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签劳务合同,这种情况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2-15 23: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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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种情况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当然可以了,签合同和学历没有直接关系,如果甲方企业要求你的本科学历证明,你也可以去学校的学工处开一个给他们。与a公司签订合同,如果a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不能兼职,那么只能放弃b公司的工作。最关健的是要看那家公司的总体待遇高就与那家公司签订合同。可以签劳动合同啊,签劳动合同跟你的学历没有关系,劳动合同是你与就业单位的一种协议,与你学历无关系。
2,请问从签合同年龄开始到50岁以下与用人单位都可以签劳务合同吗
非也非也,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两个不同的体系,企业拥有用工主动权,所以,企业可以选择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只需要达到法定要求的,例如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就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其余情况,均可以选择签订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合同有效,约定履行! 非试用期需提前三十天书面辞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关系。15天内办理工作交接、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
3,年龄在50岁以下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吗
可以。劳务合同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主体只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非也非也,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两个不同的体系,企业拥有用工主动权,所以,企业可以选择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只需要达到法定要求的,例如享受退休养老待遇的,就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其余情况,均可以选择签订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4,什么样的情形可以签署劳务合同
在双方平等自愿、协调一致、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公司能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比方说,公司所需的保洁、保安、搬运、安装、运输、客服等工作都是可以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劳务合同中明确。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合同法》。
5,什么情况下可以签订雇佣协议雇佣协议与劳动合同
签劳务合同的主要情况是,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企业内退人员等。如与以上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就只能签立《劳务合同》。临时用工也可以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就有关提供和使用劳动力问题而订立的协议。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6,什么情况下可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下的劳动合同
下面那个是我回答的啊~~没登陆。如果采纳记得给分。。。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一年一签是为了,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不是禁止的,是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之后,第三次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否则的话,就属于违法了。所以一般企业第一次签2-3年,第二次签4-7年的比较合适,第三次就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了。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辞退行为违法,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一年一签是为了,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7,什么情况下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用人单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详见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而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劳动法》相关条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另外,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第2条又规定,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按《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什么情况下可以本人可以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在单位工作满十年,双方协商后,本人与单位可以签定2、工作时间很长,在十年内退休,可以要求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将在近期与职工变更(续签)劳动合同,这是一件关系到每一位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在此,介绍一点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给各位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参考。劳动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又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两类,一类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通常为1年、2年、3年、5年、8年10年;也可以以完成一项工作(工程)任务的期限为合同期限;另一类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称为无定期劳动合同,是指没有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双方人在合同书上只规定合同生效的起始日期,而没有规定合同的终止日期,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可以持续至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为止。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呢?根据《劳动法》相关条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另外,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第2条又规定,在固...公司将在近期与职工变更(续签)劳动合同,这是一件关系到每一位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在此,介绍一点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给各位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参考。劳动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又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两类,一类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通常为1年、2年、3年、5年、8年10年;也可以以完成一项工作(工程)任务的期限为合同期限;另一类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称为无定期劳动合同,是指没有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双方人在合同书上只规定合同生效的起始日期,而没有规定合同的终止日期,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可以持续至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为止。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呢?根据《劳动法》相关条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另外,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第2条又规定,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按《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故在本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都应该三思,认真考虑后,再与单位协商,慎重签订劳动合同。A.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务公司作为中介公司,不具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只能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而不能与劳务公司签订。否则不合法。 按照劳动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于劳动者在该单位第一个工作日之前签订。 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使用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范本。劳动合同范本完全遵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注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对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待遇,劳动安全保护,参加社会保险等项内容都有严格的约定。 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之内将其送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鉴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果劳动合同条款(包括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即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鉴证专用章”。至此,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的劳动合同才算完成。 用人单位自行印制的劳动合同,会忽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甚至为了规避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A.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务公司作为中介公司,不具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只能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而不能与劳务公司签订。否则不合法。 按照劳动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于劳动者在该单位第一个工作日之前签订。 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使用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范本。劳动合同范本完全遵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注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对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待遇,劳动安全保护,参加社会保险等项内容都有严格的约定。 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之内将其送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鉴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果劳动合同条款(包括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即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鉴证专用章”。至此,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的劳动合同才算完成。 用人单位自行印制的劳动合同,会忽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甚至为了规避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对有关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保护,参加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要么不予约定,要么模棱两可,解释权归单位所有,对单位如何有利就如何解释。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单位自行印制的劳动合同不予认可。 有的单位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来规避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义务是徒劳的,因为只要劳动者在该单位提供了劳动,领取了工资,也就是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使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样要尽到法定的义务。 B. 社会保险: 《劳动法》中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 一、“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五)生育。” 社会保险包括:1.养老保险;2.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4.工伤保险;5.生育保险。总共5种保险。 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分为三类:一、单位人员;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三、灵活就业人员(即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劳动者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缴费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合计28% 。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个人缴纳1% ,合计3% 。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2% ,合计10% 。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行业划分为小、中、大三种风险类别。风险越大,缴费比例就越高。风险较小的缴纳0.6% ;风险中等的缴纳1.2% ;风险较大的缴纳2.4% 。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缴费比例为0.7 % 。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从业人员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缴费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费:业主缴纳12%,从业人员缴纳8%,合计20%。 2.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4种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与上述“一”类相同。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个人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缴费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费:20% 。 2.医疗保险费:5% 。 3.能否参加失业、工伤、生育等3种社会保险,目前尚未明文规定。 说明: 一、养老和失业2种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是全国统一的,而其他3种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各省份略有不同。 二、医疗保险费除了每月应缴的,还要每年缴纳一次“大额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100元(各省份也略有不同)。此项缴费,以单位人员身份参保的,有的省份规定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有的省份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各缴纳50%;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身份参保的,由业主和从业人员各缴纳50%;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由个人缴纳100%。 三、有的单位由个人自费参加的“补充保险”、“综合保险”等,属于商业保险,不在社会保险之列。 四、不管是何种保险,只要不是社会保险,还得参加社会保险。因为只有社会保险才是国家设立和管理的专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险,五种社会保险保障了劳动者一生的“生(育)、老、病(伤)、失(业)、葬”。 五、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随着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逐年增加而连年增加,死亡后还要发给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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