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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得到被害人承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吗

并非绝对。被害人承诺只能承诺他自己可以处分的行为。特别要注意的是重伤以上的行为,一般视为被害人是不可以处分的。

得到被害人承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吗

2,什么是被害人承诺

乙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害人承诺只能一定法益内承诺,生命权是不能承诺的,所以承诺是无效的,所以在量刑上就按故意杀人罪的情形量刑,不会从轻的。

什么是被害人承诺

3,有关被害人承诺的问题

还真没有注意这个“被害人承诺”,谢谢提问者给指出来了。。
基于欺骗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只要证明了甲确实欺骗了乙,那么乙的承诺就是无效的。

4,解释被害人承诺

被害人承诺是指基于被害人允许他人侵害自己可支配的权益的承诺而实施的阻却犯罪的损害行为,其对于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承担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降低行为的可责性,甚至可以排除行为人行为的违法性。被害人承诺源自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对意欲者不产生侵害”的法律格言,即行为人实施某种侵害行为时,如果该行为及其产生的结果正是被害人所意欲的行为与结果,那么,对被害人就不产生侵害问题。在中国刑法典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被害人承诺问题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5,刑法中关于被害人承诺的意义是什么

这需要看是犯罪发生时的免责承诺,还是犯罪发生后的谅解性承诺前者在轻伤以下可以免于追究,后者对于量刑有影响。
你忽视了被害人承诺的另一个问题,动机错误虽不影响承诺的效力,但承诺的内容与承诺的效力息息相关: 第一,根据刑法理论通说观点,被害人对重伤的承诺是无效的,而对轻伤的承诺是有效的。 第二,在器官捐献、竞技体育、医疗手术中的承诺是有效的。 你的第一个例子,因为是轻伤的承诺,所以是有效的,而第二个例子,眼角膜是重伤,如果不构成器官捐献的话其承诺是无效的。诚如案例中所言,甲将乙的角膜改作他用,并不属于器官捐献,所以这种导致重伤的承诺是无效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希望对你有帮助。

6,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符合哪些条件能排除行为的犯罪性

对于国家、公共利益与他人利益,不存在被害人承诺的问题,故只有被害人承诺侵害自己的法益时,才有可能排除行为的犯罪性。但即使是承诺侵害自己的法益时,也有一定限度。如经被害人承诺而杀害他人的行为,仍然成立故意杀人罪。 2.承诺者必须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 3.承诺是被害人的真实意志,戏言性的承诺、基于强制或者威压做出的承诺,不影响行为的犯罪性。值得讨论的是基于错误的承诺的效力。应当肯定的是,如果仅仅是关于承诺动机的错误,应认为该承诺具有效力,成为排除犯罪的事由。例如,妇女以为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对方便可以将其丈夫从*释放;但发生性关系后,对方并没有释放其丈夫。这种错误仅仅与承诺的动机有关,故不影响其效力,即对方的行为不成立强奸罪。但是,如果因为受骗而对所放弃的法益的种类、范围或者危险性发生了错误认识(所谓法益关系的错误),其所做出的承诺则无效。行为人冒充妇女的丈夫实施奸淫行为时,黑夜中的妇女以为对方是自己的丈夫而同意发生性关系的,其承诺无效。 4.事实上必须存在承诺。刑法理论对此存在意思方向说与意思表示说之争:前者认为,只要被害人具有现实的承诺,即使没有表示于外部,也是有效的承诺;后者认为,承诺的意思必须以语言、举动等方式向行为人表示出来。行为无价值论一般主张意思表示说(但也有例外),我们采取结果无价值论,主张意思方向说。相关的问题是,是否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被害人的承诺?理论上也存在必要说与不要说的对立。我们认为,既然被害人同意行为人的行为与法益损害结果,就不存在受保护的法益,故没有必要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被害人的承诺。 5.承诺至迟必须存在于结果发生时,被害人在结果发生前变更承诺的,则原来的承诺无效。事后承诺不影响行为成立犯罪;否则国家的追诉权就会受被害入意志的任意左右。 6.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得超出承诺的范围。例如,甲同意乙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乙砍掉了甲的两个手指。这种行为仍然成立故意伤害罪。 7.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本身必须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否则可能成立其他犯罪。
并非绝对。 被害人承诺只能承诺他自己可以处分的行为。 特别要注意的是重伤以上的行为,一般视为被害人是不可以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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