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和地方政府法规法律的区别是主观的:地方法规和地方法规: 1。制定机关不同:地方性法规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2.法律效力不同:地方性法规的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法规,地方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法规谁更有地方?(2)具有不同效力的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法规,地方法规不得与行政法规冲突。

地方性 法规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地方性 法规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local 法规可以规定下列事项: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具体规定的事项法规;(二)属于地方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法规的事项。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国家尚未就其他事项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国家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法规生效后,与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法规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地方性 法规由谁制定

2、地方性 法规由谁制定

local 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依据《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不一致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的法规。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与本省、自治区地方性相抵触的前提下,就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0/。

地方法律 法规包括哪些

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不与省、自治区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相抵触的,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审查已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时,发现与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3、地方法律 法规包括哪些?

local 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相抵触。包括:1。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二是有的是法律的地方实施细则;三。有些文档具有法规的属性,例如决议和决定。

4、地方性 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谁大

local 法规。地方性法规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地方法规是依法具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根据宪法、立法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的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情况下,制定地方性的-0。

5、地方性 法规与地方性政府规章

法律的主观性: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性的区别法规: 1。制定机关不同:地方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2.法律效力不同:地方性法规的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法规。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不一致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6、行政 法规和地方性 法规

法律分析:(1)制定主体不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法规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2)具有不同效力的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法规,地方法规不得与行政法规冲突。(3)适用范围不同。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地方法规仅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并报NPC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7、地方性 法规和地方规章区别

法律分析:主要有两个区别:一是制定和颁布的机关不同。地方法规由依法具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广东省东莞市、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三沙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第二,权威性和社会效果是不同的,不能混为一谈。

如双方有冲突,以当地法规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所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所有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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