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对合同的违约条款有什么规定

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债务,使守约方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重大,合同对此应予明确。如明确规定违约致损的计算方法、赔偿范围等等,对将来及时解决违约问题很有意义。当然了违约责任是法律责任,即使合同中没有违约责任条款,只要未依法免除责任,违约方仍应负法律责任。

法律对合同的违约条款有什么规定

2,请问民法中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请问民法中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3,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各方均具有法定约束力,效力法院肯定认的。只是违约条款方面,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提出后法院可以考虑是否需要调整。你想终止合同,看看有无关于设计方面的要求,如果没有,采取无赖的方法就是,你提出对方设计不符合你方要求,要求对方更改,对方一直更改不了,发书面函件,终止双方合同,再等他告或主动点去告。
这是合同,合同讲究的是双方之间的意思自治,这是关于违约条款的,只要你们之间的订立合同符合订立合同的法定要件,也就是你们之间的合同如果是合法有效的,那么你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你的义务,除非违约金过高。你这个合同应当是个合作的协议吧?我是上海的律师,要是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给我留言,或者给我电话(个人空间里面有我的联系方式)免费咨询。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

4,违约责任条款是什么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一般可以在合同的两个地方描述:一是专门约定违约条款。二是如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条款后约定违约条款。
违约责任的一般条款有哪些?
违约责任条款,说的是一方违约了,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比如常用的买卖合同,买方可能的违约有:签订合同后不要货物了、不按时付款等,卖方可能的违约:不交货、不按时交货、交货不符合规定等等,如果买卖方出现以上违约事宜,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样的条款就是违约责任条款。以上只是按照通俗的说法进行的部分描述。
违约责任指,违约言应向守约方承担的责任。主要指赔偿损失。赔偿原则是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和可预期收益的减少。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金责任条款,违约方如果认为违约责任过高,可以要求适当降低违约金标准。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违约金高于守约方损失的30%,可视为过分高。所以违约金的上限判断原则为,守约方损失的1.3倍。

5,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的通用条款是什么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 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 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成立并且生效 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要承担向对方的赔偿责任希望本人答案满意 如果满意请选择最佳 谢谢

6,违约金不能高于30的法律依据

一、原《合同法》已经废止。二、原《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二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三、“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不是指合同标的额,而是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案例;甲乙合同标的额2000万,约定违约金超0%,造成损失50万(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现甲方违约,乙申请支付约定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法院依法判决;一、甲因违约向乙赔偿造成损失50万;二、甲向乙支付约定违约金造成损失(50万)的百分之三十为15万。三、甲乙双方合同继续履行。《民法典》未对违约金上下限作出具体规定,等待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做出民法典合同编“副本”(合同编司法解释)很快。
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的法律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中的规定,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当事人故意通过合同的违约使得另一方从中获取天价的违约金,使得市场秩序发生不平衡从而所设立的条款。根据这一规定可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不可以超过对方实际发生损失的数额的。法律分析如果双方对合同违约后的违约金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当事人是可以约定一方在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的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还可以约定因其违约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相应计算方法。所约定的违约金如果低于造成的损失的话,当事人是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其予以增加的;所约定的违约金如果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话,当事人是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的。当事人就延迟履行其约定的违约金,违约方在支付了违约金之后,还应当履行相关的债务问题。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当中没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违约金一般情况应当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可知在任何一份合同当中,都会制定相应的违约金。但是只有合法正规的约定违约金才可以约束双方不可以进行合同的违约,一方如果有违约情况必定就要向对方给出相应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金应该没有不能高于30%的法律依据吧,如果碰到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出问题,违约金几百万,上千万赔偿也很正常。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相关链接: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结论:你判断下你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22 23条规定情况,如果不是,单位不能和你约定违约金事项。约定也无效。因此一般情况而言,离职不涉及违约金。只要离职工作交接清楚即可。

7,如何明确民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民事合同,根据《合同法》的定义,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下,合同是市场主体进行经济往来的重要媒介,小到买卖、运输,大到融资租赁和建设工程施工,都有民事合同的身影。合同已经作用已经被市场充分认可,合同贯穿着经济交往的全过程,起着指导双方履行义务、明确双方责任、解决双方潜在和现实争端的作用。合同能有如此功能,得益于合同条款的设计,特别双方权利与义务和违约责任条款的设计,而实践中人们在合同谈判时往往将重心放在双方权利义务的设计上,对违约责任却约定得不够详细和具有可操作性,使得合同解决双方争端的功能大打折扣。笔者认为一份成功的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必须明确,明确的违约责任能够督促双方积极、善意地履行合同,减少双方的争议,维护交易的和谐。一、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必须明确的必要性在实践的合同运用中,由于订立合同的交易双方法律水平、合作关系的亲疏程度、对交易的重视程度等因素,我们苛求双方订立出一份完美的合同是不现实的,很多时候都是简单地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草率地签署合同便开始履行,而往往忽视了违约责任的设计,等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违约时,查找合同相关约定,才发现合同中针对对方违约根本没有约定相应的对策或反制措施,有的合同中只有简单一句“一方违约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不明确,根据合同法可以有多种理解,可见这样空洞的,没有可操作性的条款是很难解决问题的。所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十分必要。二、违约责任的种类及选择《合同法》用整整一章的内容规定了违约责任,可见违约责任内容之复杂。我们对其中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加以归纳,明文规定的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修理、更换、重做、减少价款或者报酬、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当然,合同是自由意志的体现,只要不违法,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其他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在这么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中,我们如何选择?笔者认为,违约责任条款是合同主要条款之一,也是《合同法》重点规定的内容;合同是交易的体现,《合同法》最重要的立法目的之一就是鼓励交易,那么违约责任的设计也应该体现鼓励交易这一主旨。但鼓励交易不等于条款越简单越好,简单的条款往往不明确,不明确就容易发生争议,而争议正是交易的障碍;同样的,太繁琐的条款也不好,谈判耗时耗力,也容易在交易双方之间产生不信任,与鼓励交易的初衷背道而驰。所以,我们必须走一条折中的道路,在众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中找到最理想的方式,这一方式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约定简单、明确;第二:对双方都公平合理;第三:方便适用,具有良好的操作性。说到这里,我们不难发现在《合同法》明文规定的众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中,“支付违约金”最符合我们的要求。三、以违约金作为合同违约责任的优点《合同法》114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违约金,同时规定了在约定违约金过分低于或高于实际损失时的增减规则,同时明确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根据《合同法解释二》29条第二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约定不超过造成损失30%的,法律认可。这样一来,违约金就同时具有了补偿和惩罚的双重性质。这是《合同法》推荐给我们的最好选择。1、违约金约定简单方便,适用广泛就条款的设计而言,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相对简单明确,由于是金钱给付,适用于各类合同;同时违约金用数字表示,一目了然,一般不会出现争议。从另一方面看,当事人交易的目的就是为了经济利益,金钱就是经济利益物化的形式之一,虽然合同约定违约金的目的是督促合同履行,但不可否认的是,违约金也是经济利益的一种形式,而且它还独立于双方合同履行之外,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所以以支付违约金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容易让交易双方接受。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性质和标的的不同,在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方法和起算点上,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一定要简单科学、可操作性强。比如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可以约定施工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的方式:“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原因造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由施工方按照不合格分部、分项工程造价的5%向建设单位承担支付违约金;同时进行返工,直至质量合格;该违约金由建设单位在支付下一阶段工程款时直接抵扣。”这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对方违约时的反制措施,只要查阅合同就一目了然。2、约定违约金对双方均可约定,公平合理我们知道,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可能违约,而双方均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方违约时需支付违约金,数额一般对等,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例,购房者可以约定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也可以约定购房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这样对双方均产生切实的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有利于督促双方积极、善意地履行合同。3、支付违约金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这可以说是违约金最大的优势。与赔偿损失相比,它简单明了,在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所要做的只是按照合同规定执行,若合同约定得更加详细,如某买卖合同中约定“供货方延迟交货的,每延迟一日按照当次货款的2%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直接由买方在当次货款中抵扣”,那么执行起来就更加方便,无需要对方配合,即使最后双方要同通过诉讼来解决争端,买方做法也完全合法合理,没有任何问题。与《合同法》中另一种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赔偿损失相比,请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在诉讼中的证明责任要小得多,守约方只需证明对方违约即可,只要要求对方支付的违约金符合合同约定、不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法庭都会支持;而要适用赔偿损失,除了要证明对方违约,还需证明己方的实际损失,而实际损失恰恰不容易证明。实践中很多守约方确实因为对方违约而遭受了实际损失,但在法庭上因为举证不能或证据的证明力不足,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庭支持,或者得不到完全的支持。由此可见,如果以支付适当违约金的方式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双方在履行合同工程中就不得不考虑违约的风险,这有利于确保合同顺利地履行。同时,也保证在可能发生的诉讼中,守约方不存在举证上的困难,其诉讼请求能够最大限度得到法院支持,提高胜诉的机率。
违反合同,并不一定会引起民事责任的承担。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违约当事人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的要件有:1.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2.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3.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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