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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会议是什么

一般是在某家企业破产时,向*申报债权的个人或企业召开的会议,目的是监督破产企业的清算事务,便于实现自己的债权

2,债权人会议的职能是什么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 (1)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2)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3)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3,债权人会议是什么意思

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债权人会议是人民*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实现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权的机构”。债权人会议的制度构建和运作方式以及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设定等均应围绕此一定性展开。为便于充分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应当承认和强化债权人会议的听取报告权、选任常设的监督机构权、决定营业的继续和停止、指示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法等职权。

4,债权人会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拥有确认申报债权、通过债务重整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职权。具体请查看《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5,债权人会议名词解释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其权利范围和行债权人会议使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主要是决议职能和监督职能。债权人会议是人民*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实现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权的机构”。债权人会议的制度构建和运作方式以及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设定等均应围绕此一定性展开。为便于充分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应当承认和强化债权人会议的听取报告权、选任常设的监督机构权、决定营业的继续和停止、指示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法等职权。
一、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收到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的人。要约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二、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三、债权人撤销权:指相对人在本人未承认无权代理行为之前,可撤销其与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四、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因他方财显著减少或资力明显减弱,有难为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6,债权人会议的概念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意思表示机关。具体言之,就是债权人按照人民*的通知或公告而组成的表达债权人的意思,对有关破产的重要事项进行决议的一个临时性机构。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之间的利益有共性,也有差异。对于破产财产的增加、破产费的减少、妥善估计和处理破产财产等事项,债权人之间具有利益上的一致性和共同性,这是主流。但是,各债权人从破产财产中受偿的多少,债务减少的比例,清偿期限的延长等事项又往往存在差异性。债权人会议正是代表全体债权人表达共同意思,维护共同利益,协调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差异,适当满足各债权人各自独立利益的组织形式。所有债权人都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彼此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所以债权人会议是各债权人进行协商,协调各自利益的自治团体。债权人会议又是全体债权人对有关破产事项行使决议权和监督权的组织形式。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拥有确认申报债权、通过债务重整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职权。具体请查看《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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