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成立后生效法律主观:仓储合同是仓储合同的一种特殊,它有仓储合同的基础。同步入库生效合同具有自身特殊功能特征,合同features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托管的性质是什么合同?托管合同是双重服务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合同,托管的性质是什么合同?托管合同是双务合同,可以付费也可以免费合同。

1、仓储 合同在成立后就生效

法律主观: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仓储合同,它具有仓储的基础合同,同时仓储的生效合同具有自身的特殊功能特征。合同features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根据合同 Law第382条,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这并不意味着仓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一回事。当事人约定合同的生效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的,仓储合同的生效时间应为合同成立且其条件履行后。

特特征:(1)寄存货物的所有权不转移,但货物的所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寄存人。(2)保管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保管对象合同。这也是仓储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区别。(3)仓库托管人合同必须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业务的资格。

2、仓储 合同具备怎样的 特征

仓储合同 of 特征是:(l)仓储货物的所有权不转移,但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寄存人。(2)保管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保管对象合同。这也是仓储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区别。(3)仓库托管人合同必须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业务的资格。(4)仓储合同是程诺合同。

这是仓储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另一个显著区别。[法律 Basis]根据合同 Law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验收仓储物。保管人验收时,发现仓储物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仓储 合同的 法律规定?

1,storage合同法律特征storage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存储合同,下面有。这和托管合同-1/是不一样的。(2)仓库合同的存储对象是动产和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库合同的存储对象。这是与保管合同-1/的又一显著区别。(3)仓库合同为双务合同已付合同逾期被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提取的,加收保管费;

4、仓储 合同的 特征主要有哪些

warehouse合同special特征:warehouse合同is程诺合同;保管的客体是动产;而仓储并不转移货物的所有权,只是暂时转移占有。签仓注意事项合同: 合同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法;双方是否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法律 Basis]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

第904条仓储合同是指保管人将寄存人交付的货物进行保管,寄存人支付仓储费用合同。第905条保管人与寄存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时,仓储成立。第九百零六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腐物品的,存货人应当说明物品的性质,并提供有关资料。寄存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货物或者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寄存人承担。

5、保管人有什么主要权利

保管人的主要权利包括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保管费用或报酬,接受保管的物品,要求寄存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提货,对保管的物品有留置权。保管人的义务包括妥善保管标的物,不使用标的物,亲自保管标的物,保管期限届满返还标的物。一、托管人的主要权利有哪些?托管人的主要权利如下:1 .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保管费或报酬。托管合同约定支付合同的,托管人有权要求存款人支付费用和报酬;免费保管合同的,不收取报酬,同时相应减轻保管人的责任,即保管人不承担标的物灭失的风险。

发现寄存物不符合保管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的,有权拒绝接受,并可以要求寄存人对寄存物进行包装,提供与该物品有关的资料。3.有权要求寄存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提货。4.对保管的物品有留置权。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是指在合同 -2/的关系中,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有权扣押合同所占有的对方的物品。托管中合同,存款人未支付到期托管费用和报酬的,托管人有权扣留存款,并限制存款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费用和报酬。

6、请问保管 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保管合同是合同,可支付也可不支付合同。Bi-service 合同是指双方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合同,一般包括买卖、租赁、合伙、借贷、运输、财产保险等;单方事务合同一方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只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合同,典型的有赠与、借还物和无偿保管合同等等。无偿合同是指一方不付出任何代价只获得权利合同。付费合同大部分是两服合同,

7、保管 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保管合同是合同,可支付也可不支付合同。Bi-service 合同是指双方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合同,一般包括买卖、租赁、合伙、借贷、运输、财产保险等;单方事务合同一方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只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合同,典型的有赠与、借还物和无偿保管合同等等。无偿合同是指一方不付出任何代价只获得权利合同。付费合同大部分是两服合同,

8、仓储 合同的 法律 特征有哪些

Storage合同-2/特征一般有以下五点:1 .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专门从事仓储业务的人员;2.仓库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在仓库合同中,存货人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保管人按照约定保管货物;3.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和无偿合同;4.仓储合同是程诺合同;5.仓储合同存货人已经交付货物,或者以仓单作为行使退货权的证据。[法律 Basis]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904条仓储合同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货物,寄存人支付仓储费。

9、什么是仓储 合同的 法律 特征

仓储合同,又称仓储合同,是指双方约定由保管人保管的货物,保管人应当为此支付报酬。合同-0/双方分别称为店小二和店小二,仓储合同of-2特征:实体的特殊性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专门从事仓储业务的实体。仓库合同的保管对象是动产,仓储合同魏合同只有根据当事人的意志才能成立。


文章TAG:合同  特征  法律  简述  保管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