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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用假公章签合同有什么罪

使用假公章的行为一旦产生民事责任,就是无效,根据无效的民事行为来厘定民事责任。
*罪。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公司用假公章签合同有什么罪

2,如果公章是假的合同有效吗

假公章签的合同,具假公章一方在承担责任义务时是有效的合同,具假公章一方在实现权利时,如果相对人提出异议或主张合同无效时,合同则会无效。
当然是无效的,法律不支持的

如果公章是假的合同有效吗

3,制作个假的公章 弄到合同上不知道会不会违法

不仅违法还是犯罪。伪造国家机关公章罪,《刑法分则》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政府部门的红印公章可以做假吗每一个印章是怎么分别真假的 搜

可以造假 分辨时候 看两个印章上 的尺寸 印泥 刻得字体 要是钢印 可以直接看出来 明显不同
可以作假的,但是不管你怎么作假,都是和真货不一样的。通常的作假,只是欺骗肉眼,蒙混过光而已。企业包括政府职能部门的印章,都是有备案的,也有专业的鉴定部分,可以鉴定真假的。

5,用假公章签合同会得到什么处罚

如果有关部门知道了,构成欺诈,合同违法无效,这是一种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和私刻公章的违法行为,利用假公章签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合同*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首先合同肯定是无效的,而且还会根据情节轻重判处刑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扩展材料: 如果明知是假公章而用该假公章签订合同,还可能构成*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罪】*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用合同、公章等进行金融违法犯罪的行为,但是,由于等行为与循环放贷这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可以分开加以认定的。根据案件中穿插着违法、违规的事实存在,所签订的数份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是,并非合同认定无效后借款人的民事责任后果就一定能够免除。 在合同上加盖了虚假公章,并使得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得以履行,从某种意义上考察,如果认定构成表见代理,也是说得通的。以贷还贷如未经担保人同意,那么该还贷行为、贷款行为均应是无效的,其民事责任后果应当由债权银行与债务人根据过错加以分担。

6,假公章所签合同还有效吗

企业经营离不开法人印章。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要求,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印章包括行政章(即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业务章等。从法律上讲,上述印章对外均可代表企业。建筑企业由于施工项目众多、分散,且项目所在地常常与建筑企业住所地不在同一个地区,在建筑企业未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的情况下,为了方便经营,项目部公章便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实践中,有些建筑企业按施工项目分类,有多少个项目就设多少个项目部公章,还有一些建筑企业按施工力量分类,有多少支施工力量就设多少个项目部公章。由于项目部系建筑公司内部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未办理工商登记,因此,在使用项目部公章的场合,如何认定项目部公章的法律效力及相关合同的效力,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建筑企业需高度重视。笔者认为,认定建筑企业项目部的公章,应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处理:情形一:建筑企业出具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授权项目部公章在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内代表建筑企业。1、项目部公章未超越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范围的,项目部公章应视为建筑企业公章,对建筑企业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因项目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机械地认定项目部公章没有法律效力。2、项目部公章如超越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如建筑企业追认,则项目部公章视为建筑企业公章,对建筑企业产生法律效力;如建筑企业未追认,按下述第四种情形处理。情形二:建筑企业出具授权委托书,但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不明确。 此种情况下,建筑企业应对其授权不明确负责,项目部公章应视为建筑企业公章,对建筑企业产生法律效力,但对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应提供证据证实建筑企业出具授权委托书的事实。情形三:建筑企业未出具授权委托书,但事后认可项目部公章。此种情况下,项目部公章视为建筑企业公章,对建筑企业产生法律效力。情形四:建筑企业未出具授权委托书,事后也不认可项目部公章。此种情况下,项目部公章至少可起到证明的作用。1、如对方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据证实尽管使用的是项目部公章,但合同的实际履行者是建筑企业(例如施工合同由建筑企业签订,工程竣工结算由建筑企业与发包方进行等),或能够提供建筑企业认可项目部公章对外效力的其他证据,则应视为建筑企业追认项目部公章,项目部公章对建筑企业产生法律效力。2、上述情形之外,准用民法无权代理相关规定,凡不需法定资质即可进行的行为(如项目部购买某件商品或设备的消费行为),应认定项目部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相应有效,但因项目部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建筑企业承担;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法定资质方可进行的行为(如建筑施工行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等),则应认定为项目部主体不合格,以项目部公章签订的合同相应无效,但项目部因合同无效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建筑企业承担,同时,建筑企业应承担其所属项目部违反资质管理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情形五:项目部公章被他人盗用或私刻、擅自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有关司法解释,行为人盗用单位公章签订经济合同,单位对因行为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私刻、擅自使用公章,除非有证据证明单位存在明显过错且该过错与被害人经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否则单位不承担民事责任。在该种情形下,项目部应当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报案记录、用章记录等,以备将来引起纠纷时使用。综上所述,无论何种情形,建筑企业均应对其项目部公章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建筑企业有必要加强对项目部公章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部公章管理制度。凡使用项目部公章的,应实行严格的审批及登记制度;对违反上述制度的,予以严肃处分,以防范项目部公章使用混乱所致的潜在法律风险。
如果是刻制他人的印章,以他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这是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对他人没有约束力,而且行为人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是使用未经备案机关备案的印章,自己订立的合同,只要是当时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一般还是有效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印章的瘕疵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而且,未经备案的印章也不等于假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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