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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的工伤理赔案例

医事证明是什么? 一般需要两样东西 1.诊断证明(需要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2.病历档案复印件 第一个东西可以本人拿着看病的资料去医院就可以开。 第二个如果你住过院,直接可以复印。如果没有住院直接提供哪些医院的资料就ok了。O(∩_∩)O~

2,工伤赔付的案例分析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获工伤赔付   拔山镇朝阳村王光兰(化名)在工地上工作时受伤,未与工地所属的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近日却顺利拿到工伤赔付。   去年1月的一天,王光兰在永丰镇团丰百家苑项目工地做杂工,工作时不慎从二楼滚落到底楼,致左髋臼、左额骨、左耻骨受伤。随后, 王光兰向项目所属的建筑公司提出工伤赔偿,却遭到拒绝。   双方协商不成,王光兰找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该院认为,根据《 劳动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等相关规定,王光兰与建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受伤属工伤,应当依法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 ■以案说法: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分用人单位用工,不重视签定合同,所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是关键。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二是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三是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本案中,受伤职工王光兰与建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因此,王光兰所受到的事故伤害,应被认定为工伤。应享受的工伤待遇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接受工伤医疗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构成伤残的伤残补助金等。(来源:忠州日报)

3,昆山十级工伤赔偿案例

举例: 一个年龄25岁的工人,月缴费工资2800元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7*2800=12600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十级:(81.01—25)*0.2个月* 3797元/月=42526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十级:5* 3797元/月=18985元 三项相加,另外再算上医药费(依照实际支出)、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20元/天)、交通费等。小学数学问题可由本人独立完成,不再赘述。 打字辛苦,望采纳。

4,工伤死亡赔偿索赔案例分析

  工伤 保险 是五大社会保险之一,每个用人单位都必须为职工办理此项保险,是对职工的一种保障。工伤保险包含的内容很多,工伤死亡赔偿是工伤保险赔付最多的一项。以下是我分享给大家的关于工伤死亡赔偿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工伤死亡赔偿案例篇1:   天津市塘沽区生产服务管理局建筑工程公司第七施工队承包的天津碱厂除钙塔厂房拆除工程,于1986年10月转包给本案被告个体工商户业主张学珍组织领导的工人新村青年合作服务站,并签订了 承包合同 。   1986年11月17日,由服务站经营活动全权代理人、被告张学珍之夫徐广秋组织、指挥施工,并亲自带领雇佣的临时工张国胜等人,拆除混凝土大梁。在拆除1至4根大梁时,起吊后梁身出现裂缝;起吊第5根时,梁身中间折裂(塌腰)。对此,并未引起徐广秋的重视。当拆除第6根时,梁身从中折断,站在大梁上的徐广秋和原告张连起之子张国胜(均未系安全带)滑落坠地,张国胜受伤,急送天津碱厂医院检查,左下躁关节内侧血肿压痛,活动障碍,湿片未见骨折。经医院治疗后,开具证明:左跺关节挫伤,休息两天。11月21日,张国胜住进港口医院,治疗无效,于12月7日死亡。   经天津市法医鉴定,结论是:张国胜系左内躁外伤后,引起局部组织感染、坏死,致脓毒败血症死亡。后又经塘沽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认为:张国胜系外伤所致脓毒败血症,感染性休克,多脏器衰竭死亡,医院治疗无误。张国胜的死亡与其他因素无关。   张国胜工伤后,服务站及时送往医院检查、治疗;死后出资给予殡葬。除此,原告为给张国胜治病借支医疗费用、误工工资等费用共损失17600.40元。   工伤死亡赔偿案例篇2:   2012年某月某日,陈某在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工业园内施工时被电击身亡。留下六十多岁的母亲、五岁多的女儿及三十多岁的妻子,妻子还怀有四个多月的身孕。陈某为陕西某钢构制品有限公司员工,单位和其签订有书面 劳动合同 ,且为其办理了工伤保险。   事故发生后,陈某家属一行二十多人来到陈某单位,单位迫于压力为陈某家属等人妥善安排了食宿,双方代表经过三天数次谈判但一直没有实质进展。无奈之下,陈某家属找到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余伟安律师希望提供法律帮助。余伟安律师了解案情后,发现陈某死亡前还是单位的项目经理,单位为其办理了工伤保险,单位下欠陈某约十万元工程款未结算。   最后解决方案是由单位一次性支付陈某家属工亡待遇款及下欠陈某的工程款共计一百二十余万元,工亡认定、工伤保险理赔及商业保险理赔事宜由单位处理,所得全部赔偿款项由单位所有,陈某家属配合提供工伤认定、工伤保险理赔、商业保险理赔相应的手续,包括提供权益转让书等一切所需材料。   工伤死亡赔偿案例篇3:   案例一:单位张某在下班(工作两年,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途中遇车祸不幸身亡(事故认定车方与其承担同等责任),张某丈夫谢某便向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要求单位承担60万余元的工亡赔偿等款项。   案例二:2006年王某(王*、王**儿子、曹**丈夫、王***父亲)与陕西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关系。2007年4月19日王某在长**公司办公室上班时,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后王某家属20多人三番五次到王某公司聚众闹事,要求赔偿王某命价及抚恤金共计35万元。用人单位一开始有意按25万元“私了”,但多次谈判失败。 工伤死亡赔偿案例的相关搜索内容: 1. 2016工伤及工亡赔偿标准盘点 2. 工伤事故心得体会范文 3. 工伤赔偿申请报告范文 4. 生产企业诚信承诺书 5. 工伤赔偿申请报告范文精选

5,云南玉溪农民工的工伤赔偿案例

首先明确,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并不是工伤事故认定的标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只是说明工伤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而已。 可认定工伤的事故范围有: 工伤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本案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内,但因其系在48小时后死亡的,因此不符合视同工伤的第一款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级伤残认定标准: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大脑处于重度损坏状态,如果一直昏迷,没有死亡”属于一级伤残。 就本案而言,建议与企业协商解决,证明死者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务关系,如果签订过劳动合同,提高合同即可,如果未曾签订,则需要提高例如工资单、工友证言等这些能证明死者与企业存在劳务关系的证据。 本案可以要求企业作出适当赔偿。或者申请职业病鉴定,看看是否是由职业病引发的事件。既然不能认定是工伤,就更不会按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给赔偿了

6,关于工伤赔偿的案例

  先认定工伤,然后鉴定,你可以得到以下费用:  一、工伤治疗费用: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工伤治疗费用按照规定支付。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工伤复发的,继续享受。  二、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支出的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般不发生该项费用,由于治疗技术和水平,而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这样就必然形成一定的额外费用,该项费用与工伤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具体标准民政府规定。  三、辅助器具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复发的,继续享受。  四、停工留薪工资:  职工由于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复发的,继续享受。  五、护理费用:  ①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以病假证明的护理时间,护理人数为准。  ② 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要是单位没有与你缴纳社会保险的,那么你的待遇全部由单位承担。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实际工资的,要求补足。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还要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等, 简单的说,先去申请工伤认定,再鉴定伤残。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具体内容呢?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7,工伤五级伤残赔偿案例分析

工伤五级伤残赔偿案例分析——【案件回放】:2014年2月,贺某与申有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合同签订后,贺某被派遣至沃思公司工作。2014年3月,工作未满一个月的贺某在操作机器设备时,右手被机器碾压受伤,致伤残五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贺某一直处于治疗休息中,沃思公司承担了贺某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和社保费用。2014年3月,沃思公司书面通知将贺某退回申有公司,并停止承担贺某的工资及社保费用,申有公司认为贺某的工伤待遇应当继续由沃思公司承担,故未发放贺某工伤待遇。因此,贺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申有公司和沃思公司支付伤残津贴。申有公司辩称贺某系在用工单位工作时受到工伤,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工单位沃思公司承担,申有公司作为派遣机构,承担连带责任。劳动仲裁委员经审理作出裁决:沃思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向贺某支付伤残津贴;申有公司作为派遣机构,承担连带责任。裁决后,沃思公司不服,向区*提起诉讼,诉请申有公司向贺某支付伤残津贴,沃思公司不承担支付伤残津贴的责任。申有公司的答辩意见与劳动仲裁时一致。区*经审理作出判决:申有公司向贺某支付伤残津贴,沃思公司不支付伤残津贴。申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相同的意见上诉至中院,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沃思公司向贺某支付伤残津贴,申有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工伤五级伤残赔偿案例分析——【案件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只是针对一般劳动关系的规定,对于劳务派遣这一特殊用工方式中的工伤,并无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该规定,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这里的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承担的是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只有证明了用工单位在派遣劳动者受伤中存在过错,用工单位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工作是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的目的是利益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完全符合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情形。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情形,主要的表现方式,就是工伤。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劳动领域的行政机关,其发布的《意见》虽然只是规范性文件,但却是在其主管的劳动领域对《劳动合同法》九十二条的合理解释。而且,《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只是对于普通用工方式的规定,并未涉及劳务派遣这种特殊的用工方式,故《意见》的规定也算不得是对《工伤保险条例》的违背。所以在劳务派遣中,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受到事故伤害的,由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由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在现行法律规定中,当无争议,应当成为定论。

8,工伤赔偿案例

1、关于二次手术问题,二次手术的费用公司应该全部承担。 2、你所购买的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不冲突,也就是说,你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可以获得意外伤害险的赔偿。 3、关于工伤赔偿(工伤保险待遇): (1)停工留薪期:1700*12=21400 (2) A.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00*14=23800,B.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1700*60%=1020。(这项赔偿主要看你的实际情况,前提是保留劳动关系,公司给安排工作的,按A项赔偿,难以安排工作的,按B项赔偿) (3)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数额的基数是一样的,都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数额为:统筹地区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5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按你所在的省发布的标准为准。 因此,你获得的工伤赔偿为(1)+(2)或者是(1)+(3)。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免费的;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与单位的赔偿没有关系。
医疗费等支出用当然要全部支付,具体如下: 1、医疗费:【29条3款】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29条4款】【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的70%计算。】【单位支付】 3、交通费:【29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单位支付】 4、 食宿费:【29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单位支付】 5、 康复性治疗费【29条6款】【基金支付】 6、 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0条】【国家规定标准】【基金支付】 7、 工资、福利:【31条1款】【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8、 护理费:【31条3款】【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出院后,再按下面的规定具体办理: 五级、六级【34条】【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本人月工资】【基金支出】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单位支付】【标准 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6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 《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32条】【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单位支付】
厂方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当然医疗费由厂方负责)。你意外保险获得的赔偿并不能免除厂方的工伤赔偿责任。 六级工伤赔偿项目: 1、停工留薪期: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暂定为6个月)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14个月 3、每月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60% 4、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月伤残津贴5-15年 4、5项: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如果因为这次受伤辞退你,那么你大约能够获得15万至20万左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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