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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理抗辩是什么意思

狡辩

2,抗辩事由是什么意思

抗辩、反驳的原因理由

3,有谁知道经济法抗辩权通俗解释是什么

通俗的说,就是可以进行抗辩,抗议,而且这项权利是能够得到法律和*的支持的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l)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有谁知道经济法抗辩权通俗解释是什么

4,抗衡是什么意思

抗衡kànghéng[be a match for;contend with] 彼此对抗,不相上下龙虎相交争,七国并抗衡。——张华《游侠篇》两霸抗衡
抗衡kàng héng,[释义](动)对抗,不相上下。 [构成]并列式:抗+衡;[例句]两队互相抗衡。(作谓语)[同义]对抗;近义词:对抗、匹敌、抗拒;反义词:勾结。彼此对抗,不相上下。龙虎相交争,七国并抗衡。——张华《游侠篇》两霸抗衡,对抗;匹敌。 宋 秦观 《法帖通解·怀素》:“前世善书者,盖尝欲与 右军 抗衡矣,而每不为公论所许。” 明 张纶 《林泉随笔》:“以区区之 蜀 ,抗衡天下十分之九。” 老舍 《四世同堂》七:“她也知道在姿色上,在年龄上,没法和 桐芳 抗衡。”
对抗,不相上下

5,英语翻译请问inconvenient forum是什么意思呢 plead an

Inconvenient forumforum在这里是法庭的意思。inconvenient forum的意思是:不合适法律诉讼的法庭,即不便管辖的法庭。plead an inconvenient forum意思是:请求法庭不具管辖权也就是申诉该法庭对该案不具管辖权,请求异地审理的含义。满意的话,记得采纳咯~
以一个不便打扰的论坛为借口
请求该法庭回避。
你好!plead ...an inconvenient forum 声称 (某地的*)为不适宜管辖地例如:(某个网站的使用条款)Users of this Website also waive any objections to venue of any such litigation in courts located in Syracuse, New York and agree not to plead or claim that Syracuse, New York is an inconvenient forum.意思:同时,本网站使用者不反对将此类诉讼的审判地点安排在纽约州锡拉库兹(也叫雪城)的*,并且同意不会以“该地为不适宜管辖地”为由进行抗辩。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6,什么是抗辩权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可以说,请求权是矛,抗辩权是盾,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抗辩权的特征:1、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无必要行使。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约定的抗辩事由只能产生合同的权利,而不是抗辩权。3、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依职权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1)中止履行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2)解除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抗辩是对抗权利人的履行请求并说明理由。  抗辩的法律概念:  对象  律师代理案件,弄清楚本案的事实后,从现行法律中找到本案应当适用的法律规范,并建议审理本案的法官采用这一法律规范作为裁判本案的裁判基准。原告律师所提出的这一法律规范,将成为法庭辩论的焦点。  被告方律师在法庭上进行辩论、进行抗辩,所针对的目标,就是原告方所提出的“法律规范”。  策略  适用范围抗辩  即主张本案事实不符合原告方提出的“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  注:  通常所谓“权利不发生抗辩”、“权利已消灭抗辩”、“当事人不适格抗辩”等,均在于证明本案事实不符合原告提出的“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  构成要件抗辩  即主张本案事实不符合该“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  如经审查认为抗辩理由成立,法庭将认定本案不适用该“法律规范”,作出原告败诉、被告胜诉的判决。  注:(示例)  1、在过错侵权诉讼中主张“无过错”、主张“不存在因果关系”、主张“无损害后果”等;  2、在侵犯名誉权诉讼中,主张“内容真实”、主张“未造成原告社会评价降低”;  3、在请求双倍赔偿的诉讼中,主张“不构成欺诈行为”;  4、在产品责任诉讼中,主张“产品无缺陷”等。  免责抗辩和减责抗辩  即主张被告有“免除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理由。属于如果抗辩成功,法庭将判决免除或者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  注:  1、“免责抗辩”:“诉讼时效抗辩”、“同时履行抗辩”、“不安抗辩”、“不可抗力抗辩”、“合同免责条款抗辩”及“法定免责事由抗辩”等。  2、“减责抗辩”:“受害人有过失的抗辩”、“监护人有过失的抗辩”、“违约金过高的抗辩”、“损失扩大的抗辩”及“不可预见的抗辩”等。  注意事项  1、主张“适用范围抗辩”和“构成要件抗辩”,是以“事实”作为“抗辩理由”,法庭有主动审查的义务,即使被告未主张“适用范围抗辩”、“构成要件抗辩”,法庭亦应主动审查本案是否符合该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是否具备该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  2、主张“免责抗辩”和“减责抗辩”,则是用另一个“法律规范”作为“抗辩理由”,法庭无主动审查义务,如被告未予主张,法庭将视为“放弃权利”而不予审查。
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不是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债务,不能形成后履行抗辩权。如果在同一合同中不能形成对价关系,也不能产生后履行抗辩权。(2)合同履行有先后顺序。多数双务合同的履行是有先后顺序的。有的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有的是由法律规定的。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法律没有规定可以按照交易习惯来确定先后顺序。有先后顺序的双务合同,先履行的一方应首先履行。如果没有先后顺序,就形不成后履行抗辩权。(3)必须是应当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才能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如果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已经履行或者已经适当履行,就失去了抗辩事由,后履行抗辩权就不成立。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没有后履行抗辩权,故法律设立不安抗辫权,使其在对方无力履行的情况下享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应当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不安抗辩权属延期抗辩权,当事人仅是中止合同的履行。倘若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作了对待给付,不安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应当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了不安抗辩权,对方当事人既未提供担保,也不能证明自己的履约能力,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错误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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