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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剧毒化学品的运输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部门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式样和具体申领办法由国务院*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剧毒化学品的运输规定

2,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第一部分 水路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1996年11月4日交通部令1996年第10号发布)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包装和标志第三章 托运第四章 承运第五章 装卸第六章 储存和交付第七章 消防和泄漏处理第八章 附则附件一 各类危险货物引言和明细表(略)附件二 危险货物标志(略)附件三 包装型号、方法、规格和性能试验(略)附件四 积载和隔离附件五 可移动罐柜附件六 适用于中型散装容器装运的货物及要求附件七 危险性优先顺序表格式一 危险货物运输声明格式二 放射性物品运输声明格式三 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证明书格式四 放射性物品包装件辐射水平检查证明书格式五 集装箱装箱证明书格式六 危险货物鉴定表格式七 放射性物品空容器检查证明书附录一 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应急措施(略)附录二 危险货物事故医疗急救指南(略)

3,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什么制度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审批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资质认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什么制度

4,关于危险品道路运输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4、GBl3392—2005《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5、JT617-2004《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6、GB 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8、《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扩展资料:管理条例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第六条 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五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现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 制度。第七条 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第八条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属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 件,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合格。第九条 非营业性运输单位需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事前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符合本规定运输基本条 件的报地(市)级运政管理机关批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从事一次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报以县级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临时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第十条 凡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及已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资格需增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项目的单位,均须按规定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核,发给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 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营运证》,方可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危险品运输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4、GBl3392—2005《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5、JT617-2004《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6、GB 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8、《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扩展资料:一、危险品运输是特种运输的一种,是指专门组织或技术人员对非常规物品使用特殊车辆进行的运输。二、一般只有经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核,并且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才能有资格进行危险品运输。三、近日,交通部下发关于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四、通知要求,到2020年,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基本建成。五、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联网监管、精准监管、专业监管、协同监管”的格局基本形成,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参考资料:危险品运输----百度百科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4、GBl3392—2005《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5、JT617-2004《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6、GB 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8、《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大概就这些。
详情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你如果要详细内容,我可以发给你!

5,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第四章 承 运

第二十二条 鼓励采用多轴重型、集装箱、厢式和罐式专用车辆运输;鼓励发展货运出租、货物配送等方便、快捷的货运经营方式。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保证环境卫生和货物运输安全。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货物运输车辆起讫地在本省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连续超过三十日的,应当向 本省营运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按本省规定缴纳相关交通规费。 第二十三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根据合同规定或双方约定运输货物。 法律、法规规定限运和凭证运输的货物,必须办理准运手续并随车携带。 第二十四条 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不得承揽危险货物运输业务。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和槽罐及其他容器质量良好,悬挂(设置)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标识,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及防护用品。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危险货物的车辆和运输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禁止运输普通货物。
第二十六条 装运危险货物时,承运人应选派技术条件良好的适载船舶。船舶的舱室应为钢质结构。电气设备、通风设备、避雷防护、消防设备等技术条件应符合要求。500总吨以下的船舶以及乡镇运输船舶、水泥船、木质船装运危险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七条 客船和客渡船禁止装运危险货物。客货船和客滚船载客时,原则上不得装运危险货物。确需装运时,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应根据船舶条件和危险货物的性能制定限额要求,部属航运企业报交通部备案,地方航运企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和港务(航)监督机构备案。并严格按限额要求装载。第二十八条 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前,承运人或其代理应向托运人收取本规则第三章中所规定的有关单证。第二十九条 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在航行中要严格遵守避碰规则。停泊、装卸时应悬挂或显示规定的信号。除指定地点外,严禁吸烟。第三十条 装运爆炸品、一级易燃液体和有机过氧化物的船、驳,原则上不得与其他驳船混合编队、拖带。如必须混合编队、拖带时,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港务(航)监督机构批准后,报交通部备案。第三十一条 装载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船舶,不得进行明火、烧焊或易产生火花的修理作业。如有特殊情况,应采用相应的安全措施。在港时,应经港务(航)监督机构批准并向港口*消防监督机关备案;在航时应经船长批准。第三十二条 除客货船外,装运危险货物的船舶不准搭乘旅客和无关人员。若需搭乘押运人员时,需经港务(航)监督机构批准。第三十三条 船舶装载危险货物应严格按照本规则附件四积载和隔离的规定和本规则附件一各类危险货物引言和明细表中的特殊积载要求合理积载、配装和隔离。积载处所应清洁、阴凉、通风良好。遇有下列情况,应采用舱面积载:(一)需要经常检查的货物;(二)需要近前检查的货物;(三)能生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产生剧毒蒸气或对船舶有强烈腐蚀性的货物;(四)有机过氧化物;(五)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投弃的货物。第三十四条 船舶危险货物的积载,要确保其安全和应急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及过道的畅通。第三十五条 发生危险货物落入水中或包装破损溢漏等事故时,船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向就近的港务(航)监督机构报告详情并做好记录。第三十六条 滚装船装运只限舱面积载的危险货物,不应装在封闭和开敞式车辆甲板上。第三十七条 纸质容器(如瓦楞纸箱和硬纸板桶等)应装在舱内,如装在舱面,应妥加保护,使其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因受潮湿而影响其包装性能。第三十八条 危险货物装船后,应编制危险货物清单,并在货物积载图上标明所装危险货物的品名、编号、分类、数量和积载位置。第三十九条 承运人及其代理人应按规定做好船舶的预、确报工作,并向港口经营人提供卸货所需的有关资料。第四十条 对不符合承运要求的船舶,港务(航)监督机构有权停止船舶进、出港和作业,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6,危险品运输规定

危品运输车是一种货箱顶部不封闭,排气管前置并装有防火花装置,运送石油化工品、、鞭炮等危品的专用车辆。危险品运输车配备ABS系统装置实行运输过程全程监控。配备防撞条、防静电等设施安全可靠。一、危险货物的公路运输必须具备确保安全的运输设备和装卸设备,具有专业危险货物性能的营运管理人员和驾驶员,以保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二、机动车货箱应是木质底板,这样可以避免产生火花;若用铁质底板,就应采用相应的衬垫防护。机动车排气管必须有隔热和熄火花装置。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器具。 三、槽(罐)车的槽(罐)体材质必须与所装货物性质相适应。 四、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和设备必须符合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 五、使用的各种装卸机械要求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一般设计要求超过负荷能力的三分之一
我也是苏州的,针对建坤的老兄我来补充两句:1. 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集装箱属于专用车辆,受本条限制。2. 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活动,但应当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险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对于楼主的提问,是可以运输的。没有集装箱专用运输经营范围的车辆拉集装箱受处罚,同时拥有集装箱专用经营范围及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范围的,不使用集装箱运输时,不受处罚,因为不超出许可范围。你主要是想用车头拖带其他栏板挂车吧?
不能
近段时期,危险品运输环节发生的交通事故接二连三见诸报端,涉及危险品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让人触目惊心。笔者从事交管工作多年,对涉及危险品交通事故的危害颇有感触,在此谈一些看法,供大家参考。 危险物品运输存在的问题。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对于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相对于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四个环节而言,运输环节由于处于跨区域流动状态,存在的问题最多,发生的事故也最多。 一是多头管理,责任不明、监管乏力,无证、非法运输大量存在。二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低下,只求利润,不顾安全,缺乏必要的危险物品常识,遇紧急情况处置不当,措施不力。三是超载普遍,转运困难。四是职权所限,相关的规定十分抽象,执法缺乏操作性。五是对危害后果估计不足,事故处置措施乏力。由于现行应急处置机制缺乏科学性、专业性,在处置中容易出现“打乱仗”的现象。事故发生后,首先是*民警、武警官兵现场扑救,由于他们对危险物品的装载情况、化学特性不甚了解,往往防范措施做得不够,造成损害扩大化。 危险物品运输管理中应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是改革危险物品监管体制,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危险物品的运输,要改变过去那种把危险物品运输违规行为仅仅视为违法生产经营的观点,侧重于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主持制定专门的《危险物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由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施行,解决现行规定相互矛盾、缺乏可操作性的弊端。 二是对危险物品运输实行等级分类管理。危险物品种类繁多,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性物品的化学特性各不相同,不同物品的危害性有很大差别,因此,很有必要建立危险品运输的等级管理制度。运输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来自于剧烈的碰撞、挤压、摩擦,我们可以根据危险物品化学稳定性的不同将危险品分为四个等级,火药、雷管等爆炸物可列为一级,要求货物的包装、装卸、行驶全程动态跟踪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要专人押运,在运输车后方要有护卫车,防止后方来车追尾引发爆炸。而一些虽有剧毒,但遇碰撞、挤压不会发生燃爆的物品可列为四级,要求包装密闭、防盗防抢措施严密。这样分级分类,有利于我们抓住重点,防止事无巨细,都按一个模式管理造成的弊端。 三是政府应抬高危险品运输市场准入门槛,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促进危险品运输规范化、专业化。通过鼓励大型专业运输企业提高科技水平,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危险品运输的安全。 四是部门联运,信息互动,充分发挥交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对危险品运输车辆路途上的监管。交管部门特别是高速公路巡警坚持24小时巡逻机制,他们最容易发现危险品车辆的安全隐患,因此,强化*交管部门对危险品运输的监管职能,加强各主管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信息沟通是保障危险品安全运输的一项十分有效的措施。危险品生产企业、运输企业的主管部门可以在准运证上注明该车的行驶路线,核准装载的危险品数量,应该采取的安全措施及监督电话。通过这种方式,让路面执勤民警对照检查,可以了解该类危险物品是否采用了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通过监督电话反馈,让主管部门能掌握其监管的危险物品在运输路途的情况。另外,由于一些危险品跨省跨区,随车必备的法律手续应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规定统一的式样,让路面执勤民警明确该检查哪些手续,对于手续不完备的,由*交管部门移交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国家应该制定行政法规,赋予交管部门扣留存在隐患的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强制权,同时,将违规运输的处罚权由安监部门统一行使,以保证制度的一致性、连贯性。 五、政府加强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建设,实行专家指导,科学处置,减少处置人员的自身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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