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法都有哪些主要的条款

没有物业法,只有《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你问的是哪个?
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物业法都有哪些主要的条款

2,物业服务合同种类

法律分析:(1)根据物业的性质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居住性物业服务合同和经营性物业服务合同。(2)按照服务提供的所在阶段不同,可以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服务合同种类

3,物业服务合同都有哪些内容啊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的内容是按照物业公司介入时机不同而不同的: 1、在建设期物业公司介入时,客户是开发商或者建筑公司,前期管理的内容以安全服务为主; 2、在竣工但未交付业主使用前,前期物业管理的对象是开发商,主要管理工作是安全和园林维护; 3、开始交付业主使用时,部分业主未能及时入住,此时的前期管理对象则是业主,管理内容与日常物业管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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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都有哪些内容啊

4,物管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法律分析:1、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的。4、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方法。5、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使用、管理和费用分配办法。6、维修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条款。7、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的终止事项及合同终止后相关事宜主要是物业资料的移转。8、违约责任、解决纠纷的途径。9、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约定的其他主要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5,物业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2、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物业管理合同。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解答,请进入首页进行在线律师咨询,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相关法律知识——物业服务合同有什么显著特点 (1)一般情况下,产权多元化的物业管理区域是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的授权下作为合同主体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后,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物业管理涉及群众的日常生活以及城市的正常秩序,因此各级政府行政机关有必要介人、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服务合同主体资格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等,此外,还要求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后应当及时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等。 (3)在订立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明确不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要支付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还应取得一定的酬金或利润,物业管理服务是有偿性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一方主体,一般不可能在选择物业管理服务以及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方面形成一致的看法,其中的单个业主或部分业主,也不可能拒绝某种物业管理服务或某个物业管理企业。
涉及经济往来的合约、协议等应按照合约中的总金额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率会不断更新调整,按照最新一期的税率物业养护合同应按合约总价格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合同上即可。

6,物业跟业主的合约有哪些

1.业主公约 业主公约由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由全体业主讨论通过并签字生效。业主公约的主要内容: (一)业主大会的召集程序;(二)对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选举与罢免程序;(三)业主参与住宅物业管理的权利;(四)业主对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权;(五)业主使用物业区内公共场所及公用设施的权利;(六)业主对住宅区或物业区内重大事项的表决程序等。 2.管理委员会章程 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出管委会章程。章程的主要内容 (一)管委会的宗旨;(二)管委会的组织机构;(三)管委会成员的选举方式及任期;(四)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权利、义务、作用;(五)管委会与业主大会的关系;(六)管委会成员惩罚奖励条款;(七)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八)管委会向业主大会报告制度等。    3.委托管理合同 委托管理合同是发展商或管理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合同,一般委托管理合同先由发展商与管理公司签订,然后由物业管理委员会与管理公司续签。发展商的最初委托是临时性的安排,而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才是最终的。委托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双方名称、性质、地址、电话;(二)委托的内容、范围、权限;(三)收费的种类、标准;(四)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五)委托期限;(六)解约的条件;(七)违约责任;(八)奖惩条款;(九)管理费收支;(十)利润及风险等。 4.管理公约 管理公约是房屋产权所有人(业主)和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共同签署并承诺共同遵守的行为守则。管理公约是物业管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涉及物业管理领域的方方面面。 大部分情况下,管理公约在物业管理初期由发展商自行管理或由发展商指定管理,但这都属于临时措施,所有业主并未因此而放弃重新选择管理公司的权利,而这种权利的行使是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得以实现的。因此,一个完善的、体现公平原则的管理公约应该由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协商共同制定出来。管理公约的主要内容:(一)所管物业、范围;(二)业主名称、物业位置;(三)管理者提供服务的种类;(四)各种收费的标准、缴费的时间;(五)业主应遵守哪些具体规则;(六)公共设施和地区的使用;(七)业主的权利与义务;(八)管理者的权利与义务;(九)违反公约的惩罚条款;(十)法律纠纷的解决方法等。 5.其他文件 除了业主公约、管委会章程、委托管理合同、管理公约这四个主要文件外,物业管理公司还要制订出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办法来配合物业管理,如装修办法、安全守则、公共卫生守则、公用设施及公共部分使用方法、绿化管理办法等。

7,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物业服务合同是规范物业管理各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文件。 通常,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总则是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总的说明。总则中,一般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①合同当事人,包括委托方(一般简称为甲方)和受托方(一般简称为乙方)的名称、住所和其他简要情况介绍。②签订本物业服务合同的依据,即主要依据哪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③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包括物业的建成年月、类型、功能布局、坐落、四至、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概况等。(2)委托管理事项。委托管理事项,也就是具体负责哪些方面的具体内容,有哪些管理画任务等。委托管理事项主要阐述管理项目的性质、管理项目由哪几部分组成等。一般来说,物业委托管理的管理事项应主要有以下若干内容。①建筑物本体建筑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②物业公用设备、设施(如公用照明、中央空调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和更新。③物业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与更新。④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包括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与管理。⑤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⑥安全管理与服务(如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车辆道路安全管理等)。⑦物业档案资料管理。⑧环境的美化与绿化管理,如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营造与管理。⑨供暖管理。⑩社区文化建设。(3)管理服务费用。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管理费用应主要包括如下内容。①管理费用的构成,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括哪些项目。②管理费用的标准,即每个收费项目收费的标准。③管理费用的总额,即合计每建筑面积或每户每月(或每年)应缴纳的费用总计。④管理费用的缴纳方式与时间,即是按年缴纳,按季缴纳,还是按月缴纳;是分别还是汇总缴纳;缴纳的日期等。⑤管理费用的结算,即缴纳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还是以某一种外币结算。⑥管理费标准的调整规定,即管理费调整的办法与依据等。⑦逾期缴纳管理费用的处理办法,如处罚标准与额度等。⑧专项服务和特约服务收费的标准。⑨公共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等。(4)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同的物业,其物业管理的项目和具体的内容也不同,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不可能完全一致。所以,对于不同类型的物业,合同双方都要根据该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制订出有针对性的、适宜的权利与义务关系。(5)管理服务质量。明确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和标准,对于合同双方来说都是有益无害的。它既有利于物业管理企业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也有利于业主做到心中有数,针对明确的监督参考标准,更好地实施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检查。(6)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和接受履行的时间。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一般应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以及具体的实际情况而定,但一定要明确合同的起止时间。当然,这个起止时间一定要具体。实际中经常规定到某日的24时止。另外,还要规定管理合同终止时物业及物业资料如何交接等问题。(7)违约责任。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以经济补偿为内容的责任。违约责任应尽可能制订得具体明确。(8)附则。附则一般记录合同双方对合同生效、变更、续约和解除的约定。通常应注明以下内容。①合同何时生效,即合同的生效日期。②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约的约定。③对合同变更的约定。④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的约定。⑤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物业管理合同应具备的哪些内容

物业管理合同 .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合同的甲方(委托人)为某物业的业主或使用人 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乙方(受委托人)为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项目。即接受管理的房地产名称、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3.管理内容。即具体管理事项,包括: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尝户佰鞠脂角拌携饱毛消防、电梯、机电 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清洁卫生;车辆行驶及停泊;公共秩序;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或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4.管理费用。即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管理费。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比 较复杂,不同的管理事项,收费标准也不同。有的收费项目是规章明确规定的,如季节性的供暖收费;有的收费项目是同物业管理委员会洽商决定的,如停车场的停车费。这些收费,能明确的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要有: ①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小区管理办法可以是综合性的管理规章,也可以针对不同方面制订专项规章,例如卫生公约、保安公约等等。物业管理公司制订规章属于对小区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必须经小区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认可后,管理规章才能生效。这些管理规章不属于政府行为,没有普遍的效力,只在小区居民范围内具有约束力,其性质属于团体自律性规章; 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这既是行使权利也是履行义务; 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④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⑤有权要求管理委员会协助。管理委员会作为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代表,有责任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工作,对于小区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件,或者个别难以解决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情况向管理委员会通报,有权要求管理委员会按照管理规章出面协调和解决,管理委员会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 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比如将清扫小区衔道和清理垃圾、化粪井的专项工作,转包给清洁公司等单位或人员承担;聘请保安公司承担小区治安管理工作等;
物业管理合同中应包括哪些内容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进行物业管理的根据和标准,物业管理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合同的甲方(委托人)为某物业的业主或使用人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乙方(受委托人)为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项目。即接受管理的房地产名称、坐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3.管理内容。即具体管理事项。包括: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清洁卫生;车辆行驶及停泊;公共秩序;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或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4.管理费用。即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管理费。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比较复杂,不同的管理事项,收费标准也不同。有的收费项目是规章明确规定的,如季节性的供暖收费;有的收费项目是同物业管理委员会洽商决定的,如停车场的停车费。这些收费,能明确的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要有:①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小区管理办法可以是综合性的管理规章,也可以针对不同方面制订专项规章,例如卫生公约、保安公约等等。这些管理规章不属于政府行为,没有普遍的效力,只在小区居民范围内具有约束力,其性质属于团体自律性规章;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这既是行使权利也是履行义务;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费用;④有权制止违

9,现在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特征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主体广泛性住房(住宅小区或楼宇)是城市化及人民生活的基本物质条件,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都要与房地产物业管理发生各种联系,并通过这种联系形成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因此,可以说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和义务是非常广泛的。(二)权属基础性物业管理的对象主要是房地产。房地产是不动产,但不动产的转移并非实际物体发生位移,而是权利的主体发生变动。房屋的出售、租赁实际上是权利的交易和转让。因此,物业管理的法律规范是一个以权属为基础的法律规范。(三)国家干预性房地产是不动产,它对国家、法人和公民来说都是一笔很重要的财富;同样,房地产的物业管理涉及政府、法人和公民的各方面利益,它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国家对这一领域的行政干预显著,国家建设部专门成立了建设与房地产业司来指导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要素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该种关系必要的构成因素或条件,缺了要素之一则不能构成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关于何为法律关系的要素,有不同的观点。有的提出主体、客体、内容、变动原因四要素说,多数人则坚持传统韵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说。我们认为由于变动原因是属于法律事实问题,并不是法律关系本身的构成因素,因此,我们采用三要素说。[2](一)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即在物业管理中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做不同的划分:1.从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属性来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和特殊条件下的国家;2.从主体的地位和承担的义务,可分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中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当事人是指物业管理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业主公约或物业管理合同,直接承受其法律后果,独立地享有权科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物业管理活动的间接参与人,在物业管理关系中不以自己名义缔结物业管理合同但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物业管理活动,并且与物业管理的法律后果有某种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应独立地享有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的部分权利和承担部分义务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公用事业服务商等。(二)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职权)和负担的义务(包括职责)。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的内容:一是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权利与义务;二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三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四是开发商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五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权与职责;六是物业管理协会的基本权利义务。关于物业管理的各种具体权利和义务详见本书有关章节的专门介绍和论述。(三)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物业法律关系主体承受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客体亦称为“标的”,是主体所需合法利益的外在表现载体,它直接反映了人们社会关系中最核心的利益关系。各种不同的具体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其客体有所不同。按利益载现形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物业、权利、行为效果三类。1.物业。现代意义的物业属物类客体范畴,它包括传统法律规定的不动产或房地产之实物及其围括的空间和环境。物业既是设置于物业上的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又是物业所有权、共有权、自治共管权、使用权、共用空间权、共享环境权等物权关系的客体,同时还是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物业权的客体。2.权利。权利作为物业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所设定的债权,与物业所有权相关的场地使用权、物业相邻权、公共秩序维护权、物业代管权、与物业管理行为相关的一些人身性或精神性权利(如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住宅安全权、精神文明建设参与和享受权等)。3.行为效果。行为效果作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在对物业管理方面提供管理性行政服务之行为效果、物业管理公司按委托管理服务公司提供有偿服务之行为效果、业主缴纳物业维修金而建立和补充物业维修基金之行为效果等。来源:网页链接行为效果可以是行为过程结束时显形的,也可以是伴随行为过程产生和存在但无形的效果。如物业管理保安人员巡逻行为过程中所产生的对有犯罪意图者无形震慑其不敢轻举妄动的保安效果,又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业主委员会组建的行为给予指导有效地使其顺利组建成功的指导行为效果。
物业管理只能说是一种规定或者条例。属于一中附属法。而国家以及长春市政府的相关法律规定属于一种独存法。就像民事权利中的主权利和从权利一样。主权利是从权利的前提和基础。而现在你问的事从权利在主权利中的作用。 “现在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一般物业管理涉及的法律好像只有民法。而合同法。物权法。等等都是民法的分支。我懂的也不多。错的地方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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