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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消防审批的流程有哪些

这个都是在当地行政审批中心的消防窗口办理的,一般是需要设计图纸和规划许可证或者原建筑消防验收凭证。

办理消防审批的流程有哪些

2,消防行政审批

1、消防行政审批是消防法赋予的一项法定职责2、主要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建筑的施工前审查、建筑的消防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的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这些行政审批项目均有时间和流程要求。

消防行政审批

3,消防批文怎么办理

是办理消防手续吗,到你区域的消防大队窗口去领取跟你工程相配的资料清单,根据清单准备资料报消防,办理手续就可以了
是的,按照规定的要求,建设工程应先建设审图,然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再消防审核图纸备案,然后才能开工的

消防批文怎么办理

4,消防审批要件是什么

消防安全审批要件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和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A4纸打印一份,有单位公章及落款);4、灭火疏散预案(A4纸打印一份,有单位公章及落款);5、申报场所位置图、平面图(每页图纸上有单位名称及设计单位印章,装订成A4纸,图例清楚);6、房屋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7、单位保卫部门意见或*派出所的意见(在申报表上签署)。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项目批文,规划意见和红线图,总平面布置图;(3)建筑施工图;(4)图纸须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和防火设计自审章;(5)图纸按A4装订。5. 数量限制:非特许项目一般无数量限制6.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复核——签发意见书7. 核发文件: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8.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后,一般工程7天;有消防设施15天。9.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图纸及相关资料交消防局审核,审查设计图纸是否符合消防规范,和相关资料的合法性。审核不合格,会要求修改设计,审核合格后会出具审核合格意见书,并允许按此设计施工。没审批手续施工是违法的,消防部门可以依法勒令停工并罚款。

5,开小旅馆消防审批手续

根据消防法第12条规定,宾馆、旅馆、饭店、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在使用前或开业前,应当向*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开业。公共聚集场所应设置在有商业性质用途且有一定消防设施的建筑物内,其消防要求严于私人住宅,私人住宅属于个人用房而非公共建筑,因此,私人住宅申报开办旅馆,窗口不予受理。申报新开旅馆工商部门名称核准为前置。消防审批分两种情况:(1) 若申报的新开旅馆建筑面积大于等于300平方米,应到消防窗口领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及告知单(需提交的报送资料),申报旅馆内部装修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须到消防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及告知单(需提交的报送资料),申报旅馆内部装修验收;验收合格后,依法向*消防机构申报旅馆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到消防窗口领取《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及告知单(需提交的报送资料),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开业。(2) 若申报的新开旅馆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可到消防窗口领取《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及告知单(需提交的报送资料)直接申报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开业。
消防审批若申报的新开旅馆建筑面积大于等于300平方米,应到消防窗口领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及告知单(需提交的报送资料),申报旅馆内部装修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须到消防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及告知单(需提交的报送资料),申报旅馆内部装修验收;验收合格后,依法向*消防机构申报旅馆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到消防窗口领取《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及告知单(需提交的报送资料),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开业。根据消防法第12条规定,宾馆、旅馆、饭店、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在使用前或开业前,应当向*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开业。扩展资料:申办材料:1、应填写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审批表;2、凡新建场所要出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3、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等消防产品应出示该产品消防合格证;4、可燃装修进行阻燃处理时要出示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合格证;5、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场所出示检测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6、洗浴场所应出示锅炉产品检验合格证;7、歌舞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百度百科-消防许可证

6,消防审批手续流程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3、*消防支队、*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2、*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3、*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1、以下证明材料:(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3、工程施工合同;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1)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施工许可证;(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8)房屋测绘成果;(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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