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婚姻,合同婚约可行不可行要怎么签此和约才对自己有利希望得到对此有研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网 2024-12-01 01: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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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婚约可行不可行要怎么签此和约才对自己有利希望得到对此有研
婚姻的效力是法律强制保护的,你门签的合同如果对婚姻的效力做出约定的话,这个约定应该是无效的。但是,可以就婚后的财产问题作出约定,这是你们的自由,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关于婚姻中的财产关系,我国法律没有什么禁止性的规定,可以自由约定。
2,法律上有没有合同婚姻
哪里有这样的婚姻啊,要是这样不就乱了吗?其实合同婚和离婚差不多啊,合同到了,要是不想过了,解除合同,不就是离婚吗?呵呵 你把婚姻当什么了?劳工派遣?结婚证是终身合同,婚姻是一辈子的,当你们感情破裂的时候,那就是你们该毁约的时候了法律上没有!但现在好多人流行婚前胁义书!如果签了!有法律维护!例如离婚后财务问题!
3,合同婚姻会是怎样的
双方非自愿以夫妻共同生活的而以订立合同方式扯结婚证的,是可撤销的婚姻关系。如果双方心理不够成熟不要签合同婚姻 离婚率几乎百分百 签合同婚姻的一般都是名人或有钱人 这类人都足够成熟 细节可以就具体情况再谈即使是合法的婚姻也是契约,就是合同,因为结婚意味着具有权利和义务,自己签订协议、合同进行所谓的婚姻不是被法律所承认,所签订合同中因为所谓“合同婚姻”产生的权利或者利益也是不被保护的,将来打官司,*也不会认的,必须履行结婚手续。
4,关于契约结婚
你好!我国法律虽然承认契约婚姻,但目前只对财产契约有所规定,其它夫妻感情出轨背叛的还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就财产方面的契约是可行的,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适用本去第十七、十八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的财产清偿。
5,合同婚姻 怎么写帮忙啊
合同本身是违法的,所以不生效。结婚以后,就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来执行了,你和你老婆签定任何关于婚姻方面的约定如果和婚姻法相抵触,都是违法的,不生效的。例如婚前约定,买了房子后属于谁,但是实际上婚后买的房子,只要能够证明是婚后买的,而且两人共同出资,只要属于其中一方,那么就是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后两人都要均分的。关于孩子问题更是如此,不管你们婚前如何约定,只要你们有了孩子,不管是否结婚,是婚前生,还是婚后生,两个人都要尽抚养义务,没有任何商量。我看你就别想歪主意了。 如果两个人的婚姻都需要额外的合同约定,我 倒是建议你们两个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考虑一下是否有结婚的必要。结婚不是儿戏,不要轻易的埋葬掉你们两个的幸福!你说的是契约结婚吧,我在韩剧里有看到的,好像是叫,你找来看看,会有启发的.后面的那一份呀.哈哈。。好无知啊你。。就算你那合同怎么写都行。以后发生纠纷或什么的。你这张合同都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去外国吧。好像全世界有一个国家的婚姻是合同化的。你好!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就是说,婚姻关系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合同约定是无效的。但可以就婚姻中的财产关系加以约定。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6,合同婚姻靠谱吗
一张结婚证,敲定了一辈子的时光,我们从此步入婚姻的围城,幸或不幸都将是一辈子的事。于是有人提出:为什么不能签个婚姻合同,做个婚姻的合同工呢?可是又有人说,如果婚姻也要以合同的形式来维护,那爱情和责任岂不是将被尘封到某个隐蔽的角落?■指引合同婚姻为何物现代都市生活中,试婚已不新鲜。而在人们对试婚早已司空见惯的同时,一种“合同婚姻”正悄然兴起。有的人认为,商业社会,“合同”最具有效力,因此,给试婚套一个“紧箍咒”,这样看起来比试婚显得成熟、严肃、负责,且更有约束力;而有的人则认为,把商业的内容引入到情感的“代表”——婚姻中,实在是荒唐可笑,令人难以理解。合同婚姻,居于法定婚姻与同居两者之间的一种共同生活状态,既不属于法定婚姻关系,也区别于普通的同居关系。它具体解释为: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按照现行《婚姻法》的标准,履行一切相关责任和义务。当合同期满,双方已决定不再续约时,相关责任与义务随之消除。如决定续约,则以上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当然,其中相关内容并不是绝对的,而是要根据双方自愿的拟定一些相关“条款”,当然,也有可能没有涉及到“责任和义务”。作为一种新的婚姻形式,合同婚姻是在1999年底在法国被合法化的。这是一种介于传统婚姻和同居之间的新的婚姻制度。合同婚姻的开创者可能应该算是法国哲学家萨特和波伏娃。当萨特对波伏娃说:“我们签个为期两年的协议吧。”这个在七十年后被法国政府正式承认的婚姻形式在那时候就已经诞生了。当时萨特解释说,他们不必结婚,但是他们是最亲密的生活伴侣,在真诚相爱的同时,他们各自保持着各自的独立自由。支持观点合则聚不合则散 彼此互不耽误吕小姐 昆明丰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这种方法挺不错的,我很赞成。爱情不仅仅是情感的寄托,还涉及到情感以外的很多方面的融合。“合同婚姻”给彼此留出了磨合与观察的空间,大家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互相有一个约定。在约定范围内,彼此可以继续相处下去,如果超出了约定范围,那么,可以自动解除,互不干涉。比如说什么事情做到哪种程度可能接受,做到哪种程度是不可原谅的,这样在同居一开始就能给对方一个很清楚的做事原则,就会减少很多因为做事方面而带来了不愉快。还有在性格方面、为人处事方面,如果经过了约定时间的考验,你可以接受,并且会给你带来一些帮助,认为可以延长共同生活时间,那么,两人就可以重新打算,约定再继续几年;或是干脆放心地去领一个结婚证,让这种“小合同”变成正规的“大合同”,合法化,更有保障。但如果感觉不是很合适,那么,就可以解除“合同”,不必难过,各自寻找各自的幸福去吧。有年限限制 彼此更珍惜杨丽娜 北辰小区某女士服装店老板婚姻是什么?其实婚姻本身就是一种合同,而合同书就是结婚证。与其他“合同”不同的是,婚姻这份“合同书”期望年限是一辈子。能把这种期望值为“一辈子”的婚姻分阶段进行,由两年、三年、五年等积累而成,应该是件轻松而愉快的事情。就像买房子贷款后分期还贷一样,压力与动力并存,但动力往往大于压力。因为你要努力地赚钱来还房贷,那就必须要行动起来。而“合同婚姻”把期望年限缩短了,给人新鲜感,并且双方一想到跟对方在一起的时间只有两三年,会更加珍惜,珍惜就会每天保持恋爱般的感觉。这样往往不会因为一些琐事而发生争吵,不容易伤感情。因而,中途解除“合同”的可能性反而会变小,而再续的可能则会增大,很容易步入婚姻的殿堂。反对观点 心怀不轨 目的不纯郭晓亮 昆明市某医院外科医生坚决反对这种做法。如果要是两人真心相爱,正大光明地去领结婚证,在国家法律的保障下有什么不好?非要以这种形式而生活在一起,有些荒唐可笑。 “合同婚姻”也许真有其本身的优点,如自由,约束力小,不用整天想着自己要为对方做些什么才能让对方过得更开心。但其形式上并没有结婚证正式,而法律效力也并没有结婚证强。也正是因为“合同婚姻”的自由自在,反而会使双方在对婚姻的意识上有所偏差,双方每天都会想着约定中的哪一条对方有没有符合,而不会更多地去想我要为对方做些什么?我要为这个“家”做些什么?整天地沉浸在观察和“挑刺”的想法里,会有助于家庭的稳定吗?那么,这些以“合同婚姻”形式来共同生活的人心里想些什么呢?说白了就是根本就没有打算好好过。这只是部分人逃避责任和义务的一个借口罢了。多此一举 徒劳无功网友 大浪往后倒(女)真不知道这样做有何意义?如果不想结婚,可以同居啊!同居过程是对彼此的一个很好的了解过程。合则聚,不合则散,彼此不用谈责任,不用谈义务,因为不受法律保护。而如果是想结婚的,同居则变成试婚了,在试婚过程中就好好相处,感觉还不错就设想一下以后的计划,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买房等等。如果真的是按定义理解,在同居时还要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那没名没分的,做到最后一句“不合适”再分开,这不是徒劳无功吗?真不明白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专家观点可能成为传统和现代婚姻下的一种补充昆明市心桥心理健康研究所高级婚姻辅导师 钱锡安谈到婚姻这个问题,不得不谈的是经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婚姻和《婚姻法》即是上层建筑。随着经济的转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老的《婚姻法》已经远远落伍,于是新的《婚姻法》诞生。但是新的《婚姻法》仍落伍于社会上婚姻的现实。现实中就有“同居婚姻”、“合同婚姻”以及“情人现象”的出现,这是《婚姻法》中没有囊括的,这些现象是市场经济及新潮的婚姻观下的产物。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传统和现代的婚姻观被冲击得几乎站立不起来,另一方面新的婚姻观没有真正形成或尚未定型,但是新的婚姻形式却五彩缤纷地出现。上面说的“同居婚姻”、“合同婚姻”以及“情人现象”就是事实的存在。看来,新的《婚姻法》实施了这么几年,它应该有一部《实施细则》作为补充,以便操作。于是,有人设想出《婚姻合同法》的提法。《婚姻合同法》有市场经济的影子——诸如《劳动合同法》中的“合同”,但它的确体现了婚姻的契约关系,当然与“经济合同”性质不同。有些同居者总是感到像做贼似的,没名没分的,没有用一种公开或正式的形式告知社会,特别是亲朋好友,即使没有做贼感,但还是有临时感和松散感。于是,有人想到《婚姻法》以外的契约关系——“合同婚姻”。“合同婚姻”比“试婚”显得成熟、严肃、负责,但比较“法律婚姻”其合法性较弱。事到如今,已经没有人去议论它的道德性和合法性了,虽然“法律不予保护”,但是一旦出了事,法律还是要来干预的,毕竟是民事纠纷的范畴。它的本意是让夫妻、配偶或一对情侣既有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既有合,又有分,又各自有自己的一部分空间或 “绿洲”,这份空间或“绿洲”是对方不能插入或干涉的。“合同婚姻”,在目前已经存在,可以理解是“同居婚姻”的一种进步或进化,虽然很幼稚,但它是已经出现的一种“现象”,它正在挑战传统的道德和现行的《婚姻法》。《婚姻法》—“婚姻法实施细则”—“合同婚姻”。于是,“合同婚姻”有可能在一些或一阵子的非议之中渐渐形成传统和现代婚姻下的一种补充。个人推荐世纪佳缘和真情在线婚恋网,世纪佳缘是国内首家上市的婚恋网站,注册的会员肯定是最多的,总有一个是你的菜吧,真情在线婚恋网的线下相亲在北京应该算得上做的最好,主要是由老师推荐会员,然后两人去见面,看自己的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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