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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班没加班费怎么办

要看你是什么样的工作,比如是轮休制的,那么没加班费正常。如果单位给串休也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如果就是周一到周五上班、每天8小时,单位要求休息时间加班却不给加班费的,你可以在收集到合法证据后,到劳动监管部门投诉。

加班没加班费怎么办

2,加班没有加班费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而又不支付加班费,违反了<>第八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因此,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当然有啊,劳动法规定的 工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福利 加班工资=平常加班1.5倍,双休2倍,节假日3倍

加班没有加班费

3,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吗

加班不给加班费是不可以的,是违法的,你应该去劳动局哪里告他,用法律来卫护你的合法权益,这样的事一般都会管的
不可以,再不给告他去。
看情况
加班是有加班费的

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吗

4,加班不给加班费怎样办

加班就是加班,个人约请或求助帮忙不能混肴在内,如果是几次或不超过3次为1个度,但久长以来这样莫名的莫名其妙的去做无意义的加班是必须要向所让你加班哪位领导或他的上级申述的,如果长时间这样是会纵容对方此不合法的行动的,所以当机立断必须索赔,如果能认可也能够告知下不为例,以后再有此事就必须加班处理,但遭谢绝就也能够利用谢绝的手段,但想追回索赔就要到劳动监管部门,或申请劳动仲裁,所以加班不给加班费怎样办?回答应当是:法办。(利用劳动法的办法处理最公道公平)
如果你还打算在那里做,下面我说的就当没看到。继续忍耐做下去。如果你签了劳动合同,1切好办,按合同的来。如果你没签劳动合同,从第2个月开始,双倍工资的支付,累计最多11个月,及时申请劳动仲裁,从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中针对老板的背法行动给予追究。

5,加班不给加班费属于什么行为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同时,对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对于企业来说,有时由于业务扩展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在所难免,但是,加班并非企业的“免费午餐”,安排员工加班若不支付员工加班费,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企业则需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违法行为喽.

6,员工加班可以不支付加班费吗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之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需提供证据,证明其某段时间内确实有超时工作的事实,公司也需确认提供的证据。对于部分时段超时工作的事实,双方都没有争议。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及《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规定,公司实行的是以年为周期的综合工时制。公司在庭审过程中提供了经过劳动局审核的执行综合工时制的批复。且该批复也已经经过公示,当事人是完全知晓。同时,公司对该节事实也进行了充分的举证。如果存在加班行为,应当支付多少加班工资?根据不同的工时制,有不同的计算加班费方法:综合计算工时制: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是以天为单位,而是可以周、月、季、年为单位。这就意味着在一个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是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只有在该周期内的工作总时间超过核定的标准时间,才叫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算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不定时工作制:在这种工作制下,劳动者每一个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一般情况下,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存在加班。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地方法规规定。如果地方规定要支付加班工资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注意事项劳动者在主张加班费的时候,总会有个误区,认为员工的加班行为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但法律规定并非如此,而是要求劳动者先要证明存在加班事实。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加班事实的举证能力上确实比较困难,因此劳动者平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收集必要的证据,作为用人单位,平时应当注意实行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员工的休息时间安排,让他们有合理、充足的时间休息。同时也要加强考勤管理,以免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必要的时候可以向劳动法专业律师咨询。参考资料一、《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二、《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三、《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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