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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踪案件怎么处理

可向*机关报警,也可向*申请宣告失踪。
对于失踪,可以报案由*机关进行协助查找。

2,当地*局怎么处理异地失踪案

应当向失踪地的*机关报警。即异地失踪应当由异地警方立案侦查,户籍地警方一般不会立案,除非犯罪嫌疑人也是户籍地的。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

3,人失踪了叫什么案子

就你所述,不能称为案子。
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
失踪人口案请采纳 谢谢
可以根据*机关出具的证明去*宣告失踪

4,求一些神秘失踪事件

美剧《LOST》讲的就是神秘失踪事件!
我家的狗狗神秘的失踪了,怀疑被某犯罪团伙绑架、、、但犯罪现场有过打斗地痕迹、对方可能有武林高手在场,抑或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刚刚临村的阿黄也失踪了、、、这种神秘地失踪案件正在发生,有可能是外星人异地大反攻!地球上地武林高手们,出山吧!为拯救地球、、、 拜托给点分哈、、、嘻嘻、、、
上网打“百慕大三角”肯定有

5,各位朋友怎样才算是失踪案了

第三节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第一百六十九条 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6,宣告失踪案件如何办理

(一)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6条的规定,申请人民*宣告公民失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认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登报寻找失踪人的,从登报之日起计算。  2.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3.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其他有关机关,是指*机关以外的能够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机关。  宣告失踪案件,人民*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指定诉讼期间的财产代管人。  (二)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6条的规定,宣告公民失踪的案件,由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管辖。这样便于受诉人民*就近调查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事实,便于人民*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也便于人民*审理案件。  (三)公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间是寻找该公民、等待其出现的期间。公告寻找失踪人,是人民*审理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必经程序。因为宣告失踪是一种推定,而这一推定又将给被宣告失踪的公民带来重大影响。所以,为了充分保护该公民的民事权益,使判决建立在慎重、准确的基础上,人民*必须发出公告。  (四)判决  公告期满,该公民仍然下落不明的,人民*应确认申请该公民失踪的事实存在,并依法作出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的判决。如公告期内该公民出现或者查明下落,人民*则应作出判决,驳回申请。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由利害关系人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提出。具体审理程序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节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八十五条 人民*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第一百八十六条 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话说24小时之后才能报案吧,这个规定让我挺不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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