过程中,为了解案件情况而向知情人或其他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时制作的文字材料。调查笔录是律师据以认定案件事实从而确定案件性质的主要依据之一,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言或书证援引。如果所谈内容意义重大,律师还可以申请法庭通知被调查人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制作要点:(1)首部。①标题。居中写明"调查笔录"。②调查的时间、地点。③调查人、记录人。④被调查人、在场人。主要依次写明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以及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在场人只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2)正文。律师应根据调查前事先拟好的问卷提纲,有重点,有条理地问被调查人,并将被调查人所回答的具体问题和主动提供的其他与案情有关的事实、线索一一记录在案。(3)尾部。被调查人、在场人签名及调查日期。询问笔录(record of question),又称"询问证人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制作笔录。特点:询问笔录要如实地、完整地记载证人、被害人的陈述。询问笔录的处理办法同讯问被告人笔录的处理办法一样。要交给证人、被害人核对,并允许其改正其中的错误。证人、被害人要求自己亲笔书写证词的,要允许书写,必要时,也可以让证人、被害人亲笔书写证词。询问笔录的顺序应该符合实际的询问顺序。证人或被害人以及询问人员都应该在询问笔录上签名。询问笔录作为记载证人所提供的证言,具有法律的严肃性。在询问开始时,询问人应向被询问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并在笔录上作出如下记载:"询问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告知被询问人应当如实提供证书、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被询问人应当在签名后盖章或捺指纹,笔录各页之间也应盖上骑缝章(或捺指纹)。根据"刑诉法"第67条"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的规定,询问证人的笔录亦应分别记载,不能把几个证人的询问情况写在一份笔录里,必须单人单问单记,单独制作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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