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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地下车位有没有产权

是否有产权要看有没有不动产登记证,只要有不动产登记证就有产权。不过一般地下车位都没有独立产权,而是使用权。所以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咨询一下。
不知道你是哪的人,我是郑州的,我们这的情况就是所有小区地下车位都是没有产权证的,只有使用权,车位使用权。如果想进行买卖,就签一个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就相当于买卖了。

2,地下停车位有产权吗

房屋是70年产权,停车位50年,过了50年,产权还要接着买?房子的产权是永久的!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就是你指的70年,50年!70年后房子的产权还是你的,只是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到时候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但具体作法,我国目前还没明确规定!70年后如何办理还没确定!所以,你目前不用担心,没人知道70年后如何,说不过去定你已售出了也可能!

3,所有的车位都有产权吗

一般车位是没有产权的,开发商都是用公共地区规划的车位,或地下架空层规划车位。这些地方办不下独立产权证。使用者就交个使用费就可以了。有产权的其实在办理产权证时,就是以独立房产定位的,这类基本是室内独立式车库。钱多就买带产权的,钱少就买使用权的。使用没啥差别。差距就体现在付出和以后变现或赔偿。
您好地下车位一般都是人防工程改造来的,产权归人防部门所有,也就是国家的,人防工程建设成本高,相关部门不愿意出钱,就让开发商掏钱,开放商说同意帮你建设,你把人防工程给我用就行。所以就有了车位有使用权,而无产权的说法。不是所有的地下车位都是没有产权的,人防工程建设面积达标后,除人防工程外的车位还是可以办理产权的,各个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样,这个东西要找法律法规都困难。建议在没看到正式的政府文件前还是租车位用吧。望采纳

所有的车位都有产权吗

4,地下停车位能否办理产权

1、《物权法》对地下车位的权属问题采纳了“约定归属说”的观点,即在目前现行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当事人通过合同方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只要地下停车位不属于地下人防工程,只要是由开发商投资建造,建造成本也未摊入住宅商品房及其他车库的成本中,而且地下车位的面积未计入公摊面积,那么即使没有产权证,该小区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2、《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下或者地上分别设立”的规定,终于确立了建设用地可分为地上、地表、地下不同层面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 国家鼓励、支持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3、地下车位不可出售的条件: 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地下车库,要看车库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还是属于开发商投资兴建的建筑物,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 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 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库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 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该车库。如果没有上述情况,投资兴建该类地下车库的开发商对此享有专有使用权,有权出售该地下车库,这时,作为购买地下室汽车位的小区住户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车库销售许可证或物价局出具的车库未列入建安成本的证明。备注: 民用建筑地下车位在政府的建筑区域规划中明确规定为全部或部分人防面积的,该地下车位的权属单位为政府或市(区)人防办,但开发商在和平时期享有管理和使用的权利,由政府或人防办开具的使用证书证明其享有的权利。若规划中不属人防面积规定的地下车位,且

5,请问停车位有产权吗

看小区是售卖还是租借,如果是售卖,那就有产权证的
停车位是没有产权的。公共的。
肯定有哇,你买了那个停车位那个停车位就是你的呀,跟买房子是一样的。
停车位分为有产权和无产权。有产权的车位是70年。无产权的车位就是购买,也最多能使用20年。有几种车位是无产权的:1. 在签订房屋合同时,开发商没有声明该地下车位产权为单独转让.2. 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是不能买卖的。3. 地下车位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开发商无权出售。4. 地上停车位。除非合同中明确指出该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停车位面积不计入公摊,否则开发商无权对该车位进行买卖,若该停车位属于后期规划出现,而不是修建小区是就已规划好的,该停车位也是无权出售,由全体业主共有。
房屋是70年产权,停车位50年,过了50年,产权还要接着买?房子的产权是永久的!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就是你指的70年,50年!70年后房子的产权还是你的,只是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到时候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但具体作法,我国目前还没明确规定!70年后如何办理还没确定!所以,你目前不用担心,没人知道70年后如何,说不过去定你已售出了也可能!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6,买车位 是不是都没有产权

一,看能否办理产权证。业内人士指出,衡量车位、车库可否销售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若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则说明该车位或车库是不能销售的。二,租赁车位有限期20年。租赁车位、车库最长有效期只有20年。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三,人防车库禁止买卖。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也是禁止买卖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无权出售。四,买车位不能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车位、车库的时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银行有关工作人员解释,按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扩展资料:面积分摊说指的是依照小区车位、车库的建筑面积是否计入小区的公摊面积作为判断车位、车库权属的依据。一般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都有对公摊面积的约定。依据相关的规定,房屋的销售面积是套内面积与公用面积的总和,由摊得公共面积的业主来共同享有公用面积的产权。因此有学者指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的分摊范围,是我们判断附属设施所有权是否属于全体业主的基本依据。16如果小区车库和车位在销售中并没有被计算在分摊面积范围之内,那么车位、车库的产权应当归开发商所有。若反之,那么业主应当可以享有车位、车库的产权。这种做法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找到了业主与开发商间及各业主间的平衡点。而且在现实生活中,车库大多作为小区的专有部分,其有独立的产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位
地下车位没产权指的是以人防工程名义修建的地下停车场。按法律,人防工程建设费用的都摊在业主身上了,收益应该不是开发商的开发商收取是违法的但没人管。 比如70000万元看那个地方,5000元每平的房价地下标准停车场(无产权)100000万左右如有需要还是买上为好如不需,就另当别论了,毕竟不用或不出租,还要交管理费。
一,看能否办理产权证。业内人士指出,衡量车位、车库可否销售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若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则说明该车位或车库是不能销售的。二,租赁车位有限期20年。租赁车位、车库最长有效期只有20年。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三,人防车库禁止买卖。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也是禁止买卖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无权出售。四,买车位不能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车位、车库的时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银行有关工作人员解释,按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在现行法律法规条件下,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除自住房以外的东西,当然就不能用于购买车库。五,应将车位相关细则写进合同。业内人士指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购房者最好将车位细则写进合同。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预售合同的时候,如果车位和房屋是一并购进的,购房者和开发商就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等情况在预售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图。购房者如果是先买房再买车位的,则可与开发商另行签订合同,就上述详细事项都应有具体说明,并将合同另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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