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判断题及解析,几个合同法判断题帮我看我做的对不对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2-12-15 1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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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几个合同法判断题帮我看我做的对不对
你只有第9题做的不对,其余做的都正确.违约金确实需要通过当事人的约定,否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的双倍罚则,实质不是违约金.
2,有关合同法的判断题
1、A公司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该产品的质量为由拒绝履行合同,这种行为违背了《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合同约束力原则。《合同法》第六条规定了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根据上述法律条款,联系你提到的问题,AB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有交易标的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等,这些双方没有异议,属于明确的内容,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有全面履行的义务,任何人无权解除。2、实际交易中,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有约定不明确的或没有约定的条款,但是合同内容有遗漏或不明确,不影响已经明确条款的合同效力,也就是说,你提到的问题里,双方质量条款有异议或遗漏,不影响双方合同效力,另外,合同对约定不明确的或没有约定的条款的解决有明确的规定。3、《合同法》第六十一、六十二条规定,对质量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均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约定质量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交货义务;4、A公司以没有明确产品质量为由拒绝履行合同,违背了双方已经签订的其他内容条款的约定,其恶意拒绝履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的违约法律责任。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切合同纠纷都可以用以下多少种条例来分析
关于合同纠纷,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规定,您可以到属地工商机关合同科主张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法律实务中没有“合同退款”之说,请进一步明确下所指的情形!!
4,合同法判断题
★是非题:> A公司与M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2004年9月2日由A向M供货。同年6月初,A公司所在地发生洪水灾害,A公司未及时通知M公司,至9月2日M公司催促交货,A公司未交。同年l0月9日,A公司发货并函告遭灾一事。M公司因货物迟到被发包方扣罚工程款5万元。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由于A公司未能及时通知M公司不能按时交货,故应向M公司承担5万元损失的赔偿 Y、对。★是非题:> 下列各项中,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是继承财产的权利。 N、错。★是非题:> 撤销权行使的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但不包括为本企业正常运转支付必要费用。 Y、对。★是非题:> 买卖汽车变为买卖拖拉机属于合同变更。 N、错。★是非题:> 2003年2月,A公司与M公司签订一份货物订购合同,后来因为M公司违约致使合同的履行对A公司而言已成为不必要。则A公司无权解除合同。Y、对★是非题:> 2001年3月甲向乙借款5000元,约定2004年3月偿还,2002年3月乙向甲借款5000元,约定l年后偿还。2004年3月,甲向乙表示,各自债务都不用偿还了,乙表示同意,其后果是合同变更。 Y、对。 ★是非题:> 借贷合同可以适用继续履行责任。 Y、对。★是非题:> 租赁合同是实践合同。 N、错。★是非题:> 实际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 N、错
5,这是一个关于合同法的判断题希望大家帮我说下这个题是对是错
错误的,甲虽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对房屋没有所有权,但他基于事后的行为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他的租赁行为是有效的。正确!绝对正确,我肯定。我见过类似的题。理由:甲在5月8号对房屋不享有物权,当然就不享有房屋的用益物权,所以他不能使用、处分该房屋。简单的道理,A不能把别人的房子出租给B错误。 丙有理由相信甲对房屋有所有权,并且甲的行为已经是在处分该房屋了。
6,一道合同法判断题
是错的。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 工商管理机关属于行政机关,不是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解析】: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7,参考合同法 帮忙解析此题
此题为司法考试中的一个真题。正确答案为A、B、D。此题考查的是分期付款合同,分期付款的合同,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所以A、B正确。丙为职业潜水员,应当知道设备的价格,所以不属于善意第三人,所以甲无须向其支付2万元。C错误。因此合同为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合同,所以在乙处理此设备时,属无权处分人,对丙应负违约责任,故D正确。丙为职业潜水员,应当知道设备的价格,所以不属于善意第三人,
这个解释我觉得有问题,知道价格并不能说丙就知道甲乙之间的合同。故因此判定丙比是善意第三人有点牵强除了C以外都对。C之所以不对就在于丙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物权法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可以追回,但善意第三人除外,但是否善意第三人应有证据,由法院判断。
8,判断题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人可以在任何时候撤回要约
该说法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七条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八条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错。 合同法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因此,要约的撤回只发生在书面形式的要约,而且,撤回通知一般应采取比要约更迅速的通知方式。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9,合同法判断题
★是非题:> A公司与M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2004年9月2日由A向M供货。同年6月初,A公司所在地发生洪水灾害,A公司未及时通知M公司,至9月2日M公司催促交货,A公司未交。同年l0月9日,A公司发货并函告遭灾一事。M公司因货物迟到被发包方扣罚工程款5万元。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由于A公司未能及时通知M公司不能按时交货,故应向M公司承担5万元损失的赔偿 Y、对。★是非题:> 下列各项中,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是继承财产的权利。 N、错。★是非题:> 撤销权行使的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但不包括为本企业正常运转支付必要费用。 Y、对。★是非题:> 买卖汽车变为买卖拖拉机属于合同变更。 N、错。★是非题:> 2003年2月,A公司与M公司签订一份货物订购合同,后来因为M公司违约致使合同的履行对A公司而言已成为不必要。则A公司无权解除合同。Y、对★是非题:> 2001年3月甲向乙借款5000元,约定2004年3月偿还,2002年3月乙向甲借款5000元,约定l年后偿还。2004年3月,甲向乙表示,各自债务都不用偿还了,乙表示同意,其后果是合同变更。 Y、对。 ★是非题:> 借贷合同可以适用继续履行责任。 Y、对。★是非题:> 租赁合同是实践合同。 N、错。★是非题:> 实际履行与解除合同可以并用。 N、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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