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条上附加的协议有效吗

如果是双方认可的,有效,如果是一方擅自加上去的,无效~

收条上附加的协议有效吗

2,就业协议的附加协议里的违约金有法律效力吗

1、无效,因为你并不知情,这是单方的意思表示,不是你们之间的合意 2、如果劳动合同中有该纸上的内容也属于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或者类似的话,有效 3、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就业协议的附加协议里的违约金有法律效力吗

3,购房合同中附加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合同是合同的一个种类,有法律效力。审批结果与合同不一致时,按审批要求修改合同内容。
需要看承诺书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购房合同中附加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4,单位让你签的在正式合同时的附加的赔偿协议有效吗

合理, 正常的合同都可以在后面附加一个协议,用于对签订合同双方除合同条款之外的约束,这个协议只要是合理的,都产生法律效应。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跟员工约定违约金。只有单位为你花钱去培训,可以约定培训结束后在单位的服务期,如果你在服务期内要辞职的话会按违约年限进行赔偿;另外还可以签订保密协议或者竞业禁止协议,如果违反的话可能涉及赔偿。除此以外是不能签赔偿协议的!
没有这样的说法,除非单位为你支出培训费,或者你们之间有保密协议,否则不用支付违约金。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5,公司合同中附加一条请问是否具有合法性

该约定实际上剥夺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故属于无效条款,但该条款的无效并不意味劳动合同无效。如果不影响合同的其他内容,则整个劳动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如果想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
该条款有效,请注意:合同条款有没有如下内容: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为 年,等字样。对于合同效力:建议你拿着你的劳动合同找一家律师事务所,请律师看看。
该条规定要剥夺你们一年内的所有收入,起码违反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其他部分继续有效.但不能简单等同于劳动合同无效.(单位想约定违约金,但提法错误,金额过高)
绝对不合法的,任何公司都不得以公司名义要求员工抵押物品

6,私下签订的劳动合同附加协议有效吗甲方违反规定我是否能向甲

附加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经双方同意,就是有效协议,双方都应该遵守。但有个前提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至于甲方违反规定,看违反的是不是有悖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有悖于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的条款视为无效的条款,你可以就双方约定向甲方索赔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只要劳动合同合法就不存在私下签订之说,附加协议只要双方自愿就有效。如果甲方违反,当然可以索赔
索赔是有前提的: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额度巨大,超出了正常的承受范围,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如果以上条件都达到了就看索赔了只要把自己受到的损失计算清楚交给甲方就可以了。
附加协议只要是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并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就是有效协议,双方都应该遵守。你完全可以向甲方索赔

7,三方协议失效后附加条款还有法律效力吗

三方协议失效后,三方协议所有的附加条款没有了任何有法律效力和合同效力。
但与企业签订三方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三方协议之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即是说:一般的顺序是先签订三方协议,然后报道时签订劳动合同,在其中规定相关的事宜以及试用期问题。而且,试用期间或结束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则它需要列举相关的证据。)三方协议之试用期时限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职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退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三方协议之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有些用人单位还会第一个试用期过后与劳动者约定第二个试用期,这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如果前后两个试用期都是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在合同中确定下来,那么,两个试用期相加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的,则不合法,不超过则两个试用期皆为合法。三方协议之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北京地区就有规定:北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推(如试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为一年,反推依据按《劳动法》关于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另外《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对此也有特别的规定。

文章TAG:附加协议有法律效力吗附加  附加协议  协议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