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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我个人的理解是B。

2,公司经营期限是否届满

若股东会不决议继续经营,公司解散。

公司经营期限是否届满

3,被担保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什么意思

就是差不多 如果借条只有借款日期而没有还款日期的话, 那就是借款日期之后的两年。 如果借条有还款日期的话, 还款日期之后的两年 。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我不是律师。) 不过从百度上搜的 是这样说的。
比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就是借条还款期限到期。你们约定的一定是担保期间的条款,简单理解为:在借条到期之后两年内,债权人都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借款。

被担保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什么意思

4,诉讼时效期限届满有什么法律后果

简单说就是对方如果知道此事,他可以不换你钱了。法律理论上叫产生永久抗辩权。如果你到*起诉他,他可以那这个事情来对抗你的请求。如果他把钱给你了,事后知道过期了再想要回去,你可以不用给他。
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不存在所谓的直接法律后果。根据规定,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仍可以向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也可以向*起诉,而且,如果债务人没有进行诉讼时效抗辩的,债权人的主张仍可以得到*主持。

5,请问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怎么理解

1、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权利人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就发生相应法律效力,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是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断,《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2、超过期限未行使权利,即视为权利人同意在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法》已明确规定“该权利消灭”,所以在原合同约定的情形下不可以再解除合同。3、个人有一个建议,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对合同解除作新的约定,产生新的解除权。以上供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合同签署时间到期

6,营业期限界满公司存续是什么意思

我是工商局负责注册登记的,现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1、在工商局给你核发的营业执照上,有经营期限这一项,营业期限是在你公司成立时,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条款,。营业期限届满指的就是这个期限到期。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就太多了,比如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全体股东申请解散等等。如果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有新人参股或股份转让、变更经营期限等问题而使公司存续能继续经营的.公司就可以正常运转下去。2、你补充问题中提到的“外部人收购了47个股东的股权后占公司45%股份.要修改章程.”不属于公司合并、营业期限届满的规定,但属于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而使公司存续。 也就是有新人参股,按股份转让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如果公司股权变更,是要求全体股东签字的,但因为以前的登记法律不完善,也有他人代签字的行为。你说的股东代表在工商登记法规里是不做数的。如果公司股权要变更,一般的公司章程都规定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复议召开股东东会并签字才有效。既然你公司还没有走变更手续,一切都还来得及。  看你的意思是想将股权也转出去吧!你抓紧时间找那个外人吧!希望能帮到你!
没看懂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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