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据权利有哪些

,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票据权利,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票据权利有哪些

2,票据权利也称票据上的权利指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发票人和

正确答案:C 解析:票据权利的主体是持票人,对象是汇票承兑人、本票发票人和支票保持人,是一种请求支付的权利和追票的权利。A项中要求期限的要求权,符合题意;B项中要求支付款项的权利,符合题意。C项独自更改权利,在材料中没有涉及;D项追索权,符合题意。因此本题答案为C选项。

3,票据权利是指 A请求权 B追索权 C付款请求权 D偿还权

解答如下: BC。 分析: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如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发票人、支票的保付人等)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故选b、c a和c的区别在于,请求权包括在不同权利上的请求权,如人身请求权、无因管理请求权等,这些不属于票据权利。故a不能选。

4,票据权利有什么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如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发票人、支票的保付人等)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务人(如汇票、支票的发票人,汇票、本票的保证人,票据的背书人等)行使请求偿还票款的权利。
票据权利与票据法的权利是两个概念。票据权利只有两项,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而票据法除了规定这两项外,还规定有民事权利,比较典型的就是利益返还请求权。因为票据具有无因性,见票即付。]
凭证,熟话说:口说无凭,还要可以抵账!

5,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权利的种类

一,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权利的种类:1.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2. 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如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发票人、支票的保付人等)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3. 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务人(如汇票、支票的发票人,汇票、本票的保证人,票据的背书人等)行使请求偿还票款的权利。二,按照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票据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 1. 票据按照付款时间分类,可以分为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即期票据是指付款人见票后必须立即付款给持票人,如支票及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远期票据是付款人见票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票据。 2. 票据按受款人记载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记名票据和不记名票据。记名票据是指在票据上注明受款人姓名可由受款人以背书方式转让,付款人只能向受款人或其指定的人付款的票据。不记名票据是指票面上不记载受款人姓名,可不经背书而直接以交付票据为转让,付款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付款的票据。
b

6,什么是票据权利时效

票据权利时效是指持票人或追索权人对所持票据在一段法定的时间内取得对该物的所有权.在规定的时间里如果持续没有行使该权利,则丧失该权利.票据权利时效主要指权利消灭时效。具体规定如下: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就是说2年内不行使权利则权利消失。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http://hi.baidu.com/%C9%CF%BA%A3%B4%FB%BF%EE%CD%F8s/blog/item/b756224cd2d199f8d62afcea.html票据权利是一种特定的、重要的财产权利,与商事活动紧密联系,其产生和终止都依据法律的规定。为此,时效的规定对票据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一般民事法律来看,民事权利的时效分为三种:一是取得时效,它是指民事权利从何时开始。例如:善意取得无主物,占有人取得该物后,经过法定的一段时间后即取得对该物的所有权。这种时效的规定在外国的民法中作了规定。二是诉讼时效,它是指*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期间,当事人在法定的时间里,如果没有向*起诉,则*将不再受理其案件,当事人就无法依靠*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消灭时效,它是指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里如果持续没有行使该权利,则丧失该权利。相比较而言,诉讼时效届满,当事人丧失的仅是起诉的权利,其实体权利还没有丧失,只不过得不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而消灭时效是使实体权利消失,解除债务人的责任。 我国票据法从票据活动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并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对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做了规定,具体是: (1)关于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的消灭时效。为了尽快地支付票据金额,解除票据债务人的责任,票据法对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的消灭时效作出了规定。第一,对于远期汇票,从票据到期日开始,如果在二年之内,持票人持续没有向汇票的出票人或承兑人提示付款的,则该票据权利丧失,票据债务人可以不再承担票据责任。第二,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从出票日起计算,持票人超过二年一直未向出票人或付款人要求支付票据金额的,则丧失该票据权利。第三,对于支票,持票人的权利从出票日起六个月内持续不行使的,则该张支票的权利即丧失。 (2)关于票据追索权的消灭时效。为了防止追索权人在行使追索权和再追索权的过程中拖延时间,造成票据债务长期得不到了结,票据法对追索权的消灭时效也作出了规定。第一,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从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内不行使,则丧失该追索权。第二,被追索人清偿票据债务后,从清偿日起或发生清偿纠纷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向其前手行使再追索权,则该再追索权因此而丧失。 根据以上的规定,持票人或追索权人一定要注意权利的行使期间,并在该时效内行使自己的权利,防止合法权利的丧失。
这是两个不同的时间,法律意义完全不同。1.第一个时间是提示付款时期。2.第二个时间是票据权利时间,如果过了提示付款时间,持票人在2年内还可请求出票人和承兑人付款。但这个时间只是对正常的提示付款时间的救济。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票据权利时效是指持票人或追索权人对所持票据在一段法定的时间内取得对该物的所有权.在规定的时间里如果持续没有行使该权利,则丧失该权利。票据权利时效主要指权利消灭时效。具体规定如下: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就是说2年内不行使权利则权利消失。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文章TAG:票据  票据权利  权利  哪些  票据权利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