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代销商品要签订代销合同是在那部法规里规定的

与普通销售合同性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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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销商品要签订代销合同是在那部法规里规定的

2,一份代理合同书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应 我指的是要盖章或者手

合同主体要明确:姓名,省份证,住址,等越详细越好让后要在最后签字,在字上按手印,要是有个人章,也盖上合同要一式两份如果,有钱,就去公证处公证这样就ok了。【备注】合同内容不合法,也有可能引起合同无效,建议你把合同贴出来,我看看
有。

一份代理合同书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应 我指的是要盖章或者手

3,代理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将自己取得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法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不受这个限制。

代理合同的法律责任

4,代理销售 法律责任

属于产品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生产者追偿。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侵权责任法》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你公司应负法律责任,是不真正连带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侵权责任法》也作了类似的规定。你公司不知情是指何种情形?一般来讲,作为销售方,应对销售产品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及批号进行检查,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1.诉讼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 2.同一诉讼代理人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不能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 3.诉讼代理人是维护被代理人利益的诉讼参加人。

5,我有一个经销商合同方面的法律问题

之前跟你签合同的销售经理代表的是原来那个厂家,而这个厂家分成了两个不同的厂家,也就是进行法律上所称的“分立”,但此时的分立有几种情况:1、由A分立成了B和C,无论是B还是C,都已经不等于A;此时,由于A的主体资格已经灭失,所以你们之间的合同已经自然终止;你现在签订的是一份全新的合同。2、由A分立成了A和B,此时的A仍可以继续履行之前的所有协议。此时,A的主体资格仍然延续;你现在就要区分是与A还是B签的合同。如果是A,签了新的合同意味着取代了过去那份合同;如果是B,则意味着你与B开展了新的合作义务,但之前与A签的合同仍有有效,受法律保护。
这主要看合同的法人主体,如果法人主体都没有了,原合同也就无效了;置于原销售经理只是是代表原来的法人主体与你签订合同,他本人没有制约权。。合同无效了,也就没有法律上的问题。
有可能受骗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
在合同关系中给当事人很多的协商权和自由选择选!你和原来厂家签订的合同因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而终止了,但是你和原厂家签订的合同还没有到期,那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都已履行了吗?如果没有,你可以请求分立后的任何一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原合同没有争议的话,那你现在和分立后的一个厂签订的合同为新合同,跟原来合同就没有关系了。

6,关于做代理方面的法律

我想你要和他签订一份书面的合同。明确你们已经口头约定好方的事项,写好不卖东西就不给他钱,别东西还没卖呢,就交钱给人家。这样对他不利,他有课能赖账 要写好如果一方违约该如何处理。如果你要开网店一定要到工商局问好,需要办许可和营业执照不等等。这些东西一般人很难具体说清楚。
最好和商场的老板订立一个书面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要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代理合同,在合同中要注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约定违约责任等。
唉~现在的社会。。。。黑手的伸到单纯的大学内部去了。 校园代理,现在确实很常见,其实,说白了,就是直销,直销---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谈不上合法,只能说是-----不违法。 直销因其有合法销售的产品,区别与传统形式的传销,但仍摆脱不了传统传销的影子,如其可令人洗脑的思想灌输,其金字塔似的销售模式,也很多直销企业现在貌似做的很大很好,但均无法掩饰其没有坚实基础的实施。 所以,我建议,大学生,即将步入社会的孩子们,远离直销,那不是你们该去经历的,刚步入社会的一步很重要,去经历些更有意义的事吧,不要仅仅看看金钱。 我简单对你提的问题做个回答: 1.校园代理是合法的,代理在民事生活中多种多样,校园代理只是其中一种形式。 2.你说的这种团体也不违法,实际上从法律关系上讲,你们相当于被代理公司的销售人员,是代理人,至于代理费如何收取,是你们和被代理公司的事情。销售行为都可认定为是一种合同行为,只是合同是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而已。比如我们去商店买东西,不会签合同,但是这也是一种合同行为。是否签订合同是双方协商的结果。 你们对外签合同,需要注意的不要以自己名义签合同,虽然那样不违法,但是你们应当想想是否具有承担合同责任的能力。 3.没什么不合法的。 直销,实际上我国法律规范上的一个漏洞,或许是直销缺失也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不过还是建议,初涉社会的大学生,远离直销,学更有用的知识吧! 相信多年以后你一定会很赞同我的话的,祝你学业有成,事业成功!

7,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涉及的相关法律

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属于民事商务合同范畴。与之相关的法律很多,大的方面看,主要是民法通则、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等等,小的方面看,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本人曾经在浙江温州的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部多次审核、修改过这类合同文本。如有需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沟通的方式,委托办理,包你满意!
房地产营销代理合同 签订合同双方: 委托方: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代理“*****”项目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双方责任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签订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委托范围及性质 (—)、全程营销代理性质 甲方同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委托乙方作为 全程营销代理项目名称及位置 该项目名称为“******”位于—— 全程营销代理期限及范围 1、全程策划及代理销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2、代理范围: 代理范围为楼盘的总建面积的**%,代理销售的房号见附表,乙方代理销售总面积 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确立本项目专项负责人,以保证能及时解决营销代理中的各种问题,使该项目高效率、规范化的运作。 2)向乙方提供本项目销售代理过程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法律文件,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各项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任何第三方承担销售代理工作。 4)协助乙方制定销售方案,及时签署乙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书(销售合同书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标准制订)。 5)乙方的营销执行方案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6)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索赔或其它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7)甲方需按时、按合同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8)以甲方为主,甲、乙双方应共同制定售房合同之范本,以供乙方在销售中执行。 9)以甲方为主,。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制定该项目的销售价格,由乙方制订价格系统及策略,经甲方认可,并行文以供乙方执行,乙方不得擅自降低销售价格。 10)乙方负责该项目全盘除行销外的宣传推广费用,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 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A 由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原因造成销售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C 在销售过程中,乙方给客户提供了超出实际配套等标准的虚假承诺。 12) 甲方在售楼现场设销控人员,负责所有款项的收付及合同保管工作。 (二)乙方权责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营销、宣传广告等计划,并得到甲方认可,确保营销方案的有 效性按计划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内容。 2、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工作要求安排专案小组,以甲方名义签署销售合同,客户购房款直接交入甲方开设的专用回款账号,保证代理工作顺利实施。 3、 销售人员采取轮班制,并统一服装、统一工牌、统一口径,每天8小时以上的时间内设有专人负责接待客户,现场人员不得低于7人。 4、 乙方在销售期间,不得任意放盘,不得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向客户做出任何超出双方书面约定的承诺,所有变更均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该项目的销售执行价格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5、 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交通、福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6、 销售期间,乙方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负责管理销控表,并分周报表、月报表、阶段报表,按时向甲方提供,资料存档。乙方的一切销售活动需按照甲方审批的正式方案执行,如有变动,应及时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7、 乙方应在每月月末向甲方提供下月营销计划、广告要点、篇幅、排期。 10、甲乙双方分别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对接,销售过程中任何举措须通过工作联系单方式通知对方(经负责人签字)。 11、每个销售单位的代理责任在客户交付首期购房款及签订合同,按揭资料齐备,按揭贷款合同签订后即告结束。 12. 甲方不得在乙方营销代理的有效期内另设销售机构,否则成交销售额均归乙方,视为乙方结算业绩。 13.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乙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或将合同代理期任务期限按以下拖延时间自动延长: a) 甲方不能提交售楼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 b) 甲方的销售条件发生变化; c) 项目施工进度无法保证销售进度,造成销售进度与施工进度断档等。 三、全程营销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一)销售任务,价格及周期 1、该项目销售任务为全盘总建面积的**%,销售金额为 ,乙方销售任务以上述金额为基础。 2、 项目销售周期为**个月,分*个阶段,每阶段*个月。各阶段任务(按销售金额)分解如下: 第一阶段;**%,销售金额 万元: 第二阶段:**%,销售金额 万元: 第三阶段:**%,销售金颇 万元; 第四阶段:**%,销售金额 万元; 3、 本项目全程均价保证不低于 元/平方米. 4、 甲方应保证乙方进场时所销售项目的相关证件到位,并经乙方认可,否则乙方销售代理期限自动顺延。 (二) 营销代理取费 该项目营销代理费用的取费标准为销售额的**%。 (三)结算方式 代理费用支付方式:在销售过程中每个月第2日为乙方销售任务结算日,甲方于当日根据乙方在上月完成的销售合同总额按照双方约定的取费标准核算代理费款额,并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给乙方的款项。 (四)其他 1、如乙方销售执行均价超过 元/平方米,则超出部分按5:5分成,其结算与任务无关。 2、如乙方提前或超额完成销售代理任务,甲方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的奖励。 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严格遵照执行。 2、本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不视为违约。 3、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扩充等,应签订补充协议。 4、若客户交清首期房款前毁约,所没收的定金归甲方所有;若客户在交清首期房款 后毁约,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收取定金部分相应的代理费。 5、若乙方销售价格超出甲方委托销售的销售均价,须经甲方同意。 6、双方协定同意本合同执行期间,如甲方向第三方转让产权等而导致所委托物业的产权业主变更的,甲方在转让时向受让产权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关的权利义务及债权债务事宜签订协议,如新产权方要求重新委托代理销售时,乙方具有优先代理权。 7、在销售执行过程中,若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时,须支付乙方人民币20万元整作为对乙方的补偿。 8,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 10,甲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日内提供该项目施工进度衰,施工进度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井签署相关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若对本合同执行中产生的冲突,双方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相关法律多了,合同法及当地的一些地方性规定,看你是哪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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