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怎么填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用人单位:xxxx公司劳动者:xxxx 双方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自xxx年x月x日至xxx年x月x日)双方协商同意解除该劳动合同,劳动者申请,用人单位同意,该合同自xxxx年x月x日终止,劳动者已经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特此证明xxxxx公司 年月日
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地址,在职岗位,然后是公司信息,因什么…解除劳动关系,盖章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怎么填写

2,如何证明同居关系

现在新的婚姻法没有事实婚姻的规定,所以没有领结婚证就不是受法律保护婚姻。你们既然在一起还有小孩那就只能当作是同居关系。不需要证明,没有结婚证就是最好的证明,如果你们不能协议离婚要求诉讼离婚的话,单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如果因为同居期间引起的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纠纷问题让法院判决就会受理。
遇到麻烦了?中国法律里只承认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和事实婚姻。不存在什么同居证明。事实婚姻的意思就是你们没结婚证或有结婚证但是掉了。你们又同居超过1年,有没有小孩没关系。就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等同于婚姻,其小孩也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如何证明同居关系

3,合同丢失证明怎么开

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件来源即可。劳动者欲要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劳动合同的,若单位非要你提供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是你与公司各执一份,你完全可以向公司的人事部门要求其出示另外一份存档的劳动合同。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办理好相关的工作交接才能离职,否则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约行为,要支付用人单位一定的补偿金做为代价。但前提是劳动者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如果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你就可以无所顾及的走人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没人帮你开,开了也没用!
这个可能对内部管理有意义,对外涉诉的时候没有法律意义

合同丢失证明怎么开

4,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搜集并提供带有公司名称的工作证、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够体现为公司员工的文件,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交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材料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不一定要有合同只是有合同法律效力更强,工作证、出勤记录、工友证明都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再说了,用人单位不与你签合同的话要处双倍罚金呢。

5,如何证明劳动合同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如果企业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你又需要向企业主张相关的权利,但却苦于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事实上即便企业没有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存在用工的事实,你还是有办法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的。  那么实践中,劳动者可以提供哪些证据来证明呢?  1、招聘登记表、报名表 ;  2、同事的证言 ;  3、工作证、门禁卡、工作服 ;  4、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 ;  5、工资发放凭证 ;  6、员工花名册 ;  7、员工考勤记录。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92395。
利用手机短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用手机给用人单位财务、劳资、领导、员工等等多人进行短信交流,在不知不觉中获得大量短信。另外再加上对工作单位环境、领导、员工拍照作为证据。这些都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1、如果上班是打卡,那么打卡机就有你的指纹记录或者脸纹记录,你上班打卡时打卡机会显示打卡成功,你就拍张照。如果是签字的就复印签到本。2、工资:如果是发现金,就复印签字的单子,估计财物不会给你。如果是银行统一转账到工资卡就简单了。3、工作服,工作牌等都是证据。 没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支付双倍工资,劳动纠纷主要的举证责任是倒置的,是公司举证证明,公司基本10打9输。满意请采纳。
最直接的证明就是劳动合同的。如果没有,则要提供工资单,工资银行流水,厂服,工作服,考勤卡等。

6,无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如何证明合同内容

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在待证的事实真伪不明时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通俗的说,如果当事人对某一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的话,如果其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事实,那么法官就会推定该事实不成立。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合同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一)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二)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三)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此外,在附条件合同中,因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而取得权利的当事人,当其主张因条件成就与否而产生的权利时,应当就该条件成就或不成就而获得权利的事实,承担证明负担。在附期限的合同中,主张该合同权利的当事人,应当就该所附生效期限,或终止期限存在并届至,或届满的事实,承担证明。 但是,在没有书面合同作为证据的情形下,当事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证明合同的内容以及其他上述待证事实呢? 笔者建议,当事人此时可以从其他物证或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方面入手,这些材料可以起到对合同内容的证明作用。 其他书证、物证,如合同双方在协商合同内容的过程中所接触的书面文件、物件等,虽然这些材料并不是书面合同,但是有可能对合同的内容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下面我简要分析另外两种常用的证据形式,证人证言和视听资料: 所谓证人证言指,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陈述的与案件情况有关的内容。一般说,凡能了解事实、能够正确表达的人均可以作为证人,在此需要注意的是,证人对当事人说的话语并不是证人证言,而是证人向法院或侦查机关作出的陈述才是证人证言。 所以,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找到了解合同内容的证人,让证人证明合同的内容。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或侦查机关所作的陈述。以本人所知道的情况对案件事实作证的人,称为证人。 所谓视听资料,是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统称为“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又称声像资料或直感资料,一般以音响、图像等方式记录有知识的载体。视听资料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①视觉资料,也称无声录像资料,包括图片、摄影胶卷、幻灯片、投影片、无声录像带、无声影片、无声机读件等。②听觉资料,也称录音资料,包括唱片、录音带等。③声像资料,也称音像资料或音形资料,包括电影片、电视片、录音录像片、声像光盘等。 所以,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合同条款的过程中可以进行录音或录像,将协商过程及内容记录下来,发生纠纷时可以将录音或录像刻录成光盘以后提交法院。对于录音而言,当事人还应当将录音中各个发言人及其发言的内容详细整理为书面材料,和刻录后的光盘一起提交法院,这样才能更加便于法院审理案件,从整理后的材料中发现与争议事实相关的细节。
一般以最后一个签字或盖章之日定为成立时间。但是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另行附条件约定生效时间,区别成立时间。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还请选为满意答案,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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