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恩施红土谭明达被判什么刑

恩施市人民*对谭明达贪污公款、非法持有*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000元,追缴非法所得79450.80元。

2,在恩施*判刑拿判决书在武汉中级人民*交罚款可以吗

在恩施*判刑,只能在恩施*交纳罚款,不能到武汉中级人民*交罚款,武汉中级人民*不会收取罚款的。
你好!不可以。只能去受理案件的*缴纳罚款。如有疑问,请追问。

3,去年湖北省恩施市新塘乡人民*审理的案件有哪些

乡里没有*,只有法庭,乡里的法庭是县级基层*的派出法庭,其可以审理属于基层*管辖范围内的案件,但是乡里派出法庭不能审理刑事案件,一般都只是一些争议不大,标的额不大的民事案件,而且法庭居中调节的情况很多,刑事案件只能由基层*刑事审判庭审理
· 新塘居委会 · 双河居委会 · 下塘坝村 · 保水溪村 · 龚家坪村 · 木栗园村 · 峁山村 · 前坪村 · 横栏村 · 河溪村 · 下坝村 · 校场村 · 太山庙居委会

4,在恩施起诉离婚应该到恩施哪里交起诉书

首先,湖北恩施是湖北省下辖的民族自治州,该州下下辖巴东,来凤,咸丰,建始,鹤峰,宣恩。申请离婚的当事人要确定自己的案件属于哪个区县管辖,就将离婚起诉书递交到哪个区县的人民*。  因为,如果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到哪个*起诉是有管辖权的。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管辖。  这里提到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管辖。
户口所在地*递交起诉书当地*一般会将起诉书副本邮递到你丈夫所在单位

5,我有个朋友买了小偷偷的摩托车作价6000元已交*机关当时是

如有难度,可以请律师辩护;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收购赃物,一般来说根据每个地域的不同,处罚的情况也是不同,具体案情具体对待,这要看当时取保候审之前他的笔录中是如何交代的了,具体搜索一下百度就行了:近日,因收购被盗的5辆摩托车赃物,收荒匠谢礼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2009年2月至7月,六名男子多次潜入工地、居民家盗窃物品,并将盗窃得来的赃物卖往恩施市东城边巷谭某经营的废旧经营部。日前,恩施市人民*依法对7人做出一审判决:向某、曾某、姚某、段某、吴某、易某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5年零6个月、3年零6个月、3年、2年零8个月、2年零6个月;谭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3年。李洋经朋友介绍,花1万元买了辆二手比亚迪汽车
dsadasdas

6,黄光远案是怎么回事

期待看到有用的回答!
2009年4月底,家住湖北咸丰县高乐山镇白水坝村4组的村民黄光远收到一份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的民事判决书,而这份判决书上竟然有十多处明显错误,不仅错别字连篇,还存在自相矛盾的语言,甚至连当事人和证人的名字都写错了,有意思的是这已经是他收到的第二份有明显低级错误的判决书! 黄光远与侯元华、彭兰平、宋东华三人在湖北省咸丰县大望口方解石厂的形成中产生合伙协议纠纷,湖北省咸丰县人民*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湖北省咸丰县人民*于2008年10月27日做出的判决书上类似的错误随处可见,一审判决中的错误在这次判决中不但没有予以纠正,反而被全部照抄照搬过来,中级人民*到底是经过实际调查、取证后做出的判决,还是只凭一审判决书的几张纸呢?如果有实际去调查、取证,为何连最基本的当事人和证人的名字又出现同样错误呢?这样的判决书能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七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吗? 我们暂且不管这份判决书是否公平公正,单从这十几处错误里我们不难判断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对本案所持的态度!一份判决书,错误十多处,人民*公平、公正的精神何在?法律的严肃性何在?

文章TAG:恩施市  恩施市人  人民  恩施  恩施市人民*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