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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诉讼开始前,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固定并进行保管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活动。 一、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公证处受理。 二、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当事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件。 2. 法人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代理人代办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3. 需保全证据的有关情况的材料,如拆迁房屋的拆迁证,房屋所有权证等。 4. 需保全的证据与申请人在法律上有关联的材料,如知识产权、商标侵权的版权证明、商标使用权证明等。 三、保全的对象: 1. 证人证言。 2. 书证、物证。 3. 视听资料。 4. 现场情况。

2,如何写财产保全申请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申请人为个人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申请人为单位的按上述格式填写)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格式同申请人) 请求事项: 对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此处填写要求查封的数额)元的银行存款或其他财产予以冻结或者查封。 事实和理由: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此处填写案由)纠纷一案,申请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合计人民币(此处填写诉讼请求总额)元,经申请人调查,发现被申请人存在转移资产的可能,如果不及时查封其相应财产,本案判决将难以执行。为保证申请人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特向贵院提出上述诉讼保全申请,请贵院支持。   此致 (此处填写*名称)人民* 申请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提交申请后,还要提供担保,担保财产价值应和申请保全财产价值相当,具体操作是提供担保财产产权证和担保书,担保人的身份资料。

如何写财产保全申请

3,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 1、根据民诉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财产保全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人民*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应当妥善保管,如果交当事人或有关单位保管的,当事人、有关单位应妥善保管,原则上任何人都不得使用、处分,但被查封、扣押物是不动产或特定动产(如车辆),若由当事人保管的,其仍然可以使用,但不得处分。保全的对象是抵押物、留置物的,*在采取保全措施后,抵押人、留置权人仍享有优先受偿权。被查封、扣押物是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以及其他不易长期保存的物品,人民*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保存价款,必要时,可以由人民*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对于当事人从事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财物,如需要采取保全措施,应尽可能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以外的措施,如扣押权利证书、限制使用、禁止处分等。*对不动产或特定动产进行保全可以采取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保全措施,若由当事人负责保管的,其仍然可以以使用,但不得处分,若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该项财产。 2、在保全措施中有一种“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根据最高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应理解为:被申请人如有预期的收益或到期债权,人民*可以通知有关单位予以协助,限制被申请人支出;如被申请人对第三人到期债权,人民*可以通知该第三人不得对被申请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清偿的,均由*提存财物或价款。人民*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应该依法进行,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不得滥用职权。

4,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保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的保护性措施。 是指遇有有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毁灭等情形,从而可 能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将来的判决 难以执行或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人民法 院的决定,而对有关财产采取的保护措施。 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出申请,*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网友你好:首先被告或第三人要有可供保全的财产;其次申请保全的应当是为了是本案判决后保证的到执行,而不是其他目的;其三申请保全的财产具有可保全性等;其四准备好担保资金或实物:其五写一个申请书格式如下: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镇x号。 被申请人:高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小区四区x号楼x单元x号。 申请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XXXXX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XXXXX元的其他财掸叮侧顾乇该岔双唱晶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XXXXX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XXXXX元财产的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房产(位于某市某区某某小区X区XX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xxxXXX)。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 申请人: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前保全,一种是诉讼保全,其内容都一样的,只是程序上的区别,诉前保全就是起诉之前到*去申请保全,诉讼保全就是诉讼过程中的保全,无论那种保全,现在一般都会要求提供等额的担保,或者现金担保,或者通过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现在有 专门和*合作的担保公司。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保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的保护性措施。 是指遇有有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毁灭等情形,从而可 能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将来的判决 难以执行或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人民法 院的决定,而对有关财产采取的保护措施。 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出申请,*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执行期间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执行期间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驳回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司法实践中,人民*基于国家赔偿的压力,一般不会主动地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只有一个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人民*作出决定。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那么人民*将驳回申请人的申请。扩展资料:人民*受理财产保全案件,条件如下:第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第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第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是为了便于执行,防止胜诉后对方无力执行,在提交起诉状后,仍需要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拓展资料: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财产保全的种类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以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1、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受理诉讼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有关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其适用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即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弥补的现实危险。其程序条件是,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人民*将驳回其申请。2、诉中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人民*的裁判能顺利实施,保证将来作出的裁判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其适用也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即存在各种主、客观因素可能使人民*作出的裁判难以或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其程序条件是,当事人向受诉的人民*提出申请,或由人民*依职权决定进行财产保全,人民*接受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3、诉前财产保全与诉中财产保全的区别。第一,提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只能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不仅包括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也包括对民事权利负有保护责任的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一是由当事人申请,一是由人民*依职权采取。参考资料:财产保全_百度百科
执行期间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是诉讼前和诉讼中申请的,申请保全就是为了保障有财产执行,以防转移。执行期间发现有财产的可以及时通知执行法官,法官会采取查封冻结类的措施,直接执行财产的,没必要再申请保全。
执行调解后履行期未届满,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因为还没有违约。 诉前财产保全,是在特殊情况下因一方利害关系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对方利害关系人财产的重大损失,以至于无法挽回和难以补救的,对方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以前先向人民*提出的财产保全。 执行调解后履行期未届满,一方不能以对方违约,要求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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