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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认定实际施工人

改革管理模式,划分施工段负责人,施工有现场文字、图片或监控记录。

如何认定实际施工人

2,什么是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人

实际施工人是最高人民*在《解释》中创设的一个法律新概念。 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往往又将建设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第三人,第三人就是实际施工人。

3,最高人民*如何认定实际施工人

实际施工人是最高人民*在2004年9月29日通过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创设的一个法律新概念,这一概念创建以来,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遍认可与遵循,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这一规定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为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4,建筑工程中实际施工人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中的实际施工人主要有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承包人、挂靠施工人。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5,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实际施工人如何认定

由于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实际施工人的出现。依据最高*建设工程司法解释规定,实际施工人有权向发包人、违法分包人、非法转包人主张工程款。上述司法解释赋予了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追索权。但是,如何认定实际人、实际施工人具备哪些法律特征,目前并无统一的标准。作者根据处理类似实际施工人诉讼案件的经验,对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标准作出总结,提出了从"是否签订了转、分包、挂靠合同"、"承包人是否派出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班子有无切实履行职责"、"项目采购、租赁、劳务分包的实施主体"、"工程款的拨付情况"、"管理费的收取"、"竣工结算借款编制及结算价款的确定"、"施工过程中的书面文件记录"、"发包...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实际施工人如何确定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的定义,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合同的承包人,如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司法实践中,应严格审查实际施工人是否与发包人全面实际的履行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并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此时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已经取代第一手的承包人与发包人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在成立事实上合同关系的情况下,才能准许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作为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追索工程款的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的定义,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合同的承包人,如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司法实践中,应严格审查实际施工人是否与发包人全面实际的履行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并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此时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已经取代第一手的承包人与发包人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在成立事实上合同关系的情况下,才能准许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作为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追索工程款的诉讼。
你好,对如何确定实际施工人无统一规定和学界定论,实践中存在争议。可以参考北京高院的解答,即指无效施工合同的承包人、转包人、借用资质的施工人。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案属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义务人交付的既不是货币,也不是不动产,而是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属于《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标的”,本案的合同履行地是负有交付建设工程设计图纸义务的一方所在地,被告是负有交付建设工程设计图纸义务的一方,即本案的合同履行地为被告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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