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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医鉴定在线质咨询

最多30%责任,要看具体什么情况,他有无监护人陪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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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医鉴定相关问题咨询

您好:如果是工伤事故,是可以初步判定为十级伤残,具体结果要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依据GB/T16180一201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十级标准: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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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医在线咨询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九条 眼损伤(二)眶部单纯性骨折,可以评定轻伤第十条 鼻损伤(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可以评定为轻伤在法医鉴定中多处损伤不可以叠加,你以上所述说的伤情,鼻中隔偏曲只能算轻微伤,眼眶骨折和鼻骨骨折可以构成轻伤,所以综合评定为两处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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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损伤是2014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参照楼上的回答如果是2014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参照《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

4,法医伤情鉴定在线咨询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轻伤 但以当地法医鉴定为准 对鉴定不服可申请上一级*机关鉴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 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但如遇企业不签字的情况,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用人单位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法医鉴定在线咨询

您好:我的右肘部动脉断裂、正中神经部分断裂,二头肌大半部分断裂,左手拇内收肌部分断裂,拇指尺侧固有神经断裂,身上腿部,腹部共有十六处刀伤应该是什么伤?
请问: 被他人打击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后。当地派出所要在什么时间之内,处理这一案件??
你好,请问腹部被啤酒瓶扎伤长8cm深1cm,是否是轻伤,构成轻伤标准是多少
胸骨断了5根,锁骨也断了,还有腿骨也断了。这应该是几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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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伤情鉴定咨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对人身伤害的初次医学鉴定,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专门规定,按照法律对鉴定的一般规定,可以由司法机关的法医进行鉴定,也可以到侦查机关指定或者认可的医院进行鉴定。鉴定人应当具有专门医学知识,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在鉴定结论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对鉴定结论有争议的,可以请求司法机关重新鉴定。 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人民*在开庭审理时,对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作出的鉴定结论,经质证后,认为有疑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可以另行聘请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医院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不能另行聘请其他鉴定机构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外伤是可能导致以上症状的。
 第一条 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生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   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 鉴定损伤程度的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时,鉴定人有权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调阅案卷和病历、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保守案件秘密。   第五条 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在判决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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