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合同法和中国合同法有什么区别?除了做律师,还有什么合适的?有哪些交易合同纠纷?有哪些交易合同纠纷?房屋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包括哪些内容?房屋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包括哪些内容?谁在那里?关于房产纠纷有哪些法律法规?关于房产纠纷有哪些法律法规?我国“合同法”第126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谁知道上海劳动法 律师,我想找一个帮我打劳动仲裁官司

1、有谁知道上海劳动法 律师,我想找一个帮我打劳动仲裁官司

上海有很多专业的劳动争议案例律师你可以自己在网上对比或者联系我们。上海有很多人律师打劳动官司。在网上找找看。可以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法律援助。我认识一个人叫寿勇律师专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君学院的马建军律师相当牛逼。劳动案件可以自己处理。我是劳动仲裁员。我可以做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和企业劳动法律咨询。1.该公司严重违反了法律。Labor 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2.因为公司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

誉理 律师事务所姚小娇:姚 律师你好:《劳动 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

2、誉理 律师事务所姚小娇:姚 律师你好:《劳动 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

可以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双倍工资,也可以要求辞职。没有诉讼时效,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是连续不间断的行为;如果单位在一年内签订了劳动合同,你就不能对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申请仲裁。三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时间最长为11个月。

《劳动 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有哪些

3、《劳动 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有哪些?

辞退员工需要双倍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北京市的著名 律师,有哪位?

郑志超,人大法学院毕业,执业17年。主要执业领域为:合同法、公司法、婚姻继承法、民商事诉讼等。征地拆迁;建筑工程纠纷等。;张英凯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兼顾婚姻继承、人身损害赔偿等领域的诉讼代理业务;张萍律师代理过数百起案件,包括执行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刑事案件等,也担任过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

5、法学专业毕业的人,除了做 律师还有哪些合适呢?

对于法学专业毕业的人来说,除了做律师,其实还有很多职业发展方向可以选择。比如学法律专业的,毕业后也可以报考公务员,也可以进入一些中小企业专门从事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法学专业就业发展前景很多学法学专业的人都希望成为一名法官或者检察官。很多学法律专业的人,最终都会选择进入法律行业从事相关的法律工作,成为专业人士律师,法律专业毕业。其实就业选择挺多的,就业面也很广。法学专业毕业后,可以专门从事法官、检察官或者大学教师的工作。

6、交易合同纠纷有哪些?购房合同纠纷 律师费是多少?

现在很多交易都要先签合同再给钱给货,买房也是这样。买房的时候一般都是先签合同,然后钱和房子交易。做房产交易的时候,有朋友在签合同的过程中遇到过纠纷。当今边肖有哪些合同纠纷?购房合同纠纷律师费用多少?有哪些交易合同纠纷?1.房屋质量纠纷房屋质量一般是购房者在房屋交付后容易发现的,比如一些裂缝、渗漏等。

2.定金纠纷定金纠纷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房产纠纷类型。签订合同时,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才具有法律效力。押金的约定要全面,尤其是押金退还的申请要说明清楚。合同法适用首付违约金。如果买受人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出卖人返还定金。如果卖方不履行债务,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

7、房屋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包括哪些?关于房产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房屋交易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里面有很多细节。如果你没有任何经验,恐怕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你都会吃亏。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我们都会和对方签订房屋交易合同,而正是这份合同容易引发纠纷。那么,房屋合同纠纷的法律咨询包括哪些内容呢?关于房产纠纷有哪些法律法规?房屋合同纠纷法律咨询包括哪些内容?1.法律咨询。为人民群众、房地产中介机构或房地产公司提供各种房地产法咨询服务。

3.财产分析、分居、离婚、财产所有人死亡等。需要进行。房产律师凭借专业经验,我们可以为此流程提供见证、诉讼、调解,可以为客户妥善处理房产分析。4.房地产调查。在离婚或债权人隐匿财产的情况下,往往需要对另一方进行房产调查。房产律师可以以专业的经验帮助客户调查对方隐藏的财产,挽回损失。

8、英美 合同法和我国 合同法的区别有哪些?

1。法律适用范围的比较1。我国1999年颁布的总则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与国际私法协会颁布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以下简称总则)[1]有关。《通则》的一些规定在国内和国外都适用。我国“合同法”第126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因此,我国当事人在与涉外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适用的一般规则。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相比,这一一般规则的适用范围要广得多,而且相当灵活,除了国际商业合同之外,这一一般规则也可以代替国内法适用。如序言第四条规定,“在对某一问题无法确定合同准据法的相关规则时,一般规则可以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本条旨在说明,即使合同受特定国内法管辖,在难以解决的情况下,也可以从一般规则中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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