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如何查找各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

你上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即可,里面有各省市的栏目。

2,如何查是否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向税务部门了解。己查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可以到税务总局网站上去查看,暴光台。
重大税务案件一般是指涉及税务部门的案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是指纳税人涉及税收方面的案件。

3,什么是税收黑名单

税收“黑名单”制度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渠道,对外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并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的统称。税收违法黑名单是纳税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后,税务机关以黑名单的形式予以公布,并与发改委、工商、*部等联合实施惩戒。这一制度充分发挥了舆论监督的作用。
1、如果是被列入了“非正常户”,而被国家税务局列入黑名单后,那么马上到主管税务局接受处理恢复为正常户即取消黑名。 2、如果是重大税收违法被国家税务局列入黑名单,那么这个就没有办法取消了,只是对企业进行注销了。 3、相关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建立税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打造税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升级版。

什么是税收黑名单

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应公布法人组织的信息有哪

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布其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 代码、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公民身份号码(隐 去出生年、月、日号码段,下同)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及 身份证号码; (二)对自然人,公布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三)主要违法事实; (四)相关法律依据; (五)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情况; (六)实施检查的单位。 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税 务机关可以依法一并公布其相关信息。
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第七条 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布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判决确定的实际责任人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号码段,下同),经*判决确定的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二)对自然人:公布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三)主要违法事实;(四)适用相关法律依据;(五)税务处理、税务行政处罚情况;(六)实施检查的单位;(七)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税务机关可以依法一并公布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以及直接责任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5,如何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惩处制度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推行税收“黑名单”制度是震慑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税收信用体系,营造公平正义税收环境的关键抓手,对税收事业长远发展至关重要。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督导力度,转变落后观念,改进工作方法。稽查部门、征管部门要将税收“黑名单”制度和对“黑名单”当事人的联合惩戒措施作为宣传的重点,通过外网、报刊发布信息,引起社会关注;联合国税、工商等部门共同开展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根据评定结果设置纳税信用“红黑榜”,定期公布A级纳税人和D级纳税人名单,通过对比增强宣传效应,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通过走访发函或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争取金融、*、*等部门联合治税的力度,增强社会综合治税能力。 二是严格绩效管理。结合当前稽查工作职能特点,切实发挥稽查考核的内生动力。建议强化考核倒逼检查质量,在绩效管理中细化执法质量的考核,重点对查补入库、涉税违法行为处罚等指标进行明确考核,提高案件查处质量,切实做到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树立稽查刚性,为做好税收“黑名单”公布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将推行税收“黑名单”制度纳入绩效管理,实时监控,对于不严格执行,存在不报、漏报、瞒报案件信息的,给予绩效考核扣分等惩戒措施,对与*、工商、金融等部门成功对接,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给予考核加分。 三是完善制度设计。税收黑名单制度要落到实处,需要从立法和执法层面进一步改善,以及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一方面,加强立法建设,落实税收法定。着力提升税收黑名单法律级次。建议在修订完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时,增加与税收黑名单相关的明确惩戒措施、加强部门配合等内容。另一方面,根据地方实际,适当降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公布标准,扩大黑名单制度的辐射面,提高全社会税法遵从度。来源于网络

6,不小心上税收黑名单怎么办

1、如果是被列入了“非正常户”,而被国家税务局列入黑名单后,那么马上到主管税务局接受处理恢复为正常户即取消黑名。2、如果是重大税收违法被国家税务局列入黑名单,那么这个就没有办法取消了,只是对企业进行注销了。3、相关信息: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建立税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打造税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升级版。据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信用管理包括纳税信用信息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税务机关将广泛采集指标,评价纳税人的信用级别,并根据实际变化予以升级或降级。纳税信用按百分制分为A、B、C、D四级,D级纳税信用还可以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直接判级确定。该负责人说,纳税信用管理重在运用,信用级别直接与税收服务管理挂钩,对于A级信用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主动公告名单,增加专用发票用量、普通发票按需领用,企业连续3年获A级信用的,将获得绿色通道或专人协办税事。评为B级信用的纳税人,对其实行正常管理,对C级信用纳税人从严管理。若被确定为D级纳税信用,将在发票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等方面受到严格审核监督,违法处罚幅度将高于其他纳税人。税务机关还会将其名单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则明确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原则、公布机关、公布标准、公布内容、惩戒措施、公布期限、异议处理等,并确定了7项税务总局直接公布的“黑名单”标准。“黑名单”不仅公开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主要违法事实,处罚法律依据,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情况,而且将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号码,以及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息一并公布。《办法》还规定,企业如果上了“黑名单”,需要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才能从公布栏撤出。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黑名单”制度把企业纳税信用与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信息“捆绑”起来,既能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培育诚信企业文化,又以个人诚信推动企业诚信,从而形成了“荣辱与共”的约束机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介绍,目前税务机关已建立了信用管理、征收管理、税务稽查互动机制,由征收管理、税务稽查部门及时向信用管理部门提供纳税人信用信息,信用管理部门按月将纳税人月度积分变化送征收管理、税务稽查部门,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有效补充。税务机关还将与工商、海关、国土等部门建立多部门、跨地区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佐证纳税信用。同时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通报给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

文章TAG:重大  税收  违法  法案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