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官方的规划法规

详见《城乡规划法》及其实施条例

官方的规划法规

2,我国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管理实行的是什么制度

行政许可
《城乡规划条例》和地方性规范文件

我国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管理实行的是什么制度

3,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等手续。前款所称的其他工程建设,包括广场、停车场、重点绿化工程,城市雕塑、大中型户外广告固定设施,大中型或者受保护的建筑物外立面装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内容: (一)单体建筑工程: 1.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建筑物退让用地界限、道路红线、绿线、河道蓝线、高压线走廊等距离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

4,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昆明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第八条 主城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规定。 (一)主城二环路内的建设项目用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⒈建设项目应当以规划道路红线宽15m或15m以上道路围合的街坊进行整体开发建设。 ⒉对无法成街坊整体改造的用地,应当在同一街坊内整合周边可开发用地。其用地规模原则上不得小于10亩,主要商业街区非住宅项目除外。 ⒊用地规模小于10亩的,一般不得进行商品住宅项目开发,原则上用于环境绿化、道路和公益性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等建设。 ⒋临规划道路红线宽40m及40m以上主干路两侧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道路红线外用地进深不得小于50m。

5,什么是城市规划法

城市规划法   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法律的形式,把城市规划的制定、目的、任务、方针、原则和各项工作要求加以规范化、使之成为具有高度权威的国家法律。城市规划法是我国在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方面的第一部法律,是涉及城市建设和发展全局的一部基本法,它对于我们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不断改善城市的投资环境和劳动、生活环境,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城市规划是为了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而制定的。它是城市建设的“龙头”。规划、建设、管理好城市,是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责。为此,必须牢固地树立城市规划法律意识,严格依照《城市规划法》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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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市的规划范围如何划定

《城市规划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这就是说,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首先要提出划定城市规划区的可行方案和建议,向城市人民政府汇报并进行研究论证,然后由城市人民政府定夺。 1、澄清几个概念 一是建成区,建成区是城市建设连片,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到达的地区,它是城市规划区的核心部分,城市规划区远远大于建成区范围。二是总体规划商讨范围,总体规划设计范围是城市总体规划期末的“建成区”范围,它是进行总体规划编制的地域界限,小于城市规划区范围。三是市辖区,市辖区是设市建制的城市政府行政管理范围,城市规划区小于或可以等于市辖区范围。四是县辖区是县政府行政管辖范围,大于县城的城市规划范围。五是镇辖区,镇辖区是镇政府行政管辖范围,建制镇的城市规划区可以等于或者小于镇辖区范围。 2、掌握几条原则 一是连续性,要保持地域的连续性,注意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历史沿革和传统的管理范围。二是完整性,要保持各级行政建制的完整性,不要载然分割镇区、村区的行政界限。一般来讲,城市规划区范围应是一由封闭曲线所包围的区域。三是科学性,要有发展的战略眼光,不能目光短浅,即要从城市发展的长远利益、全局利益、科学合理的观点出发,考虑城市远景的发展的需要来划定城市规划区。四是可操作性,要便于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和控制,有可能与行政界线相一致时,力争吻合。 3、选择规划区形态 一是整片式,这种形态用于中心向外发展的大饼式城市和带状城市。必要时还应另划“飞地”,如城市水源地、机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存地区、工矿点等。二是多片式,或称分片式,主要是对一城多点的城市适用。城市规划区可由大小一的几片组成,但分片数量应尽可能少为宜。三是公层式,主要是对市带县(市)的建制市而言,可以市区划定市区规划区,县城划定县城规划区,建制镇划定建制镇规划区。各城市应当根据自己城市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提出自己城市的城市规划区的形态,不要搞一个模式一刀切。 4、注意几个问题 一是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法》规定来划定,必须包括市区、近郊区和规划控制区三个部分。不设郊区建制的城市,近效区和规划控制区可以合并考虑。二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大小应当用图纸表示出来,并有文字说明,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三是一定要有利于加强对市区、乡镇企业和居民点集中地区的规划管理和控制,一并划入规划区。四是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合理划定城市规划区。建制镇的规划区划定一定要研究该镇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留有足够余地。县辖镇的规划区范围,由县人民政府在编制镇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5、提出可行方案 一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调查研究分析,根据《城市规划法》规定的自己城市的实际情况提供两个以上方案进行比较。二是召集有关领导、专家和管理人员对方案进行论证,提出可行方案,附文字说明,向城市政府汇报或上报城市政府。三是经城市政府审查同意后批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方案报告,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6、确定规划区范围 一是当城市总体城市批准后,在编制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一并确定。二是在总体规划被批准后补报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城市政府应向批准城市总体规划的上级范围,应当专门给上级政府报告,经上级政府审查、协调、批准后才能确定
我国《城市规划法》第三条指出:本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选b
城市规划的范围以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准我国《城市规划法》第三条指出:本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城市规划区是城市建成区和城市发展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区域。划定城市规划区的主要目的,在于从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出发,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以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逐步实现。 城市规划区一般包含三个层次:①城市建成区。在这一范围内用地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安排和控制各项城市设施的新建和改建,进行现有用地的合理调整和再开发。②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市区(或中心城市)远期发展用地范围。这部分包括建成区以外的独立地段,水源及其防护用地,机场及其控制区,无线电台站保护区,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遗迹地区等。在这一范围内,用地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按照规划的要求,保证各项用地和设施有秩序地进行开发建设。位于其中的农村集镇和居民点要进行的一切永久性建设,都必须经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③城市郊区。它的开发建设同城市发展有密切的联系,因此需要对这一区域内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各项建设的规划及其用地范围进行控制。特别是城市对外交通的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用地,更要严格管理。在这一地区内进行重大的永久性建设,都要经过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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