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关于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是法律吗

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决定都是法律性文件,都有法律约束力和法律效力,可以视同为法律。

关于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是法律吗

2,从法律与道德修养角度阐释 如何保护英雄烈士 思修简答题

最快速的方法是记重点,这样大条不漏 就能保证分数
任务占坑

3,言语侮辱国家英雄触犯什么法律

侮辱诽谤英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未达犯罪的要受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找他领导讨说法,这个是党性不强的表现,应当由党政部门做处罚

4,2018年五一假期修改了哪些法律

2018年五一劳动节假期高速公路七座以下(含七座)小客车是不收过路费的,免费时间是从4月29日零时开始,至5月1日24时结束,共免费3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快递暂行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在市场上停止流通。

5,大学生应该如何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先烈

大学生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先烈:1 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在法律框架内,保护先烈的名誉、相关资料、设施等。2 对侵害先烈利益的言论、行为,及时举报相关部门。3 向先烈学习。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生效,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得到法律强有力的保护。  短短一个月来,英雄烈士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下发通知,要求依法惩处侵害英雄烈士权益、亵渎英雄烈士形象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作用;文化和旅游部部署查处丑化恶搞英雄烈士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主要互联网文化单位共下线涉嫌违规视频6万余条,清理有关信息1.7万余条,处置违规账号8030个;江苏、山东、湖南、四川、宁夏等多地检察机关针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等问题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昨天你用生命捍卫我们,今天我们用法律保护你。”真挚的话语道出人们对英雄烈士的敬意和爱戴。

6,南京新法精日追责 草案对精日行为划定的法律红线是什么搜

其中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列举了三种典型的“精日”行为: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歪曲、否认南京大屠杀史实,侮辱、诽谤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和在抗日战争中殉国的英雄烈士,编造、传播有损国家和民族尊严、伤害人民感情的言论或者信息;禁止在国家公祭设施等地使用二战时期日本军服、图标或者相关道具拍照、录制视频或者通过网络对上述行为公开传播,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害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合法权益。以下是新闻原文,供参考。8月28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开幕,《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草案)》(简称“草案”)提请审议。草案中列举了三种典型的“精日”行为,明确“精日”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姚正陆作提请审议《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斗鱼女主播在直播中调侃“南京大屠杀”;“精日”网友口出狂言称“安倍是我爹”;两男子身穿日本军服在抗战遗址拍照……时不时出现的“精日”言论、行为,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和民族尊严,引发公众的强烈愤慨。值得一提的是,草案拟对“精日”行为划定“法律红线”,明确法律责任。其中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列举了三种典型的“精日”行为: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歪曲、否认南京大屠杀史实,侮辱、诽谤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和在抗日战争中殉国的英雄烈士,编造、传播有损国家和民族尊严、伤害人民感情的言论或者信息;禁止在国家公祭设施等地使用二战时期日本军服、图标或者相关道具拍照、录制视频或者通过网络对上述行为公开传播,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害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合法权益。不仅如此,草案还配套相关的罚则。若违反上述条例,侮辱、诽谤他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行为,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近亲属、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法律援助机构,应无偿提供法律服务。上述条例草案的内容,其实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一份议案有关。部分“精日”分子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民族底线,拿民族伤痕开玩笑的行径,引起了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他们纷纷呼吁,对“精日”行径应该从立法层面进行严惩。3月10日,江苏代表团的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关于《完善立法保护国格与民族尊严》的议案,呼吁从立法层面对“精日”行径予以严惩。议案的牵头人正是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他此前在审议发言时专门提到了“精日”类似事件。“必须要在法律上给类似行为划出红线。”龙翔表示,尽管几起类似事件的当事人都已经受到法律的惩处,但屡犯屡罚,说明了惩处太轻,没有起到应有的惩戒作用。因此,建议完善对此类相关问题的处置立法,为此类事件划明“法律红线”。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其中增加了相应条款“打击精日分子 “。得知这一消息后,龙翔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也将结合南京实际,适时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加大教育、管理和处罚力度,通过综合施策,严肃处理美化侵略、伤害民族感情等“精日”行为。

文章TAG:英烈保护法  关于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是法律吗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