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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房产的认定

这属于婚前财产,所以如果要离婚的话无法全部追回因为拿你老公名字去申请贷款时,在银行查资质与征信时只显示你老公一个人,与你没有任何裙带关系但上面我提到无法全部追回是因为这属于民事纠纷如果真上法庭法官会酌情处理民事纠纷人情世故的成分比较大但全额讨回是不太可能了,毕竟没有强有力的证据
是夫妻二人的共同产权房,离婚可按照房产价值折算平均分配。由于首付凭证上的日期是婚前的,这部分费用有可能在房产价值中补偿给你个人。

婚前房产的认定

2,婚前房产问题

房产证是在婚前办理好的,所以属于你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即你的婚前财产是你个人一方的.无论婚姻存续多久都改变不了所有权.所以房子归你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应当属于你个人所有。
房子应该属于个人婚前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你们离婚时,房子归你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要分情形判断。 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婚前房产归属

是谁的归谁。
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跟房产证下来的日期没有关系。根据规定、产权归属起始日期以房产证登记日期或购房合同日期为准(哪个日期在前、以哪个日期为准)。
如果你购房且购房合同及房产证的名字是你本人,若是一次性付款,一切手续(除房产证下来之外)都在婚前办理妥当。其房产就是你一人所有。若是贷款分期,即婚后你和你的爱人共同偿还银行贷款,那么这套房子依然是夫妻共有!
1、确定该房的购买和生效的时间,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自双方签订时成立,依法签订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合同于结婚前签订,所以该房屋生效时间应为婚前,尽管房产证的办理时间是婚后,但并不影响房屋购买合同的生效,虽然《物权法》明确规定,房屋的产权证是房产所有权的依据,但因其作为一般法并不能约束《婚姻法》特别法的优先适用,也就是通常的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2、确定该房是何方财产,其重要依据是该房的购买款是属何方出资而定,如果是双方出资则为婚前共同出资而确定份额,如果是一方出资则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前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结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只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依据就是《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2、“如果他不愿意将次套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途径可以办到?”:不必太费心:不用作婚前个人财产公证(公证费用也不低呢),只要他把房屋购买合同、支付房款的发票、房产证等保存好,一旦离婚时能以这些证明此房是在结婚之前所购,就完全可以作为他的个人财产了。 3、“我记得好像有条司法解释是说专为结婚而婚前购买的房屋,不论男女哪方出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如果购房合同和发票虽然能证明房子是婚前一方所买、但房产证上登记为夫妻两人名字的:此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视为婚前购房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也就是说:房产证如何登记很重要,与购房合同和发票共同证明问题。

6,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前个人全款出资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有约定的除外;  2、婚前个人出资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法释[2003]19号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根据最新法律解释,婚前父母赠与子女财产除非说明是赠与夫妻双方的,视为受赠方个人财产。婚后父母赠与子女财产除非说明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另外,婚前的个人财产已经不能以共同生活满5年自动转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目前*判决时,该房产一般属于丈夫个人财产. 2、所谓偷拿,家庭里分得清吗?婚后都属于共有财产,享有平等支配权利,争议一般不会被采信。 3、离婚财产分割限于双方共有之财产。
不引用法规,让补充理由;引用法规之后,说复制。您能给自创一个法律给我看看嘛??
你好!婚前一方用其个人财产所购房屋,婚后归购房一方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望采纳!
你好,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更多婚姻类的问题,通过律伴平台可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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