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及其法律后果,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3-30 00:49:34
本文目录一览
1,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是什么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原因:1,劳动合同内容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部分无效。2,订立劳动合同因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而无效。3,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如果被确认无效,后果是关于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都无法得到保障就你所述:建议补充,什么原因导致无效,另外,请问,你希望什么样的后果,或者担心什么样的后果?如果详细分析过于繁琐也不客观,建议补充
4,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第二,无效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的。法律上的过错,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主观上有违法错误,包括故意违法和过失违法。过错可能是一方的,也可能是双方的,它是由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后果,因此,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无效时怎么确定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合同的效力随之终止。但是,劳动者在被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是付出了劳动的,对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劳动合同法》作了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这是由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合同中原有的有关劳动报酬的规定也就失去了效力,这时在计算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时,应当按照与劳动者相同或者相近岗位的其他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总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若是无效的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5,劳动合同无效法律后果
对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既包括以返还财产方式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关系回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也包括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重点是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缔约责任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原缔约过错来确定的。只要存在缔约过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均应对自己的的缔约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对用人单位一方承担缔约责任比较好掌握,这在《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中有明文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三者二款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第九十七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效果,但并不等于不产生其他法律后果。法律后果,是指由于劳动合同无效而带来的一系列的客观结果。《劳动法》第18条和第97条对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作出了规定。(1)无效的劳动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法》第18条条2款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2)当事人责任的承担。《劳动法》第97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对因用人单位的原因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赔偿办法作了具体规定。劳动法第二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定。 根据你说的情况,那个合同应该是无效的。
7,简述引起合同无效的原因及其引起的财产后果
我国合同法沿袭了德国法的规定,将合同分为无效合同、效力未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一般认为,无效法律行为,不需要透过其他行为,即不生效力,学说称为当然无效。无效合同系属无效法律行为。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地当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无效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是指不发生该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而不是不发生任何其他意义上的效果。当事人对无效合同的无效存有过失的,须承担缔约过失上的责任,合同已履行的,当事人之间则发生返还财产的法律效果。我国合同法第58条、59条对无效合同的法律效果作了相应的规定。 无效合同对内法律效果主要有三个方面:(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主张或确认无效后,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则有返还财产的义务。(2)恢复原状。它是以民事赔偿责任的最高指导原则—“损害补偿理念”为基础的损害赔偿的基本,也就是恢复应有的状况。(3)赔偿损失。无效合同经主张或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双方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有帮助,请采纳!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因为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反还给对方。
8,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效果,但并不等于不产生其他法律后果。法律后果,是指由于劳动合同无效而带来的一系列的客观结果。《劳动法》第18条和第97条对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作出了规定。(1)无效的劳动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法》第18条条2款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2)当事人责任的承担。《劳动法》第97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对因用人单位的原因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赔偿办法作了具体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三种:(一)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因为无效合同从开始就无效,所以返还财产就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也就是说,是谁的财产就应当归还给谁。(二)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指承担因自己的过错责任而造成的损失。(三)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出于故意的,那么故意的一方应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回给对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的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同时,在追缴故意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时,要注意保护非故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说非故意一方的合法财产是不能追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双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的,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简述劳动合同失效的情形及其法律后果 RT 跪求 谢谢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常见情形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
8、劳动者伪造学历、履历或者提供其他虚假情况签订的劳动合同。
9、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10、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1、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2、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3、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法律后果
对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其法律后果是: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第二,无效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的。法律上的过错,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主观上有违法错误,包括故意违法和过失违法。过错可能是一方的,也可能是双方的,它是由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后果,因此,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有过错的
劳动部于1995年5月制定了《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该《办法》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下列规定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保险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持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对于上述规定中有关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赔偿,鉴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有相关规定,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执行。
劳动者有过错的
对于因劳动者的过错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民法通则》所确立的实际损失原则,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因其过错而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这里要指出的是,在对劳动者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时,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是赔偿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合理赔偿原则。所谓合理赔偿,是指在查请案件事实,确认用人单位确实因为劳动者的违法行为而实际存在经济损失的前提下,根据劳动者的过错程度、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认错态度好坏、实际承受能力等综合认定劳动者实际应承担的赔偿费用,以确保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文章TAG:
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及其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