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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市中考分配生申请怎么写

一句话我申请参加XX学校分配生考试,望批准。我就这样写的
资格生是外校资格生,非外初的学生必须参加外校资格生考试,考过了才能具备上外高的资格;分配生属于各高中分配给各初中的降低30分录取的名额,但要参加该高中学校的分配生考试,考过了,中考在该高中的分数线基础上直接降30分录取!

武汉市中考分配生申请怎么写

2,如何写初中分配生申请书急急急急

真的要写啊,我还以为我们老师故意骗我的呢看来是真逃不脱这个申请书了, ,,很抱歉,我也在为这个郁闷中我也不知道怎么写..哎.. 就写 ***同意参加分配生考试就好了
我是xx班的学生XXX,我达到xx学校分配生的条件。我申请参加XXXX学校分配生的考试。望批准。 申请人 XXX

如何写初中分配生申请书急急急急

3,您好请问强制执行申请*已经受理还需要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吗

是的。破产清算职工优先支配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 请求事项 一、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具体生效文书号如:(2010)年汕中法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具体要求; 二、由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于**年**月**日作出(2010)年**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书,**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申请人**元。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至今不能得到维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及国家法制的严肃性,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上述执行请求,望贵院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省**市**区人民* 申请人:** 2010年6月16日

4,多个债务人对1个债务人申请履行个参与分配不够还我先保全会有效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依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前后顺序清偿。1份生效法律文书肯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1被履行人申请履行,履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履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依照各债权比例受偿。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当向其原申请履行*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并附有履行根据。该履行*应将参与分配申请书转交给主持分配的*,并说明履行情况。1、对人民*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2、参与分配案件中可供履行的财产,在对享有优先权、担保权的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优先受偿后,依照各个案件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分配。3、被履行人的财产分配给各债权人后,被履行人对其剩余债务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履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人民*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继续依法履行。4、被履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算或清算而撤消、注销或歇业,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参照本规定90条至95条的规定,对各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
如果不是破产结算,先行保全应当有效。

5,民事判决未生效怎样申请参与分配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参与分配的条件包括:第一,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债权。第二,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而非法人。第三,有多个申请人对同一被申请人享有债权。第四,申请人必须取得生效的执行根据。第五,参与分配的债权只限于金钱债权。第六,参与分配必须发生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之前。由上述可知,参与分配需要满足六个条件,你的问题表述的法律事实不够完整(债权人是否为自然人,是否具有执行依据——未过申请执行期间的生效判决书等,是否属于金钱债务),所以你的问题无法回答。如果满足参与分配六个条件,“如果今后被执行人还有财产供执行,但其中一位债权人并不知情”是可以参与分配的,并且可以在以后执行中多次参与分配的(但必须每次都要主动申请)。
诉讼保全是民事诉讼中概念。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保全从当事人的申请到*作出裁定,均发生在判决作出之前。本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赔偿部分自然会一并解决。判决虽未生效,但毕竟已经作出,此时申请诉讼保全为时已晚。 据我实践所知,*对你是很负责的,确实是在维护你的权益。试想,*不附带民事诉讼,先解决刑事部分,民事赔偿部分让你自己提起诉讼,法律上是允许的。你自己起诉,能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同时解决好吗? 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应当赔偿你的,*自有措施保障你得到。 (题外话:我很荣幸看到*以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形式追究被告人的刑事、民事责任。) (一心想的全是钱,为回答你的提问付出的劳动,你却无视,
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参与分配如果在上诉期,或已上诉的判决未生效,不能执行,上诉期满,未上诉的,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上诉也可能会改判、发回重审、维持原判

6,如何参与分配同一被执行人的财产

一、多个债权人如何参与分配同一被执行人的财产1、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当向其原申请执行*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该执行*应将参与分配申请书转交给主持分配的*,并说明执行情况。2、同一被执行人的财产分配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首先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同一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第二种是多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二、同一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1、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当同一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涉及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且被执行人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因同一文书属同一执行案件,不存在先后问题。2、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当同一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涉及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但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依次受偿。无担保物权的,按各债权比例受偿。三、多份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1、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当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向全部已知债权人清偿债务时,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时,对于均仅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来说,其受偿顺序均由*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决定,首封*的债权人对被执行人的执行财产将优先受偿。若债权人是基于所有权或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则该债权优先于普通金钱债权受偿,而不论作出执行依据的判决的*采取执行措施的顺序。2、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1)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若申请人之一或被申请人申请进入破产程序,则移交破产管辖*,中止执行程序;若未能进入破产程序,则恢复执行;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参照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的规定参与分配。(2)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的,对已经取得债务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在被执行财产被执行完毕前,有权通过提交参与财产分配申请,*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制作分配方案。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其余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当其财产被分配完后,被执行人对剩余债务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后,可随时向*申请继续依法执行。(3)被执行人为非企业法人的,非企业法人既不能适用破产制度,也不能适用公民、其他组织以及特殊情形下企业法人的参与分配制度,我们认为,其只能一般性规定进行分配,即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依次受偿。无担保物权的,则按各债权比例受偿。
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多个债权人依照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或对所执行的财产参与分配等问题;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申请人往往会对*的执行方案提出异议,认为*的执行方案存在着不公或错误等一系列问题,在目前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还未规定相应救济途径的前提下,对此类案件中的执行分配,在操作中要重点把握一下几个方面: 一提出分配申请。主持具体分配的*应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主持进行。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应当向其原申请执行的*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并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同时附执行的依据,即应当由*执行的生效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文书;该执行*遂将参与分配的申请书等手续转交给主持分配的*,并说明已对该案执行进展的情况等。二确定分配方案。依照《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做出分配方案后,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认为分配方案有问题,应当告知其向主持分配的*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执行*受理异议申请后,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或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在收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对有关异议不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应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进行审查调整,并根据调整后的方案进行分配;如果对分配方案提出反对意见,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依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三做出分配原则。依照《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之规定:(1)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虽然不同,但执行的目的都是,相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对被执行人都享有给付金钱权或物权。在给付权的问题上,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的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自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2)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3)对人民*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在分配中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4)被执行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四继续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被分配给各债权人完毕后,申请执行人对应不足部分的债权,当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时,人民*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继续依法强制执行。
*在执行划拨债务人被冻结的款时是否能将多个债务人冻结的款一次性划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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