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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形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批准。

2,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据以都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都婴儿都妇女。 另外,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以社会危害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3,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批准。

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4,什么是监外执行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患有严重疾病,一般是指患有不治之症或者病危,或者患有需要隔离的传染病。对于患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疗无效的,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有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身体残疾 ,失去劳动能力的罪犯,也可准许保外就医或监外执行。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 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在判决时发现罪犯具有上述疾病、怀孕等情况,即可以决定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5,什么叫监外执行

不适宜在*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
因为特殊原因,不在*执行。
就是做啊
哦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监外执行 serving sentence outside the prison under surveillance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患有严重疾病,一般是指患有不治之症或者病危,或者患有需要隔离的传染病。对于患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疗无效的,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有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身体残废 ,失去劳动能力的罪犯,也可准许保外就医或监外执行。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 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在判决时发现罪犯具有上述疾病、怀孕等情况,即可以决定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6,什么是监外执行具体怎么回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第二百一十五条 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第二百一十六条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应当及时通知*。
打个比方就是被判两年,但是这两年,不需要在牢房。在家就行了,出远门,都要去申请。
监外执行的前提下,能够去外地工作,说明监外执行的原因已消失,重新收监。
*外执行,比如医院1家里,单位这些
所谓监外执行就是在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因特殊原因,例如,怀孕,生病,等无法在*内执行,而取保候审,限制行动及政治行为的一种执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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