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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起诉至人民*并由人民*判决,无论是协商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

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关于抚养费的标准,我国主要的法律依据有以下几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2、还有《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12条的具体规定。这一司法解释对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非常详细,建议大家可以认真翻查相关的法律条文。

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3,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
就你所述,可以申请。
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要,如不增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起诉,要求其增加。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可以,如上方协商不成,*起诉即可。

4,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5,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6,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确定

  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生活可以自立。那么离 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 婚子女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离 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的执行效率;在*判决离 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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