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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和口头协议不一致工资按口头协议在银行发放标准

您好,如果实际比约定的多,你可以按照实际为准,如果比约定的少,你可以按劳动合同为准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

劳动合同和口头协议不一致工资按口头协议在银行发放标准

2,合同和口头协议不一致

法律分析:口头约定和书面合同以哪个为准要看情况。如果二者不冲突的,则都有效;如果内容冲突的,后订立的合同是对前合同的变更的,以后订立的合同为准。口头约定和书面合同本身都是有效的合同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和口头协议不一致

3,和单位签合同口头协议算不算

超过一个月,单位需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你们属于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口头协议算合同,但是不符合法律规定。

和单位签合同口头协议算不算

4,口头约定和签了的书面协议不一定时该怎么处理

口头约定和签了的书面协议不一时,要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以合同为准,口头协议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也有效。所以如果有一方否认了口头协议,另外一方就得证明对方答应过口头协议,一般是取得录音。法律分析口头承诺和合同都有效,都可以为准。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之外,口头的承诺也算是合同,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最大的问题是一但发生争议,不利的一方就可能不承认他的承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也难以支持。可以认定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自承诺开始,也就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生效。承诺之人受承诺的约束,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口头承诺之人不得对自己的承诺随意变更或解除。这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司法精神之体现。法律的渊源来自于一个国家的社会道德,我国自古就有“人无信而不立”。这亦体现了,社会道德与法律对于信守承诺的看重。然而,客观事实与你能够证明的客观事实未必一致!接受承诺一方,如果不能证明口头承诺的客观存在,恐怕维权方面讲面临巨大障碍。所以,很多时候,无论是在实践之中还是法律方面,都尽量主张将相关承诺落实与纸面上。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口头承诺,只要在其行为实施之时,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下,该民事法律行为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口头承诺)自成立之日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5,合同与口头约定不一致依照合同还是口头约定

跟房东好好商量吧~如果真打官司,这份书证的效力肯定比一两证人证言的效力强,法院会倾向于认定书面合同的效力。
若这个书面合同上的价格显失公平,你又有和那个业务员的谈话录音,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变更修改合同,若协商不成,可在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或变更合同。具体请当面咨询律师确定行动方案。

6,请问协议与合同不一致应以哪个为准

以实际价格为准.可以参照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以房产证为准.
楼上的答复不对,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因此这种情况下应当以服务期为准,除非公司与员工有相反的约定。

7,口头协议和书面合同不一致一直以来都是按口头协议执行现在公司

不违法加班本来就应该是临时的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才是合法的如果能证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比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高,可以要求单位按现在时间工资发放。单位擅自降低工资,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许多公司都是这样的,老板可以规避风险。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局咨询,有一个专门部门解决类似问题。
以书面协议为准,可以去投诉
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约定内容违法,合同无效。乙方催讨无果,遂诉诸法院,法院会议判决该合同无效什么的,反正乙方钱是要不回来了,先前的非法所以得是否会被追缴还是个问题那!

8,口头协议与书面不符的一些问题

口头协议没有其他证据补足的,又不能达成一致的,没有法律效力。您只是没收到通知不代表对方没发,收没收到是另一回事,对方要就通知负举证责任。如果对方能证明按合同有通知,收回是没问题的。对方没有责任证明您没交房租,是您要证明自己已经交房租,否则会被认定没交。好好协商了,标的太小,打官司不合适,可以找警察调解。
甲乙双方只有口头协议规定双方共同拥有权利和义务,但在今年即2011年甲方想与乙方签订书面协议。该协议系甲乙双方的内部协议,只对甲乙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盖章,尽管时隔十年之久再将当下的口头有效用书面的方式固定下来,是对原口头协议的书面确认。没有什么问题。至于协议上的日期要写什么时候并不是特别重要。起稿协议需注意的问题是将原口头协议的内容全面反映在书面协议上就可以了。

9,合同上和协议上金额不一样那金额应该以哪个为准

个人感觉哦,第一步是你跟他签协议,这个,你要说有诈骗的话,就要看他跟你说的12万一年,是不是在协议里反映了,如果12万一年反映,3个月赠送没反映,那就可以考虑说他诈骗(要看他说的12万一年对你愿意91500租房影响多大),因为3个月对于一年来说毕竟是“重大事项”,这样的话你才有可能推翻协议,如果只是他口头跟你说的这个,那你取证就比较难,推翻的可能相比较小了; 第二步是你跟市场部签合同,注意,你是跟他们一起对市场部进行欺骗,你如果把实情说出,那市场部肯定会让补缴其余费用,当然这个对第一步中协议没什么影响 其实,协议跟合同本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双方意向达成。 综上,除非出现这种情况,否则觉得你胜算不大 强调一下,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你的协议肯定是有效的,无效的只能是合同,合同是不符合实际的,你要想能挽回点,那就抓住他没有告知“3个月赠送”这块。 可以咨询下专业人士,偶就是中午多看了点《今日说法》瞎说而已^_^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从这些规定看,并未明确违约金是多少或者赔偿多少钱。所以你们的约定不是很合理,应当看如果你违约了,实际给公司造成了多少损失。造成多少损失就赔偿多少钱。
你好: 你所说的,就是生活中常见的阴阳合同问题。 有书面协议的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 剩下的2万,就不给。你壮起胆来,你有71500元的收据。
还是找专业的律师吧!不过我觉得你还是处于一定的主动地位,毕竟是他方违约吗!
貌似这样的问题,还是去专业的律师咨询处问问比较好。。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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