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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学校里建社团需要几个发起人

...你一个人也可以的哦,,, 但是你必须当社长... 或者指定人当社长 ........主要是要那些申请书之类要齐全 ..。。。。。。。。。。。。。 申请社团好麻烦的说~
你是想在哪里办社团,如果是学校的话,三人以上即可,不过有的学校对这个要求不严,只要你有场地,资金即可,哪怕你是一个人都行。如果你是想在社会上组建社团,要去*局先备案,还要有严格的审核。

2,进社团个人简历怎么写

个人简历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姓名,班级,年龄,兴趣爱好(报什么社团就要填写什么兴趣爱好)(2)所参加过的活动,校级的,班级的。(3)关于社团方面的成就(以“文学社”为例。xx文章登载某本刊物)(4)个人的优点,及在社团中能够发挥的作用。
先写写你加入社团的初衷的是什么(主要是讲自己对社团有兴趣以及想学到什么东西)接着是个人信息(兴趣爱好之类,特长要写与社团工作有关的有点水分也没关系)最后就是写自己真的很想加入了希望能给个机会(还要做出若加入社团以后会好好工作的承诺)顺序也可以调调,祝你成功!

3,公司到底是社团法人还是企业法人

大陆法系国家将法人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其中私法人又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公司属于社团法人。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类两类:一是企业法人;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后者又称为非企业法人。所以,社团法人和企业法人是按照不同的标准分类的,并不矛盾。另外不要搞混社团法人与社会团体法人。
社团法人是以人为基础的组织体,强调人合性;其对应的是财团法人,财团法人是以财产为基础的组织体,强调资合性。社团法人包括公益性的法人,如中国慈善总会和营利性法人,如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两种公司的形式,是企业法人。两者的财产主要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具有资合性,是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不是按一个标准的分类,企业法人和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是一个分类。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是一个分类。因此,公司既是企业法人也是社团法人。

公司到底是社团法人还是企业法人

4,学校社团文艺部的部员该干些什么或者说应该怎么配合其他部门的

多想点好的点子,不要落入俗套,经常搞些聚餐什么的啊,手机飞信,人人什么的多联系联系,工作上的事要尊重他们自己的意愿,总之,一点点来吧,加油
你好!多组织一些内部活动,把大家的关系搞好。作为一个独立的文艺部首先不要想着怎么配合其他部门工作,而是能自己部门来搞个什么活动,在大家为一件事情目标一致的情况下才容易发挥大家的积极性,也更容易建立团队之间的感情。至于做什么活动可以由大家开会讨论,选一个大家都想做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首先,要做好上下传达,沟通其次,将一般的活动等形成模式最后,在一定模式的基础上创新
一般都是学校搞活动的时候要负责策划活动 活动中所需要的节目 还有活动开展的设备 联系老师嘉宾 活动开展的时候后台处理 比如话筒的递接和话筒声音的控制 维持现场秩序 开展社团活动 办一些演出宣传之类的

5,社团法人与社会团体法人有什么区别

大陆法系国家对法人分类基于法人设立的法律标准为依据分为为公法人和私法人。公法人是指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由国家或公共团体依公法所设立的行使或分担国家权力或政府职能的法人。私法人是指以私人利益为目的,由私人依法而设立的法人。私法人可以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社团法人指以社员权为基础的人的集合体,如公司、合作社、各种协会与学会。财团法人是指为一定目的而设立,并由专门委任的人按照规定的目的进行使用的各种财产。如各种基金会组织、寺院。我国《民通》把法人分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民法总则》把法人区分为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非企业法人包括以下三类: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1.社团法人不是社会团体法人的简称,社团法人的代表是公司,但公司是营利性法人,而社会团体法人属于非营利性法人;2.社会团体法人指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分为登记和不需要登记两类。如妇联,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自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社会团体法人不可能具有营利性,但是社团法人可能具有营利性。
社团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的联系和区别社会团体法人(如妇联)可以是社团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也可以是财团法人。二者采用了不同的划分标准:社会团体法人根据法人的业务活动进行的分类;社团法人是根据法人成立的基础进行的分类。
前简称,后全称
社团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的联系和区别社会团体法人(如妇联)可以是社团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也可以是财团法人。二者采用了不同的划分标准:社会团体法人根据法人的业务活动进行的分类;社团法人是根据法人成立的基础进行的分类。

6,我国法人的分类及其法律特征

在我国,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主要被区分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一)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以获取利润、创造社会财富、扩大社会积累为目的法人,包括从事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的经济组织。相当于传统民法理论中的营利性社团法人。  根据企业法人的所有制形式及投资者的国籍及投资方式等,企业法人又可作以下分类:  1.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即国有企业法人,是由国家投资设立的企业法人,它们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主导地位。国有企业法人对国家交给其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享有独立的支配权利。  2.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  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是劳动群众按合作化原则集资建立起来的企业法人。我国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主要是在五十年代末国家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产生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的财产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3.私营企业法人  私营企业法人是二人(自然人)以上按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建立的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的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4.联营企业法人  联营企业法人是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事业单位按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成立的法人。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是外国合营者与中国的公司、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按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  6.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是外国合作者与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按合作各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合作条件,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合作各方对于利润分配,风险分担以及合作企业终止后剩余财产的归属,由合作合同予以规定。  7.外资企业法人  外资企业法人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法人。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公有制企业的公司化改造成为一个发展的潮流。在这种情况下,单一所有制的企业逐步为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的企业形式所替代(例如,在原有的国有企业中,通过吸引外资或吸收其他投资,注入了其他性质的资本,即由国家独资变为国家控股或者参股)。所以,上述企业法人的分类的意义逐渐减小。  (二)非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是指依法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其他社会活动的法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50条的规定,非企业法人又分为以下几类:  1.机关法人  机关法人是指从中央到地方的具备法人条件的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机关法人从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获得活动经费(预算拨款)。如各级政府机关、人民*等。  2.事业单位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学技术等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如学校、医院、科学院、文艺团体等。  3.社会团体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是指人民群众按照法定程序自愿组织起来进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类社会组织。如工会、妇联、学联、各种学会及研究团体。
法人,相对于自然人而言。自然人是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然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既是团体为实现自己的权利义务而为法律所拟制的人。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主要被区分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两大类。企业法人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联营企业法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外资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分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一、传统民法对法人的基本分类 (一)公法人与私法人 依公法(如行政法)设立的法人为公法人,依私法(如民法)设立的法人为私法人。公法人主要指国家机构和地方自治团体,其他法人一般为私法人。(二)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社团法人是人的集合体,其存在的基础是参加社团的人(社员、会员或股东)。社团法人多以营利为目的,但也可从事公益事业。社团法人主要有公司、银行、合作社、工会、商会及其他社会团体。社团法人是人的集合体,其存在的基础是参加社团的人(社员、会员或股东)。社团法人多以营利为目的,但也可从事公益事业。社团法人主要有公司、银行、合作社、工会、商会及其他社会团体。 财团法人是财产的集合体,其存在的基础是为一定目的而集合起来的财产。财团法人没有组织成员,只有来源于捐献的财产。如各慈善团体、基金会等。 (三)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 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如公司、银行等。以公益为目的的法人为公益法人,如工会、农会、商会等。二、我国《民法通则》对法人的分类 在我国,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主要被区分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一)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以获取利润、创造社会财富、扩大社会积累为目的法人,包括从事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的经济组织。相当于传统民法理论中的营利性社团法人。 根据企业法人的所有制形式及投资者的国籍及投资方式等,企业法人又可作以下分类: 1.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即国有企业法人,是由国家投资设立的企业法人,它们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主导地位。国有企业法人对国家交给其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享有独立的支配权利。 2.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 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是劳动群众按合作化原则集资建立起来的企业法人。我国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主要是在五十年代末国家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产生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的财产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3.私营企业法人 私营企业法人是二人(自然人)以上按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建立的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的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4.联营企业法人 联营企业法人是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事业单位按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成立的法人。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是外国合营者与中国的公司、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按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 6.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是外国合作者与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按合作各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合作条件,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合作各方对于利润分配,风险分担以及合作企业终止后剩余财产的归属,由合作合同予以规定。 7.外资企业法人 外资企业法人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法人。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公有制企业的公司化改造成为一个发展的潮流。在这种情况下,单一所有制的企业逐步为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的企业形式所替代(例如,在原有的国有企业中,通过吸引外资或吸收其他投资,注入了其他性质的资本,即由国家独资变为国家控股或者参股)。所以,上述企业法人的分类的意义逐渐减小。 (二)非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是指依法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其他社会活动的法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50条的规定,非企业法人又分为以下几类:1.机关法人机关法人是指从中央到地方的具备法人条件的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机关法人从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获得活动经费(预算拨款)。如各级政府机关、人民*等。 2.事业单位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学技术等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如学校、医院、科学院、文艺团体等。 3.社会团体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是指人民群众按照法定程序自愿组织起来进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类社会组织。如工会、妇联、学联、各种学会及研究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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