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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上海户口 劳动法 婚假

按劳动法来执行呀,全国都一样,晚婚十天,早婚三天
你好!楼上的说的正解..你超过25就算晚婚了.享受10天婚假.但是记住,一旦结婚.你的探亲假就缩水了.原本是1年20天..会改为4年20天.打字不易,采纳哦!
户口的地方。。。
按法律走
呢?是上海的,还是户口所在地的规定?谢谢
婚假和户口在哪里是无关的,劳动法是一视同仁的

2,请问国家规定的婚假是多少天有薪假

属于晚婚有15天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15天法定的,全额有薪婚假。

请问国家规定的婚假是多少天有薪假

3,婚假放几天呀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国家法定婚假是3天;晚婚加12天,即晚婚假是15天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国家法定婚假是3天;晚婚加12天,即晚婚假是15天
早婚10天,晚婚15天吧;一般公司是这样的

4,法定婚假几天包不包括周六周日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一周。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增加的一周婚假.工资、奖金照发。使用。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亨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 至于休假,不会执行你想的那种双重标准。
17天
15天
女员工生育享有产假九十天,从预产期前十五天至预产期后七十五天休产假
我说了吧!晚婚假期就是十天。不相信我。用不用我把产假也告诉你,你也属于晚育了。嘿嘿嘿嘿
不包括周六日 第十四条 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后初育为晚育。 第二十九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请根据你自己的实际情况参照适用.

5,国家法定婚假是多少天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婚假天数:通常按3天计算 晚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重庆: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 甘肃:晚婚的婚假=30天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广西: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贵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黑龙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江苏: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江西: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辽宁: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内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宁夏: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山东: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 山西:晚婚的婚假=1个月 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四川: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云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浙江: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西藏暂未查到有关文件。
一般情况下,满婚龄结婚是3天,晚婚(男25周岁、恧3周岁)就是15天。当然各省的情况还有所区别。
国家规定法定的婚假是3天,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这样合计应该是10天假。

6,劳动法里的婚假和产假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产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执行细节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编辑本段   分类  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归纳一下,这些假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相关假期的待遇规定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 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 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起诉。”)  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三是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起诉。  补充一点:   产假90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的编辑本段新劳动法规定的产假相关条款  5.4.1 产检假  ·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5.4.2 产假  ·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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