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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按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计算
应交个人所得税=(工资-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t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应交个人所得税=(工资5800元-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1044元-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37.68元。附: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如下: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5505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叁仟元伍佰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2,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8月31日前的起征点是2000元,9月1日后的起征点是3500元。 应缴税金=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2000(9月1日后3500)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500元 5 0 二 超过500元至2000元 10 25 三 超过2000元至5000元 15 125 四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20 375 五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 25 1375 六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 30 3375 七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 35 6375 八 超过80 000元至100000元 40 10375 九 超过100000元 45 15375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月1日起执行):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税率为3% 0 2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税率为10% 105 3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税率为20% 555 4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税率为25% 1005 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税率为30% 2755 6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税率为35% 5505 7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税率为45% 13505
就咱那点工资还没那资格

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3,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2000元,貌似要调整到3000元。计算为收入所得数,减个人交纳五险的金额后所剩的余额。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500元的 不超过475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8,375元至70,375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目前,起征点是2000元。比如说3000元来说,3000-2000=1000元,属于10% 速算扣除数是25元,也就是说,1000*.1-25=75元,个税交缴75元。
个人所得税按超额累进计算,超的金额逐渐增长,如2500超500*5%=25 3000就超1000.1000-500=500 后500交10%=50 50+25=75元
(税前工资-2000)*相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前工资=应发工资-应扣减部分+各种补贴-应扣除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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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所得税是怎样算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 扣除标准20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至今)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五险一金-扣除标准2000元 ,注意五险一金可以税前扣除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五险一金的计算方法,以广东省中山市为例1、按职工申报工资的18%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单位负担10%,个人负担8%2、按职工申报工资的1%计算工伤保险费,个人不需缴纳3、按职工申报工资的1%计算失业保险费,个人不需缴纳4、单位按每人每月16元为职工计算住院医疗保险费5、住房公积金按单位申报的每个月单位负担8%,个人负担8%注意,由于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有点出入,五险一金的金额会有点偏差。月工资8000,按上面方法计算,你扣除五险一金后还有6704,即超过部分为6704-2000=4704,属于第三种情况,税率15%,扣除数125应纳个人所得税为4704*15%-125=580.6元
首先要注意各个省的抵扣额不同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2000元/月。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5,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应纳个人[1]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2000元/月(2008年3月1日起至今)   应纳税所得额 - 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不超过475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8,375元至70,375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1、本表含税级距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说明 1 不超过5,000元的 不超过4,750元的 5 0 1、本表含税级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2 超过5000元到10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0元至9,25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9,250元至25,25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25,250元至39,25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超过39,250元的部分 35 6750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不超过16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000元至37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部分 超过37000元的部分 40% 7000 表注:   1.表中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成本、损失)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分为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主要包括以下11项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也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个人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 其他所得  除上述10项应税项目以外,其他所得应确定征税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国务院财政部门,是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截止1997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有:   (一)个人取得“蔡冠深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基金会”颁发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   (二)个人取得由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的揽储奖金。   (三)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偿款优待收入。   (四)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   (五)股民个人因证券公司招揽大户股民在本公司开户交易,从取得的交易手续费中支付部分金额给大户股民而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   (六)个人取得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征券。   (七)辞职风险金。   (八)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   个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难以定界是哪一项应税所得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定。

6,个人所得税具体怎样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工资+奖金-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1600  纳税额=每月应缴税所得*该级别税率-速算扣除数  起征点:〉1600元人民币  个税采取的是超额累进税率,由于计算较为复杂,由计算研究后得出了每级别的速算扣除数,最大程度简便了计算,同时确保公平。  如:甲每月工资合计为2100,2100-1600=500,属于缴税额中“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元。则甲的应缴税额为:(2100-1600)*5%-0=25元  乙每月工资合计为2110,2110-1600=500,属于缴税额中“超过500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则乙的应缴税额为:(2110-1800)*10%-25=26元  附:工资薪金所得的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个人所得税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税起征点原来是1600,现在是2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缴税金=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 扣除标准: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 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个体工商户,如果是经营增值税范围的商品,则主营税种为增值税,然后是个人所得税。这两者均不定额征收(一般情况下如此),如果建帐建制了,有可能 实行查帐征收。 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如果是属于增值税范围的,主体税种仍然是增值税。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一般情况下是建帐的,则,依照查帐征收,如果建帐不全,则会实行定额核定征收。 一、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5,000元的 5 0 二 超过5,000元到10,000元的部分 10 250 三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四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五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二、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500元 5 0 二 超过500元至2000元 10 25 三 超过2000元至5000元 15 125 四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20 375 五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 25 1375 六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 30 3375 七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 35 6375 八 超过80 000元至100000元 40 10375 九 超过100000元 45 15375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二 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三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解析:国家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筹划技巧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它要按照九级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越高,要纳的税也就越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如何有效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自然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具体技巧有很多,在此笔者向大家披露几种通用的技巧: 一、提高公共福利支出,间接增加职工收入 可以采用非货币支付办法,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例如免费为职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费提供交通便利;提供职工免费用餐;等等。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这些支出,企业可以把这些支出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减少了应由个人负担的税款,可谓一举两得。 二、工资分摊方法 特定行业(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因此,这些行业的纳税人可以利用这项政策使其税负合理化。其他行业纳税人遇到每月工资变化幅度较大的情况时,也就可以借鉴该项政策的做法。 三、实行双薪制 个人取得的“双薪”,根据国税函[2002]629号文件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指按国家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1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该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必要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是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薪所得不足800元的,应该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8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广东信达利公司税务总监2003年12月获得工资所得5000元。因该年纳税管理和纳税筹划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公司当月拟发放年终奖25000元给他。为合法节税,该公司采取将年终奖中5000元作为“双薪”,其余20000元作为奖金。 (1)纳税筹划前 ①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800)×15%-125=505(元); ②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0×25%-1375=4875(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505+4875=5380(元)。 (2)纳税筹划后 ①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800)×15%-125=505(元); ②“双薪”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5%-125=625(元); ③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375=3625(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505+625+3625=4755(元)。 以上两方案比较,后者比前者少纳个人所得税625元(5380-4755)。 四、奖金均衡发放方法 奖金属于工资的范畴,应该按工资所适用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是按月份发放奖金,还是按季度、半年或全年发放奖金,在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上是不同的。根据国税发[1996]206号文件,如果是按月发放奖金,应该将发放的奖金与当月的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集中数月发放奖金,按税法规定不能平均到每月与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应该单独做一个月的工资处理。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其取得的数月奖金也是全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不再按居住天数进行划分计算;如果无住所的个人在担任境外企业职务的同时,兼任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职务,但是并不实际或不经常到华履行在华机构职务,对其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中属于全月未在华的月份奖金,依照劳务发生地原则,可不作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奖金收入计算纳税。可见,如果奖金所得一次性发放,由于其数额相对较大,将适用较高税率。这时,如果采取分摊筹划法,就可以节省不少税款。 具体操作时,企业可以将奖金进行细化,拿出一些奖金按月发放,留一些奖金按季考核发放,最后再保留一部分奖金用于“拉差距”在年终发放。这样,从总体上说,税负就会获得减轻。 例如,梁某应聘北京智董公司工作,该公司效益一贯较好,他每月工资为2000元,2003年12月公司为其发放年终奖36000元。 (1)不进行纳税筹划: ①全年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800)×10%-25]×12=1140(元); ②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0×25%-1375=7625(元); 以上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8765元(1140+7625)。 (2)若进行纳税筹划,采取将年终奖改为每月预发的办法,则: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3000-800)×15%-125]×12=6060元。 两个方案相比较,后者比前者少纳个人所得税2705元(8765-6060)。 五、实行年薪制方法 对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税、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 以上公式说明,对年薪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实际上是将经营者个人的全年收入总额按12个月平均分摊计算,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超额累进税率带来的高税负。 参考资料:中国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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