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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有时间限制吗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约定的和上述1、2种规定的期限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

担保有时间限制吗

2,担保人担保期限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担保期限

3,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怎样规定

担保期限其实就是指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如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法定情形处理。一般保证情形下,担保期限即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在该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者责任。如该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合同中如未明确写明保证期间,仅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怎样规定

4,担保合同期限最长多少年

担保合同期限最长多少年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期限究竟怎么算呢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第二种情况,是未约定担保期限,如本案中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第三种情况,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2年,超过2年担保人同样可以免责。综上,我们可以了解到,担保和诉讼期限一样,不可能永远有效。担保合同一般是借贷合同的附属合同,只有借贷合同有效的情况下,附属合同主张的权益才能受到保护,普通民事诉讼期限为2年,因此法律规定的担保期限最长也是2年。

5,什么叫担保期限

执行担保  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暂缓执行的,如果担保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 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可以恢复强制执行。进行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提供财产担保, 也可以由第三人出面作担保。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被执行人在人民*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1、还款时间不明确,债权人在借款2个月之后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合同法》第62条第(四)项有关履行期限不明确的规定。 2、属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时效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因主债务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以债权人提起诉讼请求债务人偿还借款之日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即自此起计算6个月内。《担保法》19条、26条规定。 3、应将担保人列为被告追究连带清偿责任。

6,请问担保期限是多久

担保时效的判断:1、担保协议上约定了担保时效;2、担保协议上未约定的,按债权债务关系到期延后6个月。
担保期限主要是看你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因此,本案要看该案件是否起诉,是否进入执行阶段,是否向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如果都没有,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和债务的存续期是相同的。首先要看被担保人(借款人)的借款期,对方的借款期有多长你的担保期限就有多长,不过现在一般都是1年一期,一般不会超过3年。其次就是借款人是否按时还款,如果他违约未偿还,担保人要承担代偿责任,当债权全额偿付后担保责任就消除了。担保期限很量化是多久,只能用两个时间点来衡量,就是从借款发生时算起到借款完全偿付时终止。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责任的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根据《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期限,是要求债权人必须要在期限届满前,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同一般的合同履行责任不同,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履行期限必须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向对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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