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起诉对方怎样选择法院,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管辖法院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4-16 08: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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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管辖法院
合同约定的由约定的来处理,午约定的按照法律,这个应该是在被告但是要看标的
2,合同纠纷怎么起诉对方
合同纠纷起诉对方具体如下:1、要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写好起诉状;2、准备好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后,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又或者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4、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合同纠纷起诉需要的证据有哪些合同纠纷起诉需要的证据具体如下:1、证明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的证据;2、存在合同事实的证据;3、对方违约的证据;4、主要损失的证据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一、 合同纠纷 管辖 法院如何选择 《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 诉讼 ,由 合同履行 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法院有 管辖权 。虽然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 约定管辖 法院,但是当事人约定的法院必须属于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所在地、被告住所所在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之一,但不得违反本法对 级别管辖 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面临法院不予受理的后果。 《民事诉讼法》还特别规定了几种特殊类型的合同的管辖法院: 1、因 保险合同 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兑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 运输合同 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除了法律 法规 有特别规定的之外,其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都要根据开篇所述的几条规定来确定,但是在确定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所在地、被告住所所在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这五个关键地点时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签订地不明。 4、在确定合同履行地时,《 合同法 》第62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如果是给付货币,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对于不同类型的合同的履行地也有不同的规定: 例如 购销合同 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加工承揽合同 ,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财产租赁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 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补偿 贸易合同 ,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在确定合同的签订地时,《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中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二、当事人在诉讼中如何举证 1、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 合同订立 和生效的事实承担 举证责任 。 2、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事实上,法院管辖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有的时候几个法院都认为自己有管辖权,而有的时候又都认为应该由其他法院管辖,面对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就会十分的“头晕”。此时,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 律师 ,毕竟只有找对法院,案件才有可能审理,您才可能实际的做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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